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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鸿发被判死刑!

3月1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昌江10·26”黄鸿发196人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二审结果,其中黄鸿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犯罪嫌疑人穿防护服受审)


因为疫情的原因,法院在审案期间为被告人调拨了防护设备,并进行了人员体温检测、消杀等工作。

据了解,该黑社会团伙实施犯罪活动多达58起,曾致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微轻伤的严重后果。

此案前后涉及196人,除领导者黄鸿发外,黄应详和黄鸿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价值25亿余元的涉案财产已组成资产处置小组另案处置。此外,此涉黑案其余人员均被从严从重处罚。

据《海南日报》报道,这一涉黑案是海南建省以来海南法院受理的组织成员最多、盘踞时间最长(30年)、攫取非法财产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南唯一一个由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扫黑案件。


(庭审现场)


查明事实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黄鸿发及黄鸿金、黄鸿明、黄鸿波(已死亡)凭借其父亲黄应祥任昌江建委建安组组长的公职身份,作风蛮横,逞强争霸,黄氏家族在昌江恶名初显。


至1991年,黄氏家族开始在昌江开设赌场,不断吞并昌江多股恶势力,逐步形成规模,坐大成势。

至1995年3月,为打击竞争对手,垄断地下赌场,黄鸿发组织、指挥林某等人故意伤害姜某某致其重伤。至此,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此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昌江,公然挑衅国家法律底线,常年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通过逞凶斗狠,实施重大、有影响力的恶性违法犯罪活动,在昌江恶名远扬,对昌江地区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慌,甚至“闻黄色变”。

该涉黑团伙为牟取暴利,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对昌江地区的赌场、铁矿、混凝土、石场、砂场、废品回收、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啤酒销售、烟花爆竹、土建工程、摩托车销售、典当行、驾校等多个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10多个经济实体攫取20余亿元的巨额非法收益,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发展。

为寻求非法庇护,该组织以非法收益为诱饵,引诱、拉拢、收买当地多名党政机关、政法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甚至还通过实施“买官”等活动,为该组织在党政机关中安插亲信、扶植代理人,原昌江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政委陈东、副局长王忠东、副局长苏东彬、刑警大队大队长钟海东、县水务局副局长黄海平等领导干部均被腐蚀堕化,帮助该组织逃避侦查打击,导致该组织猖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近30年。


(海南黑老大黄鸿发二审维持死刑:穿防护服受审)



82人曾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9年2月,海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逮捕以黄鸿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批130名犯罪嫌疑人。

2020年1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黄鸿发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黄鸿发等82人不服,提出上诉。

来源:海南日报、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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