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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冯小刚“避重就轻”,却难以掩盖中国式家庭隐疾

文:宿夜花

冯小刚导演的《唐山大地震》,在上映后的十年时间内,一直是电影爱好者喜欢谈论的影片。

其中,最常见的讨论无外乎是两个话题:其一,徐帆丢掉不少重要影后(输给吕丽萍、娜仁花)到底是否存在表演“用力过猛”的问题;其二,是对片中母女情感的叩问——“如果你是方登(片中女儿角色的名字),你会选择原谅母亲吗?”

影片最常见的两个讨论角度,其实核心都关系到一个问题——母亲李元妮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只有真正认清李元妮这个人物形象,才能进而了解到影片群像角色之间的情感关系。

当我带着这个问题,再去观看《唐山大地震》后,却仍旧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电影的剧本细节和导演的处理上,“太过聪明”地将一些反映人物内在关键的点“模糊处理”,就导致了李元妮整个形象有了个大概架构,却没有足够丰富的性格。

情节的这种编排方式固然有“避重就轻”之嫌,但作为一部面向大众且具备社会意义的“大电影”,这是无可厚非的。这样无疑是充分照顾到观众审美的“最大公约数”,兼顾不同受众的观赏习惯与价值认同。

具体体现在——李元妮既不能算是那类传统母亲,那类重男轻女、父权秩序影响根深蒂固、思维上完全无法摆脱的母亲;与此同时,李元妮也并非是一个完全有性别平等观念的现代女性。

这种既点出李元妮性格上的“保守”点,又用很多“避重就轻”的模糊处理方式来使她的行为合理化。如此一来,就导致了母亲的行为“并无问题”,多年的情感隔阂成了“女儿”的任性与矫情,32年的“和解过程”就略显失衡。

但瑕不掩瑜,《唐山大地震》除却本身的记录社会、历史价值外,对展现中国式家庭被掩盖的“隐疾”方面,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母女间的悲剧背后,反映的是传统伦理思维观念下带来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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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李元妮为什么选择救弟弟方达?

对于这个核心问题,电影的处理是非常“取巧”的。

首先,两个孩子的情况是,弟弟方达可以叫出声,姐姐方登一时发不出声只能敲石头,似乎常理认为“喊得出声的”救活几率大。(如若两个孩子同时呼救,母亲选谁呢?编剧足够“仁慈”没有让母亲面对这一层选择。)

其次,涉及到了女儿、儿子“孰轻孰重”毫不留空间的犀利质问时?影片还是在细节上“过分聪明”。

弟弟冰棍被抢时,第一时间是找姐姐来出头平事;

姐姐负责装电风扇,弟弟抢着吹,姐姐嚷着妈妈,妈妈说“我们一块吹”;

弟弟要吃西红柿时,姐姐也要吃。只剩一个了,妈妈代替姐姐做了选择“让给弟弟吃”。姐姐不悦,妈妈承诺明天买给她。(事实上,在那天下午姐弟拿回电风扇回家时,方达已经拿走了两个西红柿中的一个。)

通过这几个细节,可以看得出母亲是尽量在双胞胎姐弟方登、方达间追求做到“一碗水端平”的。而同龄姐弟,女孩要早点成熟,导致全家“宠溺弟弟”、弟弟的行为“以自我为中心”,但这也并非说明李元妮是“重男轻女”观念特别重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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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母亲李元妮在对孩子教育权的态度上,可以看得出是明显受男权秩序影响非常深的女性,她的思维深处摆脱不了男性主导的宗法观念。

李元妮在面对孩子的奶奶与姑姑时,是存在很大的愧疚心态的。这种愧疚不仅仅是母亲对没救回来的女儿的,也是作为方家媳妇,没有照顾好方家人(方家的孙子)。

李元妮是一个极度重感情的人,但在面对孩子教育权的问题上,却“软”了下来。

当孩子奶奶以“老方家孙子”之名争夺孩子抚养权,并劝她趁年轻再走一步时,她认为这是“被老方家扫地出门”。李元妮面对“方家”的大家长前来“要人”,面对婆婆的“毫不相让”,李元妮没有拿出生母关系这个最大武器,而是主动让出。

当奶奶为孙子失去一只手伤心流泪时,又可曾想过没有救回来的孙女呢?

