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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暴力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约、员工涉嫌代打卡、发放补偿错了?

在2019年年底,关于暴力裁员的新闻此起彼伏,其中引起社会最大关注的莫过于华为与网易,而两件事最终也走向了不同的结局,网易暴力裁员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化干戈为玉帛;华为2·5·1事件最终以李洪元离开深圳返回老家画上句号。这两件事的结局最终谁是最大受益者、谁是最大受害者我们不去讨论,原因是关于"暴力裁员"的事件并未因此停止。

进入2020年之后,由于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爆发,很多企业的正常运营被迫中断,其中餐饮、旅游等行业影响最为严重,而作为国内最大相关类第三方服务的携程此前就因为"员工轮流上岗"被看作是变相的暴力裁员;而国内最大的安全服务商的360日前也被曝裁员20%。尽管双方都随后声明否认,但关于"暴力裁员"的讨论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与此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IoT企业、全球第四大智能手机制造商的小米也因为"暴力裁员"被推到了舆论的最前沿,那么小米人事真的出现了暴力裁员吗?我们不妨由近及远,一一分析去揭晓答案。

2020年3月10日-末位淘汰制

3月10日,实名制职场社交平台脉脉上,认证名为"小米员工"的用户发言表示:有人问小米裁员的事,据我所知,小米挖来了狼性的HR,现在走上狼性的末尾淘汰制,涉及所有部门,都得裁10%的人,必须得,部门也苦不堪言,老白兔、应届生,低绩效都首先淘汰。可以给补偿的,不过背调就是裁掉的。然后各个部门重新招人,不断淘汰、招人,内部竞争激烈起来,达到HR的目的。

对于这样的言论,脉脉各路人马也是议论纷纷,那么这算是暴力裁员吗?我们说几个关键词:末位淘汰制、老白兔、应届生、低绩效、补偿、竞争。事实上,每一家企业都存在末位淘汰制,毕竟这不是金饭碗、也不是铁饭碗,类似于老白兔、低绩效一类员工通常情况下都会被淘汰,而应届生往往由于能力不足也会被淘汰,这种情况很正常;而小米挖来了狼性的HR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增强企业内部的竞争力,同时也会对淘汰的员工进行补偿。

简单总结,小米此次所谓的"暴力裁员"其实就是全新的人事竞争机制,即在民营企业很普遍的末位淘汰制,同时小米对淘汰员工进行相应补偿,这算是"暴力裁员"吗?

2019年12月11日-李易直接解聘

李易,与李洪元实名曝光不同,小米的"暴力裁员"来自化名爆料。据悉,李易,工号三位数的"老小米人",早期参与售后服务、后转型做零售,从店员到店长(小米之家世博源店)。2019年12月11日下午,小米上海区域经理、HR等人到店与李易沟通,希望李易本人在系统内提交离职申请,最后期限为2020年1月31日,理由是李易存在员工代打卡和上班时间不在店。

对于上班族而言,如果说上班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并不稀奇,毕竟类似于零售类的行业经常需要外出,但是"代打卡"这一行为几乎是企业所禁止的。对此,李易承认存在代打卡行为,但原因为"有时晚上也需要开会或外出谈客户,所以将考勤的工作交给店员来负责"。同时李易在2014年6月获得小米一定比例的期权可能无法兑现。

当日,李易被踢出小米工作群,次日其将期权兑换成现金,并收到了停职调查通知。25天后,李易收到了一封邮件显示,其离职申请已经提交。李易对此表示:本人从未提交过任何有关离职的申请。关于此事,小米方面向《国际金融报》记者给予了回应:这是一起内部违规事情,代打卡事实明确,公司已保留相关证据,并进行内部邮件通报,人力通过快递给世博源店长发送了劳动解除通知书,并由HR代为发起离职系统流程,不存在不知情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条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李易本人的"代打卡"行为在任何一家企业都是不被允许的,至于小米选择与其解除合同或许只有处罚轻重问题,并不存在所谓的"暴力裁员"问题。

2019年11月14日-常远合同到期

常远,依旧是化名,2017年加入小米,早期担任浙江省专卖店(小米之家合作商联营项目)经理、后负责部分华东区(苏皖沪浙闽)的线下业务,后工作地点从杭州转至上海,担任上海公司专卖店经理,主要负责前期选商选址、打款,运营期间的运营指导及合作商考核分数评定等专卖店业务。

2019年11月14日,小米HR"约谈"常远,表示公司将调整优化,不再与其续约,建议常远主动离职。根据合同显示,常远的合同将于2020年2月29日到期。在之后的11月15日与11月20日,HR与常远再次沟通。在这一块,双方对外的回应存在差别,常远表示HR希望自己在11月或者12月底前离职,但小米在对《国际金融报》的回应中则表示:HR从未要求该员工尽快主动离职,其合同于2020年2月29日到期,经业务确认做不续签处理,2019年11月发出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一个月后发出EMS通知,2020年2月3日发出离职补充协议,11天后发了EMS的离职事项说明。

说在这里,大家最关心的恐怕就是赔偿问题了。对此,小米表示已经做出了相应赔偿,常远自己也承认。需要在这里着重说明的是,由于常远本人直到3月7日才归还公司固定财产,按照相关规定其N+1补偿金将于下个发薪日,也就是4月5日发放。

员工合约到期,公司选择不再续约,并给予N+1的补偿金,整个流程或许存在HR一些个人表达方面的问题,但从提前告知不续约,并给予N+1de补偿金流程和结果来说,在整件事情中,小米并不存在"暴力裁员"问题。

侃哥叨叨

关于小米"暴力裁员"的问题,目前主要仍集中在网络爆料,且均为"化名"爆料,这一点与网易、华为的实名爆料完全不一样,而在相关事件中,小米始终保持与媒体沟通的姿态,积极回应,三件事分别的核心其实就是"末位淘汰制"、"违规解聘"、"合同到期不续约"问题,而牵扯到赔偿问题,小米进行了相对应的赔偿,不卑不亢。

那么问题来了,实行末位淘汰制、合同到期不续约、员工涉嫌代打卡、小米发放相应补偿,难道这也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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