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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4县疫情防控再出新措施,涉及百万人!

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自2月12日起,云南省恢复运送农民工返岗和学生返校的省内包车客运;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自2月14日起,有序恢复市际、县际班线和客运站场的运营。自2月21日起,除目的地为湖北或途经湖北以及800公里以上的省际客运班线外,有序恢复省际客运班线。民航、铁路运输根据旅客流量适时增加运力,水路运输根据客流需要及时恢复运输。

根据实际情况

昭通多县防控措施有新变化

巧家县

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

具备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条件行业逐步恢复营业的通告

(第15号)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云南省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当前巧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具备疫情防疫条件行业逐步恢复营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逐步恢复营业行业

餐饮行业(餐饮店、早点店、夜市摊点、烧烤店、冷饮店等)、住宿行业(宾馆、旅店、酒店、招待所等)、文化旅游业(旅游娱乐场所、公共活动场所、旅游企业、彩票站点、体育活动场所等)、休闲娱乐业(KTV、歌舞厅、网吧、慢摇吧、酒吧、影剧院、电子游戏室、洗浴中心、美容美发、足浴、健身房、棋牌室和茶室等)、交通运输业、教育培训业继续暂停营业外,其他行业在具备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条件(具体条件详见第四条)前提下,可逐户报备检查后恢复营业。

二、恢复营业报备时间

从2020年2月17日上午9时起,具备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条件的,申请报备批准后恢复营业。

三、实行恢复营业报备制度

恢复营业前,县城城区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验收批准,方可恢复营业;其他区域的向当地政府提交申请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经当地政府组织验收批准,方可恢复营业。

四、恢复营业必备条件

(一)申请恢复营业前

1. 准备防护物资:防护口罩、消毒水/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具备一定规模、室内经营的需配备测温仪。

2. 营业场所干净卫生,并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3. 申请并张贴“云南抗疫情”二维码(出、入)。

(二)生产经营过程中

1. 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提交健康申报表。工作人员不得有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集中观察和居家观察对象未解除观察的,不得有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人员。

2.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每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消毒,其中,电梯自动扶梯扶手、收银台面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至少3次消毒。

4. 工作人员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全程佩戴口罩。

5. 所有营业场所必须在入口处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未检测体温的不得入内),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云南抗疫情”二维码(出、入),督促顾客佩戴口罩、扫码进出,不配合的顾客拒绝进入。同时,要积极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

6. 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时,应立即戴上口罩送至隔离区,及时联系卫健部门处理,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承担本经营单位(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部责任,必须组织全面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途径。

(二)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严禁开展促销、聚餐、集会、展览展示等,暂停赶集活动。

(三)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群众日常消费需求,杜绝随意涨价。所有的商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宰杀活禽,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或死因(来源)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在商品原料运输、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防控,杜绝污染。

(四)提倡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五)相关部门将联合进行督促检查和执法,未经报备批准、未达到疫情防控条件、未严格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准提前或擅自营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律按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0870—7125127,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值班电话:0870—3024178。

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镇雄县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检测点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检测点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根据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疫情防控检测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昭疫防办发〔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疫情防控检测点和工作点优化方案。

一、检测点和工作点优化方案

按照“外省、外市进入我市的卡点不撤,县域范围内除疫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地点)周边道路外原则上不设”的要求,进一步对全县疫情防控检测点和工作点设置进行优化。

(一)市级疫情防控检测点。二龙关收费站、镇雄中屯、镇雄高铁站、镇雄黑树石板井、镇雄黑树—水箐、镇雄坡头三岔河、镇雄坡头大坪、宜毕高速镇雄东收费站8个点继续保留。

(二)县级疫情防控检测点。保留罗坎泡瓜(与威信县接壤、凤大路干道)、雨河大海子(与威信县接壤、镇威路干道)、花朗金满堂(与威信接壤)、以古岩洞脚(与贵州接壤)、场坝巴溜(与贵州接壤)5个点,取消罗坎凤翥、花山—树林2个点。

(三)乡镇疫情防控工作点。保留黑树镇法泥(与贵州接壤)、半边山(与贵州接壤)、营盘(与贵州接壤)、碗水锅圈岩(与贵州接壤)、碗水大水(与贵州接壤)、泥坝马鞍山(与贵州接壤),母享镇坪桥团山(与贵州接壤)、阳光冯家寨(与贵州接壤),木卓镇环山新房(与威信接壤)、墨黑田坝(与威信接壤)、墨黑红椿(与威信接壤)、墨黑兰花(与威信接壤),坡头镇坡头村果哈红军桥(与威信接壤)、坡头村果哈(与威信接壤)、营上新滩(与威信接壤),雨河镇木梯岩(与威信接壤)、高桥(与威信接壤)、桃子坝(与威信接壤)、岩上(与威信接壤)、分水岭(与威信接壤),罗坎镇纸槽(与威信接壤)、五谷(与威信接壤)、穿洞(与威信接壤)、四利坳(与威信接壤)24个点。

