很多网友表示,自己是独生子女,为什么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呢?今天就来给大家讲清这个事儿,赶紧往下看吧↓
一、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看完上图是不是一目了然了,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因为母亲去世之前,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所以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
二、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 继承权公证书
- 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产所有权证)
- 契证
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但是时代不同了,现在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
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确立一份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最好的方法。
如果立了遗嘱后却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三、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
- 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
- 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身为独生子女的一代,享受着父母全部的疼爱,也承担着全部的责任和压力。所以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的时候,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
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不是不孝顺,最后衷心希望,天下的父母都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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