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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人社部公布十起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违法案件

人社部定于2020年1月14日(周二)10:00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就业促进司、职业能力建设司、养老保险司、劳动保障监察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文字实录:

工人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人社部每年都会公布几批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以欠薪案件居多,请问这项工作是怎么开展的?这次公布的案件有什么特点?谢谢。

王程:本次发布会公布的十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都是欠薪案件。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和震慑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6年9月颁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包括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参加社会保险、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在内的7种情形进行社会公布,旨在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19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公布三批次30件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违法案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286件,其中多数是欠薪违法案件。这是因为欠薪违法案件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违法案件高发频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此为工作重心,重点查处并公布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案件。这次公布的2019年第四批次十起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违法案件,是围绕近期根治欠薪重点工作要求,归集各地省级已公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综合考虑违法案件发生的时间、涉及人数及金额、处置措施、处理结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后确定的。这十起典型违法案件事实清楚,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涉及拖欠工资金额较大,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为打击和遏制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舆论氛围,我部将这十起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作为2019年第四批次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向社会公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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