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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魔不成活,致敬张国荣,观众心里唯一的程蝶衣

原创/ 吃瓜说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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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前两天重新温习了《霸王别姬》,哥哥真的演出了蝶衣的魂,不疯魔不成活,让人心里莫名的悲伤。程蝶衣从小没有人引导性别认识,他一直在挣扎,他是“男儿郎”,但所有人逼他承认,他是“女娇娥”。最后,他师哥还在纠正他。

艺术无国界,欣赏艺术的人一个一个死了,最后只剩下投机取巧的人。响应新时代就得抛弃那些旧时的美。“虞姬为什么要死?”因为霸王败了,她要从一而终。段小楼这个角色实在是很迷。从头到尾他爱的只是自己。说他对蝶衣好吧,他的确是个好师哥,蝶衣沾上鸦片的时候都在尽力帮他,可是压垮蝶衣的也是他。最后批斗的时候还是毫不留情地卖了他。说他爱菊仙吧,他娶菊仙就是因为面子,他会随意打菊仙。说他爱戏吧,为了活命,他也能轻易接受现代戏,菊仙不让他唱他就真的不唱。这还真是个很迷的角色。

菊仙我不知如何品评,一个复杂的人,我就不说了。莫名其妙的我还挺喜欢袁四爷的,至少是真的懂戏、懂艺术、懂蝶衣的。整部影片看下来挺压抑的,但确实值得一观,我觉得我近三个小时没有白花。所有人有始有终,不论结局好坏。霸王别姬,这个范围太广了,是段小楼这个假霸王别程蝶衣这个真虞姬,是程蝶衣别袁四爷,也是程蝶衣别京剧艺术。看完真的久久不能平复,庆幸我生在这个光辉灿烂的时代,而不是在旧社会。

用一辈子做一件事情这到底对不对?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但人这一辈子要是当成一场戏来过确实不会善终吧。不疯魔不成活,太疯魔也不能成活。这就是清醒人的悲剧,是红尘的悲剧。电影中程蝶衣从反抗到妥协,从忍受屈辱到功成名遂;感受了众人的赞赏,也受到了众人的唾骂。段小楼因惧怕世人的舆论,而妥协,放弃,让自己与身边的人一一分离。

也许是不身在那个时代,不能说深有同感。但从旁观者的角度,却感受到了那时他们内心中的悲哀。也许是迫不得已,也许是被逼无奈,各有苦衷,让我们感受到现实的悲凉。爱本是世间最美好的字,却因众人看法不同,最终成了凄美的故事。爱不分性别,世人之多,能相遇,相知,相爱,便是春暖花开。

菊仙宛如另一个程蝶衣,也带着蝶衣母亲的影射。出身青楼的她从初见就得不到蝶衣的好感,更别说她上来就把段小楼从蝶衣身边带走了。可她和蝶衣却有种交织的契合。若说这部戏里选一个唯一算懂蝶衣的角色,我认为非她莫属。段小楼相救的权宜之计使她倾心相向,作为青楼女,她赌上所有的钱财,脱下鞋子,为自己赎了身,有了追求爱情的自由。光着脚的她出现在大家面前,倔强又孤注一掷。只有程蝶衣,恨着她却又给了她一双鞋。鞋子像是菊仙这个人物的尊严。为了爱情,她可以卖了尊严。蝶衣又给了她尊严,所以她在蝶衣戒烟痛苦至极的时候,给了他母爱。最后,当她听到她崇啊敬啊爱啊几十年的枕边人,在卫兵的逼迫下说出从未爱过她这个青楼女子后,她告别了程蝶衣,安安静静吊死在梁上。

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要想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程蝶衣辛苦学艺十来载,不仅是为了荣华富贵,声名远播。京剧成了他内心的坚守与最后的救赎,在世事浮沉中能够不迷失自我,坚定走自己的路。才能在艺术史上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成全自己。久赌必输,久恋必苦,就是这般的心情。活像一块豌豆黄,淡淡的甜,混浊的颜色,含含糊糊。在爱情游戏中,谁先抽身而退,谁才能游刃有余。情深不寿,慧极必伤,这世上赢的,多半是薄情人。

可惜的是,无论电影走向了什么结尾,一代人心目中的男神都随着愚人节那天的纵身一跃,离我们远去,在此,让我们共同向哥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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