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34名执业药师被撤证

34名执业药师被撤证

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撤销并注销一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

通告显示,经查,福建某公司平潭第一分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刘小玲存在“挂证”行为,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福建省药监局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注销该证书(注册证编号:351219010564)。

除了福建省外,其它地区也有执业药师因“挂证”被罚,早在今年一月份,江西省药监局就曾发布公告,公布撤销33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

此前,江西省药监局开展了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中,经景德镇、赣州、抚州、萍乡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徐磊明等33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江西省药监局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不良信用记录录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系统,三年内不予注册。其挂证单位或受因连带责任受到相应处罚,具体药监局会做相应处理。

附详情表:

内容整理:医药观察家网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33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