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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慈善总会27亿善款上缴财政,专家称违背捐赠人意愿

据《中国社会报》报道,武汉市慈善总会于1月27日起分4批、累计27亿元抗疫善款上缴市财政。

报道称:“武汉市慈善总会作为民政部指定的五家接收捐赠的单位之一,主要负责接收捐款和通用物资。为做好慈善捐赠工作,武汉市民政局制定《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捐赠工作规程》,制发《关于加强新型肺炎防控社会捐赠工作管理的通知》,规范应对疫情的社会捐赠管理。1月23日以来,累计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款物情况的公告8期,捐赠款使用公告2期(涉及资金14.35亿元,含定向0.47亿元),实现全额全程公开。截至2月2日12时,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捐款共计30.226197亿元,并于1月27日起分4批上缴市财政,累计划转27亿元。”

就此,北京致诚社会组织矛盾调处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国科表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后,所有捐赠人的捐赠目的,还是比较明确的,就是用于新冠肺炎的防控,慈善总会作为受赠主体,应将受赠的财产用于疫情防控。武汉市慈善总会根据指挥部要求上缴市财政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违背了捐赠人对捐赠资金如何使用的意愿。

北京荷风艺术基金会高级顾问夏彧歆认为,武汉市慈善总会应当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财产,如果需要变更,须经法定程序。而目前在武汉市有关部门发布的各类公告、武汉市慈善总会公布的募捐方案中,均未提到社会捐赠款项要上缴武汉市财政。

上述两位专业人士均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和抗击的关键时期,相关部门应按照《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和与其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依法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及时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并对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依法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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