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劳动法规定,这6种情况下员工辞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规定,这6种情况下员工辞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大学一位好友是一家餐饮业的领导,2017年因为生了孩子向上级申请休产假得到了批准,但是在享受产假的期间,她发现公司从来就没有给她发过工资,打电话询问总部得到的回复是:“有产假休就不错了,还要工资?我们这边休产假都是没工资的!”

产假休完后,这位好友在我的帮助下向公司寄出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表明因为公司在其休产假期间没有支付工资,经过与领导多次协商无果后,被迫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确认公司收到邮件后,我带着她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诉求只有两点,第一点是要求公司支付员工休产假期间的正常工资,第二点就是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由于我们提供的银行流水和劳动合同证据力度很大,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我们的诉求。

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决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认为,三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而且休产假期间公司不能降低工资待遇,而在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的做法有法律依据,仲裁委判决并无不妥,最后驳回了公司。

主动辞职也有补偿?

很多朋友在辞职后,总觉得只有在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能拿到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是公司存在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时候,即便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到底是怎么说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有人会觉得困惑,《劳动合同法》这条规定也只是说明了员工可以主动辞职的权利,但我们并没有从这条规定里面看出主动辞职能拿经济补偿。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来看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而其中第一条情况就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这里要记住了,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用工的行为,已经符合我们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了,那么到时候我们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能主张经济补偿的规定。

被迫辞职的注意事项

如果是被迫辞职,想要获得经济补偿的话,那我们一定要注意以下这3点。

首先就是,我们一定不要主动的向公司提出“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因为一旦我们提交了辞职申请,那就表明我们是主动向公司提出的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不能够获得经济补偿。

然后就是,如果公司真的存在相应的违规行为,那我们一定要收集好公司违法的证据,只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我们才有那个底气向公司摊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就是,建议不要当面提交逼迫辞职通知书,因为公司一般不会接受,即便收了也会说自己没有收到,而到时候如果我们不来公司上班,很有可能就会变成是旷工,最后被公司辞退,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获得经济补偿的。

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邮件的形式向公司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要求快递公司出具回执,只要确认公司签收,那就代表我们的被迫辞职已经生效,接下来就是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事宜的事儿了。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69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