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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

全媒体记者 张驰



辖区内海域、陆地兼备,港区、油区、园区兼有,既有国际化、现代化的高端社区,又有经济欠发达、管理难度大的渔村、乡村,治理主体多元、治理要素多样、治理结构复杂,这是天津市的市域现状。这样的背景下,市域社会治理如何深入推进?  

2019年,天津交出了一份答卷:全市未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公共安全案事件、生产安全案事件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现行命案、枪案、绑架案连续第5年全部破获;1450件信访积案得到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10个百分点,达到98%;推出了《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等41项地方性法规规章与一批配套制度规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一年来,34.7万户居民房产证遗留问题、4965个“大棚房”问题、6处中心城区积水重要点位、798条背街里巷脏乱、5871处消防隐患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一大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解决,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城市面貌有了新变化,社会持续稳定,有力夯实了首都政治“护城河”根基。  

天津市委、市政府主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努力探索新时代超大城市治理特点规律,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强市域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构建“一元领导、一体运行、一网覆盖”市域新型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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