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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等三巨头被顶格处罚!反垄断风暴下,没有什么大到不能倒

感谢网友金石道人来稿



反垄断这把刀,终于落下了。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出手,《反垄断法》发威,被拿来开刀的,是阿里投资、阅文集团和丰巢网络。它们的背后,正是阿里、腾讯和顺丰。


根据通告,让这三家巨头受罚的事件分别是:


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

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在蚂蚁金服暂缓上市的41天后,反垄断这把刀首度降落。而这场风暴,才刚刚开始。


1

第五种力量


“垄断”一词源于《孟子》——


“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


指的是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到后来,演变为把持和独占市场的行为。


垄断与竞争天生是一对矛盾,一个没有竞争的市场,往往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你想想,倘若世界上所有的水资源都控制在某一个利益集团手中,当它把水的价格从1元/瓶提高到1000元/瓶,你是不是也得买呢?


无论中外,都适用这条规律。


而在如今的互联网领域,巨头们逐渐显露出了这样的态势。以阿里为例,新财富曾做过统计,阿里巴巴从2014年至今年报披露的重大股权投资,金额合计3958亿元。在一张号称“最全阿里投资概念股”的表格中,与阿里存在股权关联的公司总市值高达4万亿。


▲资料来源天眼查


以2019年GDP来做对比,这一数据能超越上海和湖南,排在全国第九位。


互联网巨头们的能量,深不可测。且已经超越了传统单一行业的垄断性大企业,正在向超级巨头演化。


知名博主“兔主席”曾对互联网巨头做过一个梳理,他提出了三个维度:大企业、互联网、资本。


这三个维度存在叠加效应,如果只有一个维度足够大,就称为1.0效应。在1.0效应中,华为、百度、瑞幸分别是大企业、互联网、资本的代表。以此类推,2.0效应指的是两个维度的叠加,3.0效应就是三个维度的叠加。


而如今的互联网巨头,就是3.0的代表:大企业 × 互联网 × 资本。


对照一下,阿里、腾讯、美团等巨头似乎都是如此。


毫无疑问,兔主席的这个定义很有创见性,但我有着另一个理解维度。


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说过:“人们可以用三种方式研究经济:理论,统计,或者历史。”


循着这个理念,吴晓波在《历代经济变革得失》中提到一个经济分析方法:


四大利益集团博弈法。


这四大利益集团分别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产阶层、有产阶层。


从管仲变法到改革开放,这四个维度贯穿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它们之间的博弈也构成了一幅幅神奇的历史画卷。



而如今“看不到边界”的互联网巨头,已经超越了吴晓波提出的四大利益集团的范畴,成为了第五种力量。


在互联网巨头的生态体系中,既交织着有产和无产(劳资关系),又包含着中央和地方(产业与城市),但与此同时,它们似乎又游离在这四大利益集团之外,看不到边界。


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巨头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四大利益集团”,成为了一个神奇而又庞大的“第五力量”。


2

反垄断箭在弦上


在去年,垄断这个词离人们还很遥远。


但转眼,十四五规划中,出现了一串严厉的文字: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到了近期的高层会议上,所有人都嗅到了一股肃杀的气息:


“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按目前的形势来看,当下的反垄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反科技垄断和反金融垄断。


在最近几年,巨头们带来的各种乱象令人眼花缭乱:


大数据杀熟。同样购买一款产品,老客户比新客户要贵。

强制“二选一”。同类的平台,商家只能选择一个。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夜之间,几乎所有的巨头都做起了放贷的生意,用尽各种办法让年轻人借钱消费。

……


怀抱大数据,这些巨头们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和信息不对称,强行把消费者摁在地上摩擦。


