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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上线K歌APP“鲸鸣”,商标注册却遇“在先原则”拦路

海深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最近,一款名为“鲸鸣”的K歌软件悄悄地上线了,成为阿里巴巴名下动物园的新成员。



“鲸鸣”APP是一款针对学生及白领群体的创新型K歌产品,最大的特色在于可以通过发送语音弹幕体验唱歌社交,这也是国内首款将语音弹幕应用在K歌App上的产品。


通过“鲸鸣”APP,你可以选择独唱、合唱或者发送语音弹幕,其中,语音弹幕可以随时加入到已发布的歌曲中,并发送最长25秒的K歌片段。


这样一来,用户就可以实现和喜欢的爱豆合唱,而原发布者也可以通过挑选其他用户发送的语音弹幕与自己形成合唱,打造出一种新的音乐社交模式。



每一个新产品的上线都伴随着商标注册,那么,“鲸鸣”APP的商标申请进行的如何了呢?


根据商标局官网查询可以看到,“鲸鸣”这个名字的商标申请有45件,其中两个申请人是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动景公司)和北京破壁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破壁者公司)。



经查询,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黎直前,我们所熟悉的UC浏览器正是动景公司旗下产品。熟悉的人应该知道,UC在2014年被阿里巴巴收购,并成为阿里大文娱布局的一环。如此一来,动景公司和破壁者公司申请“鲸鸣”商标也就说得通了。


不过,这两家公司都申请了35件“鲸鸣”商标,在他们之前,已经有10件“鲸鸣”商标被别的公司申请,且部分已经成功注册。特别是这第35类“万能商标”,早已被广州拿云贸易有限公司成功注册。



根据我国《商标法》遵循的“在先原则”,别的公司注册成功的“鲸鸣”商标将会给动景公司和破壁者公司带来在先权利障碍。果不其然,动景公司和破壁者公司的申请都以失败告终。


庆幸的是,在先注册的“鲸鸣”商标涵盖类别不多,动景公司已成功注册第38类等“鲸鸣”商标,且有部分商标在等待实质审查中。


在商标方面,无论是多厉害的企业都逃不过“在先原则”,所以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晚了一步的动景公司,或许可以通过商标交易拿到所需商标。当然企业商标除了要尽早注册,还要有完善的保护策略,及时规避风险和漏洞,才能为企业品牌顺利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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