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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工作中这些纪律不能违反,否则不但违纪,还可能犯罪

大家知道,新出台的政务处分法已经于今年开始正式实行。对于公职人员的管理来说,这意味着更加的严格。在没有出台政务处分法之前,公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可能只是违纪,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即可。而现在违反有关规定叫做违法,按照政务处分法来进行处理。某种意义上说,违反有关规定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很多时候不但要受到纪律的处理,甚至属于犯罪的行为。比如说公职人员在以下的行为中,就容易从违纪走向犯罪。

第一,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是一个很明确的法律概念,针对普通群众来说,属于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比如说针对一个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由专门的机关比如公安机关才能执行,普通的公职人员即使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也不能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否则就叫做滥用职权。另外,在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就是不该你做出的决策决定而由你做出并实施,那也算是滥用职权。比如说卖一块地,你这一级政府是无权卖地的,但你把他卖了,那就是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对国家、集体或者是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了损害,那就得被处理。如果损害到一定程度,就属于犯罪。

第二,玩忽职守。

玩忽职守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还是很容易就违反的。具体来讲,就是不履职或者不正确的履职,造成了工作的延误。这个在现实的工作中是经常发生的,比如说该安排的工作不安排部署,导致工作没有得到正常开展。或者该监管的事项、该去的检查没有到位,导致发生了一些严重的后果。比如说作为安全监管部门,按规定必须定期去某一个矿山检查,但最后没去,导致矿山发生了事故,那就属于典型的玩忽职守,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情节轻的可能会被纪律处理,重的可能就是犯罪,会被判刑。

第三,官僚主义。

这个问题严格意义上说是属于作风态度的问题,也是公职人员在现实中容易违反的。比如说该去的检查,只是去走过场走形式,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那就是属于形式主义。如果造成了后果,他可能变身为玩忽职守。而官僚主义主要是指在工作中高高在上,不下基层调研,安排工作不切合实际,对来办事的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这些就属于典型的官僚主义。

第四,弄虚作假。

这一点在现实中也是工作人员很容易违反的,甚至很多公职人员不重视、不在意。比如说在工作中经常向上级报喜不报忧,经常夸大成绩,缩小问题。这样的情况不管是针对上级还是针对下级、针对普通群众,都属于典型的弄虚作假。近年来,各级特别强调的脱贫攻坚中的政绩工程、数字脱贫等等,就是这样的典型问题。

第五,泄露秘密。

这里的秘密包括很多,比如说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公职人员在工作中,由于属于国家的管理者,对于这些秘密有很多的渠道获得。如果稍不注意,在工作中就有可能泄露出去。比如说不按照规定保管涉密文件,将它带回家,并给其他无关的人员观看。比如说把在工作中掌握的一些企业商业机密,把它透露给其他的人员,导致企业损失等等,这些行为都属于泄露秘密的行为。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可能会受到严肃的处理。

所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务必要小心谨慎,严防以上违纪行为的发生,否则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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