更甚者,不知从何时起,市场开始出现了这样一种声音——


巨头们“大而不能倒”。


如果说巨头们的肆无忌惮是反垄断的现实原因,那还有一个更为长远的考虑。


一旦垄断产生,就会出现许多问题。


其一,形成“吸血”效应。一旦企业形成垄断,如果没有足够的竞争,它们可以任意提高价格且不受控制,那垄断企业就会大幅抽取其他行业的利润和消费者的收入。


其二,压制新行业的发展。如今的巨头们,掌握着巨量的资本,而且目前还看不到边界,看到新的行业崛起,本能地会去压制或者吞并,以免被其超越。


其三,财富愈加聚集在少数人手中。看看如今的巨头们,几乎没有缺席放贷业务的。用一个业内人士的话来说:


如果“补贴——垄断——收租——吃利差”就是固定搭配,那为什么不交给国企来做?好歹利润还在大财政账上,以后还能用来填补养老基金缺口。



当巨头们开始利用自己的行业垄断地位,“虹吸”金字塔底层民众的财富时,它们的命运就已经注定。


3

前车之鉴


在世界范围内,互联网界的反垄断并不是新鲜事。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携20个州的检察长,以微软违反《反托拉斯法》为由,要求将其肢解。这是自冷战结束后最强大的反垄断联盟。



此时的微软,凭借着风靡全球的Windows系统,为美国的全球化扩张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却依然被克林顿政府卸磨杀驴。


而微软遭难的原因,是旗下的IE浏览器,借助Windows的力量获得了浏览器市场的垄断位置。通过捆绑销售,微软直接干掉了当时在浏览器市场拥有90%市占率的网景。


这种不讲武德的阴招,遭到了行业内外的反对和声讨。


尽管这个判决最后没有被真正执行,但对后世的反垄断依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美国之所以重视反垄断,是因为垄断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实在太大了。一个垄断巨头,会阻碍无数个新兴企业的发展,进而阻碍整个社会的进步。


这一点,在韩国体现地更为明显。


以三星为首的大财阀,掌握着韩国的经济命脉。仅一个三星集团就占了韩国国民整体GDP的20%,前三十大财阀合起来看,更是占到了75%之多,可以说韩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财阀之国。



如果你去韩国,随便进某家超市,你会发现超市货架上琳琅满目的货物产品中,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三星集团生产的,甚至一些外国品牌商品,几乎都是找三星代工,领域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韩国的衣食住行各个领域。


所以,才有了韩国人那句至理名言:


“韩国人从出生开始就要经历三件事:死亡、交税和三星”。


财富控制下的韩国,民众却活得无比卑微和挣扎。


2020年9月13日,国际清算银行(BIS)和国际金融协会(IIF)公布了对44个国家的《家庭负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的报告。其中,韩国家庭今年第一季度负债率高达97.9%,远高于美国(75.6%)、英国(84.4%)和日本(57.2%)。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的研究,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可以承受的家庭负债率底线为85%。


无数的韩国家庭一辈子都活在债务之中。


巨头带来的垄断,是极度可怖的,我们不能走美韩的老路。


4

尾声


互联网巨头们曾是国人眼里的“未来希望”。


无论是电商平台购物带来的方便,还是支付方式带来的变革,都在很大程度上为它们赢得了社会舆论的支持。


但最近发生的一连串大事,每一件都在击打着互联网巨头们的堡垒。


从马云“飘了”,到蚂蚁金服上市搁浅,再到监管高层的一个个重锤,最后落地为三巨头受罚。



在此之前,互联网巨头们用电商搞垮了实体小店,用网约车抢了出租车的饭碗,用外卖流量入口绑架了餐饮店老板,还要用资本补贴下的送菜服务逼死菜市场小摊贩。


到最后,大家发现,那些被挤垮的小老板、小商贩、小生意人……变成了快递员、外卖员、滴滴司机和送菜员。


大家失去了一切,变成了互联网巨头的打工人。


这,不就是新一轮的圈地运动吗?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代表希望”的互联网巨头们只会坐地收租,只会抢夺底层老百姓的饭碗,那这样的巨头,必定会遭到人民的唾弃!


在国家力量面前,在时代的人民面前,从来没有什么大到不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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