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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惹上官司!骑手虚假刷单骗取电商平台优惠券和奖励费被公诉

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新用户,往往会赠送优惠券以及推广奖励费。然而,有人却利用虚拟号码批量注册虚假新用户,薅起电商平台的“羊毛”,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近日,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包某某等13人提起公诉。

2019年1至6月,乙配送平台骑手包某某,利用甲电商平台新注册用户首次下单可享受满29元减15元优惠券以及每推荐一名新用户可以领取奖励金这两项优惠活动,毫不手软地薅了平台的羊毛。

包某某经同事“点拨”,借助一些恶意注册软件,薅起羊毛来“事半功倍”。包某某在接码APP软件上,以单价0.01元购买虚拟手机号码后,在甲平台APP注册成为新用户,便领取到平台满29元减15元的“新人券”。优惠券到手后,包某某便会在平台上下单略贵于29元的商品(通常是一些奶制品),再将商品倒卖至附近小商铺套现,“一般每一单我会加价1元左右再转卖,一次下个三四十单。”

同时,该平台的推新奖励活动也有“羊毛”可“薅”。包某某点击打开已注册成功的虚拟号发出的“邀好友拿现金”链接,输入另一虚拟号完成注册并首次下单且收货完成后,前一个虚拟号会自动收到平台发放的1至20元不等的奖励金。

除了恶意接码软件外,一些分身软件也有效提高了包某某的“薅羊毛”速率,使得包某某能在短短几个月内购买千余个虚拟号,完成大批量刷单交易,薅到大量新人券和随机推广奖励费。由于虚拟号无法用以支付和提现,所以包某某将虚拟号绑定在自己真实的微信上后,再进行支付和提现。至案发,包某某通过虚假刷单骗得优惠券和奖励金共9万余元。

骑手圈内摸到这一“门道”的不止包某某,更有甚者虚假刷单金额达11余万元。经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决,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刑期。此批集中公诉13人后,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又陆续追捕3人。

检察官表示,平台需要提高网络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制定优惠活动规则时应考虑周详,以免存在规则漏洞,一旦出现错误,应及时堵上漏洞,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相关监管部门除了从严打击外,还须加强源头管理,将打击矛头对准产业链上游的一些恶意注册工具平台,斩断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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