同样的问题,仍旧体现在李元妮、方达母子对下一代抚养权上的“霸道”。

方达因为自身的悲惨遭遇,人格的成熟度是超乎一般同龄人的。他对小河感情的真挚度,也是毋庸置疑的。但他与小河从感情走向婚姻,又是建立在对母亲李元妮的绝对服从之上的——他们成与不成、孩子由谁来带,决定权全全在他的母亲李元妮。

片中的小河,是一位通情达理、尊老爱幼、孝顺的女性,作为母亲,她有更直接的抚养权。但,在独特的家庭环境内,抚养权又归到作为“老方家”大家长的李元妮手中。甚至,方达撕破脸说道“鸡有的是,蛋也不缺”这种对女性极度不友好的话。

与此同时,李元妮对追求者的不予理睬、拒不再嫁,也同样是潜意识中对“老方家媳妇”身份的捍卫。

当然,影片在这里还是采取“折中”处理的。一方面,方方面面透着浓重的爹味,表明了这是一个男性家长主导的传统家庭;另一方面,又试图通过情感逻辑来强调李元妮的行为,也是忠于感情的(老方对他好)。

当我们看到了李元妮对教育观、抚养权的认知与处理方式后,很难不去想——纵使她爱女心切渴望一碗水端平,潜意识中对儿子并非没有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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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塑造的李元妮形象,并非极度保守的重男轻女家长、受到父权社会传统习惯的影响、但极力做到最好。这无疑是符合各类观众认同感的最大公约数的,她维护男性家长主导的家庭秩序,这是符合保守观众价值倾向的,她为女儿负罪忏悔,这种行为,即便是倡导性别平等、女性权利的年轻观众,也难以苛求。

但如此以来,女儿的“怨恨”与“绝望”、“失落”便没有了更多的立足点。

倘若李元妮完完全全是不偏不倚的,女儿为什么会为了那几十秒后的三个字“救弟弟”怨恨了32年了?

西红柿的事,或许只是一个点滴(所以女儿听到妈妈的那句明天给你买下意识反应是“骗人”,不止一次细节上的偏爱弟弟加上随口糊弄一句),如若没有点点滴滴的“小事情”上的偏向性汇聚成一种让女儿心存芥蒂的委屈与埋怨,女儿又凭什么绝望和记恨多年呢?

编剧与导演,对于母亲的刻画是极度“仁慈”与“聪明”的,李元妮的角色代表母亲、代表着幸存者,创作者尽力去展现她的“无可奈何”、“迫不得已”,女儿遇上养父养母的幸运、优厚的教育也降低了母亲“选择”可能造成的毁灭性打击。

作为观众,很难不去潜意识中“隐恶扬善”一下、去顺着创作者的引导路线,尽力减轻她的罪恶感与背负的道德包袱。

这就导致母女关系“和解”刻画上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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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在展现一些文化习惯上的“隐疾”时,是毫不手软的,给予了大量细节;与此同时,电影又在极力地为一些保守的习惯、行为“找理由”,潜意识又在回避一些真正的“痛点”。

纵观影片的细节,“避重就轻”、“模糊处理”这些“聪明”的技巧屡见不鲜。


对于面向大众的电影来说,尽可能让各类人在细节上找到对喜爱角色的认同,无疑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手段。但如若过分地在不同观众的“预期效果”内进行折中,结果就是影片最终效果上的“瑕疵”。

事实上,在封建男权社会的“习惯”之下,女性无法像男性那样,成为宗族姓氏、财产、甚至血脉、精神的传承者,价值一直是受到矮化的。

纵使在今天,部分“伪女性主义者”将“女权”一词遭遇污名化,这仍旧无法改变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女性价值没有受到充分尊重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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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天,问到一些年长的女性,会不会对家长偏向哥哥弟弟而心有不满?答案十有八九是否定的。永远都是在几个固定答案里打转:“弟弟就该被宠爱”、“男的是顶梁柱”、“男的给家里长脸”。

回到开头的问题,假设并不存在,原谅与否也并非重要。人活于世,选择了认同或践行哪种价值观,就需要承担这种选择的后果和自己灵魂深处的叩问。

重看电影后,最大的感触便是,任何人的价值都该受到足够的尊重与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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