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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继续工作了7年,单位以疫情为理由辞退,这样合理吗?

退休返聘工作了7年,单位以疫情为理由辞退,这样的做法合理吗?这样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首先你是作为退休返聘人员和工作单位建立的劳务合同,而不是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所以说这种劳务合同那么是不受到劳动合同法保护的,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随时都可以解除你的这个劳务合同是很正常的,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作为你个人来讲,毕竟你是退休返聘人员,所以说优先解除你的合同,我认为也是有情可原的,为什么呢?作为退休返聘人员,首先你有一份正常退休金的收入,那么既然自己有稳定退休金的收入,所以说即便自己没有了这份工作,那么自己也能够保证自己一个正常的养老退休生活不受到影响,因为毕竟你已经退休了7年,所以说自己的养老金可能也增长到了一定的水平。

退休人员每一年养老金都是正常增长的,至少从2005年一直到2019年,我们国家对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了15年连增这样的一个态势。所以说你退休7年就意味着自己的养老金至少增长了6次,那么我们每一年按照平均200原来计算你的养老金,至少增长了1200块钱,假设你刚退休时所获得的退休金可能是2800元,那么在增长这1200元以后,自己的退休金就增长了到了4000元的高度。所以完全是能够满足自己退休以后的正常生活。


但是在工作单位里,别的一些员工由于自己可能没有别的一些兼职收入,如果说工作单位把它给裁掉了,这种情况下可能他就因此而失去了正常的收入,他就变成了一个失业人员,可能有的人他的经济负担会比较重,一个人全部的经济来源都是压在了这一个人身上,所以说裁掉这样的人,我相信整个一家子人那么都没了,正常的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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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工作单位,应该会酌情考虑留下一些生活条件比较困难的员工而裁掉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员工,再加上本身你没有和工作单位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所以说工作单位裁掉你无需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包括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所以对于工作单位来讲,它的这个裁员成本是非常低的,几乎为0。

作为工作单位肯定是优先考虑才调返聘人员,因为毕竟返聘人员不属于自己编制内的员工。虽然可能这部分返聘人员,他的用工成本也会比较低,但是由于疫情的原因导致自己没有能力去用这么多的员工,所以说精简裁员那么首先考虑的是材料,这样的没有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也是非常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说我们既然已经退休7年了,所以这个时候就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正常享受到退休的晚年生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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