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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约专车该怎么管?执法观念需与时俱进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曾经,国内多个城市发生出租车集体停运事件,其缘由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对运用打车软件争夺业务的“专车”给予严厉打击,以保证出租车市场利益,一些地方管理机构则积极响应。去年,沈阳、南京交管部门就曾先后表态,私家车、挂靠车等非汽车租赁企业所属车辆,如果从事运营活动就属非法。进入新年以后,又有北京、上海、青岛等地的交管部门叫停私家车变“专车”,并将一些专车统称为“黑车”,开始采取执法活动。

对交管部门这种做法,笔者持保留意见。按出租车管理规定,从事车辆运营必须具备专门行政许可和驾驶员应具备营运资质,而专车不具有上述两种资质,从行政法角度讲,法有明文禁止,是不可为的。但打车软件让滴滴专车、一号专车等进入市场,尽管因其与现有出租车管理有关规定相冲突,不仅缺乏行政许可和驾驶人员专业资质,甚至到具体无发票、无计价器等,但我们不能因此将其一律贬为“黑车”,一棍子打死。在笔者看来,一方面,专车和黑车完全是两回事,黑车信息不透明,没有组织,无法监管,而专车、司机、乘客信息全部是透明的;另一方面,专车属于新事物,是高科技运用出租车管理的结晶,用出租车旧有规定约束“专车”,不一定是明智选择。

从阶段看,专车既然能够存在,就说明有市场需求;有市场需求的东西,必然有其社会合理性。我们并不能因其存在某些缺陷,或对出租车和出租车公司利益形成冲击,就强行将其扼杀在“摇篮里”。而从现实盾,专车确有其巨大社会生存空间:首先,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车辆出租车公司拥有大量汽车,若不能及时租出,闲置也是社会交通资源浪费,而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士在上下班高峰和节假日普遍存在打车难局面,让车辆出租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通过打车软件,将车辆投放载客运营,既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又可缓解普通民众打车难困局,给上下班和出游民众带来极大方便。其次,可以丰富活跃出租车市场,为广大民众提供多样化租车服务,使民众出行质量不断提高,尤其能满足高收入人群对出租车高品质服务需求。再次,带来出租车供应数量增加,对出租车司机带来不少好处,一方面,为出租车司机增加了就业渠道,选择开出租车还是专车的自由度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专车”或可成为撬动传统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的杠杆,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专车供应量增加,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抑制出租车价格上涨的作用,能打破出租车公司垄断经营利润,有利推动出租车服务价格整体下降,给民众带来实惠。再次,有利净化地方政府执法行为,营造健康的出租车营运环境。多年来,各地政府对“黑车”严防死守,甚至不惜以“钓鱼执法”来打击“黑车”,使“黑车”越管越多,越打越“猖獗”,造成了国家税费流失,中饱了行政执法管理部门“私囊”,形成了出租车营运巨大黑色利益链条。

当然,新事物是一个成长中的事物,我们对其发展不能采取放任自流态度,应加紧相关制度或立法设计,对其发展进行全面规范和引导,使其始终运行在健康轨道上。目前,应及时从三方面进行疏导和监管:一是交通管理和城市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用新管理理念、管理制度来对待专车,加快制订和颁布新的出租车管理办法,将专车纳入出租车管理笼子,给专车发放行政许可和对司机给予营运资质,使专车取得合法身份,尽快投入正常载客营运。二是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趋利避害、规范管理”原则,鼓励并规范出租车和汽车租赁服务模式创新,杜绝侵害乘客利益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非法营运,营造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专车”服务应根据城市发展定位与实际需求,与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传统客运行业错位服务,开拓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经营。三是政府应建立约租车市场规范,整合闲置运营资源,未来在政策监管和交管规范下,可以尝试开放社会车辆资源,让社会车辆通过交管备案、考核等审核机制,加入到约租车体系服务中,不断壮大公车服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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