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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抢婚:是真抢?还是假抢?正本清源,告诉你真相

一、引言

抢婚是包括苗族在内众多民族(如佤族、纳西族、傣族、傈僳族、彝族、藏族、苗族、布依族、土族、瑶族、侗族、畲族、羌族、阿昌族、普米族等等民族)的一种古老的婚姻习俗。

抢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指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利用暴力手段强行与之订立婚姻。这一类型的抢婚虽然极少发生,但不管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当今社会,不仅与国家的法律相违背,与当地的习俗也是相左的,因而经常会引发不同宗族间的流血冲突。当然这种抢婚现象在当今仍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

案例:1992年,ls县ld村陈某,利用女青年杨某在本村走亲戚之机,将其抢回家中。陈母就劝女青年杨某:“今天你到我家,就和我儿子把婚事办了吧。”杨某不从,陈母又说:“姑娘,你就认了吧,当初我也是这样嫁到陈家的。”说着就将门栓上,硬将儿子和杨某推进卧室,又将卧室的门锁上。随后,陈家立即放鞭炮,邀请亲友,操办了婚事。在陈家洞房度过了半个月的杨某逃出后,遂告陈某强奸罪,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另一种是男女双方自愿婚约,有意让男方来"抢"。导致这种抢婚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时代,两情相悦的恋人因为女方或男方的父母持反对意见,按正常途径很难达成婚配,因而只好通知男方来将自己"抢走";二是在姑舅表婚为主流婚姻形式的时代,为了避免(舅权的)强迫婚姻,也只好选择"抢"的形式;三是因男方经济困难等原因,为了能和自己的心上人在一起,女方有意让男方来抢。

如:居住在黎平县西北部的岑桃、便赛、平寨、己迫、己得等地的苗族同胞,历来有抢婚的习俗。这里的男女青年,通过生产、赶集、对歌等各种社交活动认识并加深了了解,产生了爱情之后,男女双方预约婚期,秘密定出抢婚的地点。这一天,女方邀约三五个姑娘陪伴前往预定的地点等待。男方也邀约三五个好友或房族兄弟前往抢亲。

二、抢婚的形式及内涵

我们在这里所讲的抢婚主要是针对第二种情况。对于这种抢婚习俗早就见诸于文献,如《老学庵笔记》卷四有载:苗族有"嫁娶先密约,乃伺女于路,劫妇以归。亦怒争叫号求救,其实皆伪也"。现在许多抢婚现象作为一种习俗被保留下来,并经渐渐演化成为一种嫁娶仪式,只具有模拟和象征意义了。下面的抢婚可见一斑。

某女子和心上人情同意合,通知男方,某月某日,我将在某地砍柴,你来把我抢走吧。男方得到这一信息后,马上邀约前去抢妻。双方见面后,新郎便主动地对新娘提出要求:"今天是个好日子,你真有心同我过一辈子,我来接你了,同我走吧!"女方故作扭捏含羞之态,不肯动步。随行的男伴便凑拢去说:"新娘不好意思,她想要我们扯手才金贵些"。说罢蜂拥而上,拉的拉、搡的搡。这时新娘也使劲,立下桩子不愿前行,同时不断向同来的姐妹们呼救:"姐妹们,快来救我!他们行蛮要抢我走哩!"

姐妹们一窝蜂地上前解救,男的往前拉,女的往回扯,喊声、笑声,山鸣谷应。热闹一阵之后,女伴们显得力不从心,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姑娘被"抢"去了。

被抢去的新娘,做孤身反抗状,她用两手逢柴抓柴,遇草抓草,令男方每走一步都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此时男方的准备就显出了效果:她抓柴,便有人一刀砍断那根柴;她抓草,又有人一刀割断那蓬草。使得新娘子毫无抓拿之物,被推推操操"拉"往男家。一路上逢村过寨,新娘也不厌其烦地向过往行人求救:"大伯大娘兄弟姐妹们,他们要抢我去哩,你们救救我吧!"无论姑娘如何叫喊,总是没有人为她"打抱不平",更没有谁来"见义勇为",见者都只是风趣一笑。到一定的时候,新娘的气力不支了,便说:"你们不要推推拉拉的,让我自己走自在一点。"这时,大家才轻松下来,一路上谈笑风生。

