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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过奥斯卡,却被米兰·昆德拉嫌弃,《布拉格之恋》的成与败

电影改编名著,就如同豪门联姻。有的成就一段佳话,强强联合,锦上添花,比如我们之前讲过的《乱世佳人》,而有的则成了一段“孽缘”,相看相厌,比如今天要讲的《布拉格之恋》

这部电影改编自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原著有怎样的地位,相信不用我再赘述。


电影1988年在美国上映,曾当选为当年的美国十佳影片之一。第二年,还提名奥斯卡最佳摄影、最佳改编剧本奖。最终斩获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奖最佳剧本改编奖。目前在豆瓣上评分8.2分。

演员阵容更是星光熠熠,夺人眼球:男主角丹尼尔·戴—刘易斯是后来的三届奥斯卡影帝,女主朱丽叶·比诺什,法国国宝级影后、女配是瑞典美女莲娜·奥琳……皆是颜值与演技俱佳,文艺气质爆棚的主,举手投足都是优雅的欧洲范儿。导演菲利普·考夫曼虽是美国人,但电影从取景到配乐甚至到镜头运用,情感的表达,都努力贴合原著风格,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不少人都认为这就是一部纯血的欧洲片。

特蕾莎和托马斯

改编作品,做到这个地步,怎么看都算是诚意十足了。

但据说,当年原作者米兰·昆德拉看完电影以后非常生气,声称电影和他的书根本没有关系。从那以后,他甚至拒绝了一切想要购买、改编他作品的请求。

而且显而易见的是,与其他的名著改编作品相比,《布拉格之恋》的知名度确实差了。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从将电影改编的成与败,电影与原著“媚俗”观点的碰撞三个方面,来深度解读一下这部影片。


一、改编成功之处:经典剧情还原,塑造了富有魅力的人物形象

从电影的提名和获奖情况也能看出,电影在改编上,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


1、电影对整体故事进行了时间线的改编,让故事更为通俗流畅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后现代文学的代表作品之一,其结构也相当另类。小说并没有采用常见的线形叙事结构,而是借鉴了古典音乐中四重奏的形式,用四个主要人物象征着由轻到重的四个声部,他们的故事彼此交织,而又互相独立。

昆德拉采用的是一种卡片式的写作方式,经常是一个观点,一个事件就形成独立成篇,人物之间的故事并不讲究逻辑,比如小说才到一半,就预告了两位主角的死亡。

这种叙事模式,放在文学创作上,具有开拓意义,但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其实并不算友好。对此,导演考夫曼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编,他按照时间线的发展,把整个故事梳理了出来,并进行了戏剧冲突的强化和改编,让整个故事既不偏离原著,又通俗易懂。

比如原著中,莎宾娜和特蕾莎互拍裸照、弗兰茨为莎宾娜离婚发生在两个不同的章节,而且毫无联系,但电影却巧妙地这两个情节融合到一个场景之中。前一秒是两个女人互相嬉闹,后一秒弗兰茨就推门进来,告知莎宾娜自己为她离婚了,莎宾娜立即明白她与弗兰茨的关系走到了尽头

莎比娜明白两人的关系走到了尽头

这段不仅将让剧情更加浓缩,戏剧性更强,而且也让莎宾娜前后情绪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突显了人物的性格。莎宾娜能与情人的妻子嬉闹,就如同她能毫不犹豫的离开为她离婚的弗兰茨,她不愿为任何事物所羁绊,她是最“轻”的那个人。


2、 经典场景的再现,充分发挥了电影艺术的魅力


改编原著最难的,就是在原著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用电影语言去传达原著的精髓。在这一方面,《布拉格之恋》也做得可圈可点。电影中有不少对原作“名场面”的还原,其中最经典的一场应该是“布拉格之春”的重现。

“布拉格之春”是整个小说的背景事件。1968年,捷克提出建设“带有人性面孔的社会主义”,在政治、经济等多方面进行了改革,获得了捷克人民的热烈拥护,史称“布拉格之春”。但很快,这场改革招致了苏联人的不满,认为是对其统治地位的挑战。于是1968年8月20日,苏联出兵捷克,仅用六个小时就占领了捷克的全部领土,改革也戛然而止。


事实上,“布拉格之春”昆德拉本人也影响深远。苏联入侵捷克,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并没有多大反应。昆德拉感叹一个国家的沉重在世界的舞台上却如此之轻,这种轻与重的对比刺激着他,最终令他写出了充满思辨色彩《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但无论“布拉格之春”对昆德拉、对小说中的人物产生多么深远的影响,作为读者,尤其是外国的读者,隔着时空的距离,对这段历史是很难感同身受的。

