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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丨邬敏委员:老旧小区改造,别忘了“无障碍设施”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迎迎/文图

随着“悬空老人”这一概念逐渐为人所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也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同样地,对于老人和特殊人群来说,不方便的不只是没有电梯,和有各种各样便民设施的缺乏。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邬敏就带来这样一份建议,她呼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也应当加大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邬敏介绍说,根据省民政厅相关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606万,占常住人口的16.7%;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019万,占常住人口的10.61%;80岁以上高龄老人16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250多万,空巢老人约600万,特困供养人员50万。

“绝大多数老年人所居住的住宅是按照中青年人群的需求设计的,并未考虑到老年人特殊的胜利需要和日常起居。按照这种发展趋势可以看出,城市住宅的无障碍环境的改造是非常有必要的。”邬敏对记者表示,现如今,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还住在上世纪建设的老旧小区中,当时的设计并没有过多的考虑到老年人的需求,过于陈旧的设施及环境为老年人的日常起居和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目前,我省获得中央财政资金45亿元,用于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383个老旧小区将受益。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势在必行。”她建议,对老旧小区统一制定无障碍改造的政策和标准,对老旧小区改造统一落实资金,落实职能部门,落实验收要求。

开展已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老年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调查,摸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障碍现状,残联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制订无障碍改造方案,明确改造具体内容。重点推进小区道路、绿地平整或坡化,重要部位提示盲道、无障碍标识,对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且符合共同缔造要求的,可以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对同步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场所,完善无障碍出入口、地面、扶手、低位服务柜台、无障碍厕所或厕位等无障碍设施,居住建筑完善无障碍出入口,有条件的增加无障碍电梯等设施。专有部位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由业主负责,不纳入改造范围。

资金方面,建议省财政结合总体改造计划,设立专门的补助资金。同时,尝试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参与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并予以相关政策扶持。对老旧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应当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实施,同时纳入正规建设程序,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的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要建立长久的维护、维修和监督制度,遵循属地原则,以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物业公司为单位建立物业维修站,负责对辖区内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进行维护与维修。质保期内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质保期过后由社区物业维修站负责组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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