(四)原村组劝导点全部取消。

二、工作流程优化方案

(一)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一是各乡镇(街道)和县公安、交运、卫健等部门要按照全县检测点和工作点优化方案,严格工作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检测点组长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分工、规范查验、加强戒备,进一步增加路面管控和防疫检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多式)检测等方式,提高检测效率,缩短车辆排队等待时间,提升公路通行能力。二是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排查、分析研判,对可能从湖北、浙江温州进入我县从事复工复产人员,提前劝其暂缓来镇雄,可委托现在在镇雄的人员开展复工复产工作。三是对从疫情较为严重的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江西、安徽、重庆、江苏、山东等10个省进入我县车辆、人员,纳入重点监测,无缝对接落实集中留观或居家观察措施。四是对其他县外入镇人员,根据核查、检测情况,实事求是研判,落实相应留观措施。五是各乡镇(街道)要组织镇村组干部在适当地点设立疫情防控工作点,宣传引导群众强化全民隔离意识,少出门、不赶集、不聚集,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但不得阻断车辆、行人通行。

(二)全力保障应急通道、绿色通道畅通。各乡镇(街道)要确保辖区绿色通道安全畅通,优先保障各类应急物资运输。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禁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不得以任何理由查扣及阻止检验无异常的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特种作业车辆、邮政快递等车辆、人员通行。

(三)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人员和物资运输。各检测点要对复工复产人员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对外出务工、返镇复工复产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后,要立即放行、不得滞留、不得劝返。对包车运输农民工队伍的车辆,驾乘人员体温检测无异常后立即扫码放行。严禁阻止复工复产企业生产运输车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材运输车辆在辖区通行,必须确保人员有序流动、物资正常流动。

(四)优化检测点运行。一是确保人员正常有序流动。所有检测点、工作点只核查、检测进入我县辖区车辆、人员,对我县外出车辆、人员一律扫码通行;对长期在我县居住、工作、生活、学习等返镇人员,要按规定查验后扫码通行。二是对进入我县人员,需要集中留观的,由卡点将信息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协调县卫健局或乡镇(街道)派120车接送到集中留观点留观。需要居家观察的,由卡点将信息推送给相关派出所所长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要求居家观察对象到乡镇(街道)后先到派出所报到,由派出所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进行健康体检并落实居家观察措施;同时,由县指挥部工作督查落实组及时核实居家观察措施落实情况。

镇雄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彝良县

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测点

和工作点优化设置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检测点人力资源配置,规范疫情防控检测点和工作点的相关工作,有效阻止疫情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落实工作重心由“堵、排、治”向“控、查、治”转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正常调运,保障人员的有序流动,全面做好我县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全县疫情防控检测点设置作如下要求:

一、设置要求

为保证全县各检测点和工作点的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级检测点设置检测组对市、县设置的检测点负责,指导全县检测点和工作点工作,确保设置规范,统一检测程序,规范通行证明;乡(镇)对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设置的疫情防控工作点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工作点设置及检测工作。

(一)市级疫情防控检测点设置

1. 位置选择:牛街镇鱼箭沟、大寨火车站、角奎镇二坪子二号隧道、洛旺乡溪口。

2.设施配备:各检测点要有一个固定场所,有条件的检测点可以租住民房,无条件的使用临时帐篷,配备医疗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口罩、手套、紧急防护装备)、安全警示标牌等,每个检测点至少配备专用车辆1辆,有车辆登记表册,过往人员登记花名册。

3.人员配备:由县指挥部统筹公安、卫健、交通运输部门和乡镇(按照原来设置执行)。

4.工作内容:做好过往车辆引导、检查工作,对外省(外县)方向来员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车辆和行人的逐一登记,将重点人员移交卫健部门进行筛查;引导过往人员“扫码”登记;一经发现发热人员立即安排救护车送往县人民医院观察诊治。医务人员所在工作场所,流动人员不得进入;做好过往群众情绪疏导工作。

(二)县级疫情防控检测点设置

1. 位置选择

(1)猫谢线:保留天力公司(县城指挥部)、毛坪过境公路(洛泽河镇)、钢桥(龙街乡,又名云贵桥)、莫家垭口(奎香乡)、望城坡(奎香乡)、管坝(树林乡)、撮箕口(树林乡),取消奎香乡黑拉、白岩脚检测点。

(2)彝牛线(彝良至牛街):保留雷打石(角奎镇)、七里沟(龙安镇)、花果河(牛街镇),调整林场检测点至岔公路(小草坝镇),取消牛街镇马家湾检测点。

(3)柿凤路(柿子坝至凤翥):保留白杨坳(牛街镇调整给柳溪乡),取消牛街镇上白水检测点。

(4)彝海线(彝良至海子):保留花园(海子镇)

(5)小荞线(小河至荞山):保留小河(荞山镇)

(6)龙海线:保留加油站(龙海镇)