苗妹 苗族姑娘

苗族的这种抢婚习俗,虽称为"抢"其实是很礼貌而文明的。新郎抢到新娘后,不是马上洞房花烛,而是将新娘送到一家与新郎最相好的人家去落脚。这时,女主人煮上一鼎罐饭,几个熟蛋,取出桶中的腌鱼接待新娘。如果新娘不主动品尝而说不饿,小伙子们便把熟蛋强行塞进她的嘴巴,说:"你不饿也要你吃,饿瘦了人家的媳妇我们得罪不起。"

抢到新娘的第二天,郎家便请3个德高望重并且与新娘家有一定交情的老人到新娘的寨上找地方住下来,然后挑着肉、米、酒等几样礼物到女方家向其父母道喜,通报他家姑娘被某家小子相中,现已到了某家,请求女方父母允许这门亲事。若女方父母认可,这3人中便回去一人报喜,然后再操办认亲酒和结婚酒。若是女方父母对男方家境及为人不甚了解,一时定不下来,3个说亲的老人就得十天半月地住下来,天天去陈情劝慰,以圆满完成说亲的任务。

三、苗族抢婚形成的背景及原因

1. 抢婚是古代苗族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

苗族学者唐春芳先生认为"苗族抢婚习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它的母系氏族社会的极盛时代,而且是由妇女抢掠男子开始的,当时,女子在社会上处于主宰地份,男子处于附属地位。某一男子身体强壮,则被视为劳动力强,能生育优良后代的对象,妇女们,尤其是女氏族长们一定力求得之,并通过"嫁男"(犹如苗族《开亲歌》所说的,那时候是:男家嫁儿子,女家接新郎;男家来开亲,女家来太容。)或"抢劫"方式使之就范。只是到了父系氏族时代,才转而变为男子抢劫女子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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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抢婚是苗族妇女反对传统舅权制度所采取的一种有效行为

在传统社会,苗族实行的是严格的族内婚,也就是说苗族姑娘只许在族内婚配,不许嫁到族外,而且崇尚姑表亲,舅家孩子有娶姑姑女儿的优先权。但苗族姑娘心中有恋人,不愿嫁给舅家孩子,为了和自己心爱的结成佳偶。苗族姑娘只好与自己的恋人约定,在特定时间与地点,由男方采取抢婚的方式,由男方将自己抢走,待女方生了孩子、形成事实婚姻以后,再由男方家挑选吉日,回访娘家,补办喜酒。这时,不论是女方长辈,还是舅家孩子,也无回天之力了,只好认可这门婚姻。因此,苗族现实生活中的抢婚习俗,实质上是苗族姑娘为反对姑表亲而采取的一种积极行为,是苗族地区青年男女对婚姻自由的一种抗争形式。

苗族服饰艺术

3. 抢婚是苗族青年男女为避免经济障碍而采取的一种婚娶形式

在边远的苗族村寨,长辈们始终认定一个婚姻法则,那就是不论你是否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只要你没有按照苗族传统习惯在村寨里举办结婚喜酒,只要舅爷及亲友们还没有喝上你结婚宴席上那杯久久等待了二十年的牛(羊)胆酒,他们就不会认可你这门亲事。而传统的苗族结婚喜酒,又分为牛宴、羊宴、猪宴和鸡鸭宴,苗族青年在办结婚喜酒时宰牛,是苗族婚宴的最高规格,依次是羊宴、猪宴、鸡鸭宴。但不管是哪种婚宴,迎来送往一般都要三天,既浪费财富,又花费精力,苗族普通家庭要办一次婚宴,一般都要筹备三到五年,压力大、负担重,对家庭建设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改革开放以后,已经有牢固感情基础的苗族青年男女,为了减轻父母亲的压力与负担,往往采取抢婚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幸福理想。这种抢婚方式是,苗族青年男女事先与双方父母亲沟通、征得长辈同意后,双方约好时间(一般是深夜或凌晨),女方准备好常用物品,由男方和他的兄弟到约定地点去接应,大家一起来到男方家,第二天男方在家举办一个小型酒宴,将双方长辈请来喝酒,大家共同见证并认可这门婚事,事情就圆满结束了。这种形式,简便易行、厉行节约,逐步为苗族青年所推崇,已经成为改革开放以来苗族地区婚姻制度改革的一个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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