而电影在这一段的改编中,却相当出彩。电影在虚构的故事中,巧妙地融合了纪实的资料镜头。借用了捷克导演詹·尼梅克1968年拍摄的,纪录片中苏军坦克入城的镜头,还使用了一些当时的摄影素材。通过将剧中人和资料片相结合的方式,让观众如身临其境,亲眼目睹当时的情况。

任何语言都不如亲眼看到坦克直接开进城市,将汽车直接推翻的镜头,来得真实和震撼。观众可能并不了解布拉格之春,却能能从坦克进城、碾压一切的压迫感,感受到捷克人的愤怒和无助。导演通过资料片的运用,黑白色调与彩色色调的交叉剪辑,将艺术的美感与历史的厚重于融为一体,形成电影独特的叙事艺术魅力。


3、 神选角,塑造了富有魅力的人物形象


电影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成功之处,就是选角的成功。丹尼尔·戴-刘易斯饰演的外科医生托马斯,有着冰蓝色几乎透明的眼睛,狡黠而忧郁,放荡而深情,魅力十足,让人毫不怀疑信,只有这样的托马斯,才有勾勾手指,就让女人疯狂的魔力。




1988年的朱丽叶·比诺什还没有《蓝》中的忧郁,也没有《浓情巧克力》里的熟女风姿,而是天然一段少女的青涩纯情。她有苹果般红润饱满的脸颊,一双眼睛尤其清澈灵动。完美还原了原著中的特蕾莎,就像是《圣经》之中,“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最后停靠在托马斯的身旁。


朱丽叶·比诺什饰演特蕾莎


饰演沙宾娜时,莉娜·欧琳已经是非常成熟的演员了,她因为多次出演英格玛·伯格曼的电影和舞台剧,被称为“伯格曼的女演员”,演技自是不用说。当她带上帽子的那一刻,你就不会怀疑,她就是桀骜不驯,永远不愿意被羁绊的沙宾娜。如今,戴-刘易斯和比诺什在影坛的地位已经不同往日,演技也日臻完善,但那种未经好莱坞薰染的,古老又优雅的欧洲风情,纯净而青涩的演技,在这部电影里却是独一份,令人回味。



莉娜·欧琳饰演莎宾娜


二、 不足之处:得其形而失其神,大大削减了原著的哲学意味

《不能承受得生命之轻》,之所以广受欢迎,经久不衰,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故事好看,还因为原著本身,附着着深邃得哲学思考。


1、原著中的哲学思考,才是永不过时的魅力

小说从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引入,接着借用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的观点发出疑问:轻与重,谁为正,谁为负?(巴门尼德认为轻者为正,重者为负。)生命应该充满意义和重量,还是越轻盈越好?

由此,作者创作了四个主要人物:沙宾娜、托马斯、特蕾莎和弗兰茨,四个人“由轻到重”,代表着不同的思索与可能性。

沙宾娜是最轻盈的,她始终在逃离、在背叛一切的束缚和责任。托马斯也是轻的,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从来不愿承担家庭和婚姻的沉重,直到遇到特蕾莎。而四个人中,弗兰茨是最“沉重”的,他渴望拥有崇高的、有质量的人生。

作者并不认为读者会相信他创造的这些虚拟的人物,在他看来四个人物皆是“工具人”,目的就是用来和读者建立一个讨论的模型和基础。。可以说,故事只是小说的框架,由故事引起的哲学思考才是昆德拉小说中真正的主角。


小说作者米兰·昆德拉

但显然,这一做法不适合电影去表现!

在电影改编之中,附着在人物身上的这种哲学思考被大大削弱,取代的根据剧情的需要,加重或删减的戏份。电影以托马斯和特蕾莎的故事为主线,沙宾娜和托马斯、沙宾娜和弗兰茨的故事为副线。其中,弗兰茨的戏份最少,沙宾娜去美国后,弗兰茨的结局索性不了了之。事实上小说中弗兰茨之死是最具反讽意味的,“重到极致反而轻”,弗兰茨毕生追求意义与价值,最后却死的既无意义也无价值,甚至有些荒唐可笑,这是是“重与轻”的一次终极叩问——但在电影中,为了主线叙事清晰,这一段直接被阉割掉了,这显然背离了原著的初衷。

弗兰茨和莎宾娜


2、灵与肉,是失去平衡的天平

《布拉格之恋》的分级是R级,里面有不少大胆的裸露镜头。事实上,“灵与肉”的关系,也是原著中探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对托马斯而言,性与爱是完全不相关的,外遇对他而言,不过是如同看了场球赛那样平常。但特蕾莎看重肉体的忠贞,并因为托马斯的不忠而饱受折磨。可以说灵与肉的分歧,就是托马斯和特蕾莎的分歧,是轻与重的分歧。