(7)青双线(大关青龙经钟鸣镇至双坟):保留庙林卫生室(钟鸣镇),取消钟鸣镇设立的双坟检测点。

(8)龙两线(龙安至两河):保留大竹坝,双坟(调整由钟鸣镇、两河镇共同设立)。

(9)彝岔线(彝良至岔河):保留双钟大桥检测点

(10)昭彝线(昭通至彝良):保留蚂蟥沟检测点

2.设施配备:各检测点要有一个固定场所,有条件的检测点可以租住民房,无条件的使用临时帐篷,配备医疗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口罩、手套、紧急防护装备)、安全警示标牌等,每个检测点至少配备专用车辆1辆,有车辆登记表册,过往人员登记花名册。

3.人员配备:检测点力量由相邻两个乡镇共同抽人组成,包括医务人员(防护措施齐全)、警务人员(佩戴相关装备)。

4.工作内容:做好过往车辆引导、检查工作,对经过检测点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车辆和行人登记工作,将重点人员移交卫健部门进行筛查;将“二维码”粘贴在醒目位置,加强宣传推广,引导过往人员“扫码”登记;一经发现发热人员立即安排救护车送往县人民医院观察诊治。做好过往群众情绪疏导工作。

(三)疫情防控工作点

1.位置选择:村道与县城通往乡镇公路(二级路、省道以外)的平交道口、两村(居)交界处。

2. 人员配备:根据车、人流量配备,确保有人值守。

3. 工作内容:测量体温,登记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实现本村的封闭式管理。对重点人员及车辆及时向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刚性要求。各检测点、工作点要坚决执行“逢车必检,逢人必查”原则,做到来源和去向清楚,增强重点车辆及人员的可追溯性。各检测点、工作点要严格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和“一断三不断”的工作要求,切实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持公路交通网络畅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断的要求。严禁阻断省干线公路,严禁采取堆土、挖断、砌墙、摆放大型车辆等硬隔离方式阻断农村公路,要视情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证应急出行。严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无故推诿、搪塞、拖延,对应急物资运输、消防、医疗救护、邮政快递车辆等特殊车辆要立即放行,对其他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做好信息登记后及时放行。

(二)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各检测点、工作点在每天开展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要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做好过往人员的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要把“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建在各疫情防控检测点和工作点上,做到过往人员逐一“扫码”登记,将大数据高效率、精准化运用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登记簿、笔等物品要专人管理使用,检测设备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工作人员要尽量避免直接接触过往人员及其随身物品,做好自身防护,避免感染。检测、登记等工作要快速高效,严防出现车辆堵死,人员滞留的情况发生。

(三)严格依法、文明执法。疫情防控检测点必须配备相关装备,公安民警要佩戴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视音频记录,现场盘问、检查、查验身份证件、现场处置等执法活动要做到法律适用得当、程序合法。对拒不配合工作和有暴力倾向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防止伤害工作人员的恶性事件发生,杜绝扰乱工作秩序的情况出现。检测点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统筹做好道路通行情况的咨询、宣传和导控工作,引导确有出行需求的车辆选择畅通道路通行,积极做好群众宣传引导、解释、说明和劝导工作,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四)确保道路畅通。各检测点要严格按照昭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应急车辆通行证办理通知中明确的要求,统筹开展好疫情防控检测工作与安全通行保障工作,在检测工作中认真查看通行证并做好登记,确保人员正常有序流动,车辆物资正常运转,同时落实首检责任制。

(五)增强防范意识。各检测点要全面落实负责人责任制,在把检测工作做深做细的前提下,确保检测点处于受控状态。检测点负责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疫情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掌握自我防护技能,规范穿戴防护装备、执勤装备,确保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各检测点要加强预案的准备,坚决防止伤害工作人员的恶性案(事)件发生。

三、工作纪律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检测点、工作点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查必到位”,特别是外省籍车辆、人员以及来自疫情区的车辆和人员,要切实做好检测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一断三不断”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特种车辆进行核实登记后,要及时放行。

(二)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自检测点成立开始,各疫情防控检测点、工作点必须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报送内容为当日17时之前检查车辆、人员,湖北籍车辆、人员及疑似症状人员等情况,并于18时前报送县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县级检测点由县卡点设置检测组负责汇总上报,城区公安检测点由县公安局汇总上报,其他点由所在乡镇负责汇总上报,所报数据要详实准确。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疫情防控检测点要落实科学的值班备勤机制,合理安排执勤值守,建立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让一线人员得到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疲劳应战。各疫情防控检测点组长为该点值班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检测点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和排班工作,各检测点组长、副组长要轮流在岗带班,确保24小时值班工作不间断。

(四)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县卡点设置检测组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检测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重点对疫情防控检测点防控排查、人员体温检测、消毒、劝返引导、“一断三不断”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压实各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永善县

据悉,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月14日起,永善县对县城区全面实施疫情防控,构建起了由溪洛渡镇牵头,县城管局配合,县城区各单位分别负责,各级各部门合力防控的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网格,网格化推进县城区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丨@昭通日报

审核丨@晶姑娘

运营总监丨@俺是大笨蛋

责任编辑丨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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