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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用争了?继承父母房子有新规,明年起全部这样处理

最近,一则上海宝山区88岁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的新闻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称,该老人无亲属照顾,是摊主照料他,随后老人将房产送给摊主。11月24日,老人家属称,老人生病时是由家属送医并照顾,医院诊断老人有老年痴呆,出院时,该摊主抢先接走老人,家属再登门就被骂了出来。



最后经上海市普陀区公证员与当事人多次进行了交谈,在反复确认当事人的意思后办理了公证。从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的谈话情况和提交给公证处的病历等材料不能反映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出现问题,遗嘱是有效的。


对于此类新闻,小编想说,无论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还是其他继承人,房产如何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转让给孩子或继承人尤为重要。


对于公证遗嘱,前几天,出台了新的规定,这意味着房产继承方面将迎来新的调整,家有房产继承的,一定要注意,2021年就要执行新规了。



修改前:

《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修改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首先,民法典删除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取而代之的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过去,国家使用公证遗嘱作为最有效的继承方法。但是,在订立遗嘱后,可能因为家庭矛盾、赡养、事故或者意外等原因而进行修改遗嘱,一次次修改遗嘱不仅费事费力,还可能造成遗嘱前后不一无法认定等情况。


因此,在修改后的继承法中,只能按照最后一份遗嘱来实施,而且会通过视频、印刷等方式来佐证遗嘱的有效性。


另外,修改后的继承法还额外规定,继承财产的对象是血缘亲属,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非血缘亲属继承遗产,则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一线城市平均房价600万的话,税费就要120万了,而买卖过户大概只要2.5%,所以还是买卖比较划算哦!


目前房产占大多数家庭全部资产的大多数,所以房产继承法律的规定调整,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利益,所以有需要的,一定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变化。关注我,了解更多房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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