导演菲利普·考夫曼是描摹情色的大师,在他的镜头中,肉体有着最美好的呈现。镜头细腻舒缓,光影如诗一般优雅,再加上古典韵味十足的伴奏,将原著中的肉体之美呈现得淋漓尽致。

可惜的是,电影中虽然多次想去触碰灵与肉的话题,但总是停留表象,并没有能真正完成“灵与肉”的对话。例如原著中,托马斯从瑞士回到捷克,见到特蕾莎的一瞬。他其实是矛盾的,他感觉到沉重、痛苦,甚至是窒息的。这是托马斯真正直面他与特蕾莎之间的“轻重之分”,而最终做出取舍。而电影里用一段轻巧的肉体之欢,就将这段轻轻带过,使托马斯仿佛变成了一个回归的浪子,一个深情的情人,原本的哲学思考荡然无存!

电影中,“灵与肉”更像一种视觉的奇观!托马斯放浪、萨比娜不羁、特蕾莎忠贞,观众迷失在令人目眩神迷的情色戏里,反而暂时抛却了人物本身承载的“灵与肉”、“轻与重”的思考。菲利普·考夫曼确实把情欲拍得很美,但是太美了,也只剩下美!昆德拉的小说鄙弃一切的媚俗,而影片中的情欲镜头倒成了最坦诚、直白的“媚俗”。

导演菲利普·考夫曼


三、 要命的“媚俗”

米兰·昆德拉是辩证法的大师,他热衷于剖开事物不为人知的一面,去探索其内在可能性。他写作的人物,就是昭示和揭露表象之下隐藏的内容。在他看来,遵从固有的认知,就是一种媚俗,而媚俗是绝对不能忍受的。

什么是媚俗呢?

举个例子:一群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嬉戏,看到这个场景,如果你说:孩子们跑得多开心啊,那没问题。但如果你说:看,这是多么幸福的画面——那,这就是一种媚俗。因为在昆德拉看来,奔跑的孩子和幸福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只不过是我们脑海中已经固定的某种煽情套路,将二者结合在一起。

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由媚俗而激起的情感必须能让最大多数人来分享。

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专制。

昆德拉认为媚俗有四种普遍的形式:

第一种,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也就是公众的目光;

第二种,渴望熟悉的目光,离开了众多熟悉的眼睛的注视就活不下去;

第三种,渴望爱人的目光

第四种,活在纯属想象的目光之下。

不幸的是,这四种“媚俗”,被改编后的《布拉格之恋》一一实现。电影改编了小说的结构,迎合的大众的需求;精美的情欲镜头,是对大众趣味似是而非的回应!托马斯从瑞士回归,被消解为迎合爱人的目光,而刻意追求原汁原味的欧洲范,是致敬想象中的权威。

这就难怪,为什么昆德拉会拒绝承认,电影是由自己的小说改编的了。

这里面还有个巧合!

小说中,沙宾娜曾经这样赞赏托马斯,她说:

我很喜欢你,因为你是媚俗的对立面。在媚俗之王国,你会是个恶魔。在任何一部美国片或者俄国片里,你只能是那种让人嫌弃的角色。

看,昆德拉本人也知道得很清楚,美国片或者俄国片本就是媚俗的存在啊!

《布拉格之恋》的评分不算低,但也远远没达到顶级佳片的水平,本来它应该有机会和《乱世佳人》这样的电影一样,成为在电影和文学的殿堂里的璀璨明珠。然而,最后它终究充满了遗憾。

也许我们得承认:

深邃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遗憾也是一种完整的艺术。

这种感觉就类似,我们把一朵高岭之花摘下来,装进漂亮的玻璃瓶子,摆在客厅里。媚俗吗?当然媚俗!可你不能说花不好,也不能说摘花的人不好,因为客厅确实有这个需要!

也许许多看到原著望而生畏的人,可以在这个故事中看懂托马斯和特蕾莎的故事,那些镜头里浓墨重彩的布拉格也一样让人沉醉。不看小说,电影是一部佳片,不看电影,小说高冷得也很可爱。但两者放在一起,却无法形成合力。

其实,这正是从另一个角度去解读了原著,电影的表达之轻,因为有其市场,小说的思想之重,那是人类自我认知的召唤。

轻,不一定是轻浮,

重,也未必就是厚重。

这段原著和电影的缘分,就到此,告一段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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