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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温度暖了群众的心

湖北:司法救助对焦精准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我的学费终于有着落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近日,正在湖北省京山市一家烤肉店打工的荆楚理工学院贫困大学生黄诗艺接到该市检察院送来的4万余元司法救助款后兴奋不已。

自2018年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据统计,2019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向623名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996.7万元。


逐一排查

让追梦女孩

不再失意

19岁的大二学生黄诗艺本应是一个快乐的追梦女孩,2018年11月,京山市检察院在入户走访调查时了解到,黄诗艺的母亲于2008年被人杀害,当时黄诗艺年仅9岁,父亲又失联多年,此案使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突然破碎。细心的检察官们发现,这种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

京山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立即到公安机关、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开展调查,收集整理申请司法救助相关资料。同时,告知黄诗艺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全程代理,帮助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她争取到了4万余元司法救助款。

不只是检察机关,扶贫办、工会、民政、教育和残联等部门一起行动,开展全面摸排,力求全方位、多渠道了解符合条件人员的真实情况,切实解决救助人的实际困难。

“现在是精准脱贫的攻坚阶段,省检察院一直与我们保持着密切的联络和沟通,在扶贫领域深度协作,我们在工作中一旦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第一时间移送检察院。”省扶贫办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9年5月底,松滋市扶贫办在走访中得知,刘兴言在被雇请工作过程中,不慎坠落摔伤,经鉴定为肢体四级残疾,后法院民事判决,包工头何某应承担其医疗费9万余元,案件宣判后,何某陆续向刘兴言一家支付了5万余元,因经济能力有限,剩下近4万元医疗费一直未支付到位。

于是迅速将这一线索移送至检察院。随后,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对刘兴言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了解,发现其受伤后劳动能力有限,其妻子又长期患病,这使得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原本就读于松滋二中的儿子也因为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的情况。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刘兴言一家争取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

图为:松滋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为救助人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

正是这3万元,使曾经因抢救和治疗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刘兴言一家,重新燃起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希望。

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一个都不能漏掉,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人,主动到群众家里,帮助指导当事人办理各类手续,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及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手中,缓解其实际困难,同时积极与扶贫办联动,做好扶贫帮困后续跟进工作。


协作联动

司法救助过程

公开透明

一旦发现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湖北各级检察机关实现内部大协作,立即移送给控告申诉部门,协同发力,及时救助。

罗田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13岁幼女小红(化名)自幼丧母,父亲下落不明,跟随奶奶生活,家境非常贫困,仅依靠微薄的低保金生活。

在了解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办案检察官通过深入调查、核实,实地走访,认为被害人小红属于陷入司法、经济双重困境的未成年人。于是将相关材料移交控申部门,控申部门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小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通过协作联动,共同努力,为小红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6万元,帮助其改善家庭困境。

与此同时,为保证司法救助的公平公正,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湖北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过程中,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准确掌握当事人的生活困难程度,将监督、公开、透明贯穿工作全过程。

罗田县检察院请来人民监督员祝鸿英、郭腾现场见证范某某司法救助金发放全过程。此前两名人民监督员也一同实地走访案件的被救助人及所在村委会,核实相关材料。

“亲身参与司法救助活动,全程参与监督,司法救助非常好,能切实帮助受害人解决生活困难。”祝鸿英表示。

同样,公开审查听证,是“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2011年5月,袁某明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该案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进行赔偿。

松滋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申请人袁某远(袁某明的父亲)的母亲年老多病,其妻子常年卧病在床,属于四级伤残,15岁的孙子在读初中,本人是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家中仅靠袁某远一人种田维持生计,生活非常困难。

该院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均一致认为,袁某远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提出的50000元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司法救助。

图为:在松滋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人袁某远领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

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及时得到司法救助,在刑事案件的背后的群体,他们是因犯罪致病、致残、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司法救助如一场“及时雨”,不仅为受害家庭带来希望,也将法律的温度,烙在了老百姓的内心里。


责任延伸

帮助困难群众

走出困境

京山市检察院针对黄诗艺这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完全依靠亲戚朋友资助读大学的现状,安排副检察长王世平结对帮扶。

“我们与市扶贫办建立了案件信息移送、国家司法救助建档贫困户办理情况的共享机制,及时将黄诗艺的家庭情况与扶贫部门对接,并将其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帮扶。”王世平介绍说。

按照扶贫政策,王世平主动帮助其申请了每年4500元的农村低保补贴,通过“雨露计划”申请了每学期1500元的学习生活补助。

这个懂事的孩子在大学学习期间利用周末做兼职、利用寒暑假打工赚学费。同时,检察官们还伸出援助之手,纷纷定期捐款帮助黄诗艺,让追梦女孩“诗艺”不再失意!

图为:京山市检察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当事人亲属将一面写有“捐资助学,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检察官的手中。

“救人要救心,扶贫要拔根。”湖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周蕾表示,通过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不仅在物质上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同时对其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鼓励其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在精准扶贫上,继续发挥好检察力量,让他们真正脱贫。

大悟县的颜某某母亲体弱多病,身患器质性智能损害,常年医药不断,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颜某某本人系肢体残疾四级,家里只有几亩田地耕种,家庭经济困难,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刑事案件发生后,颜某某的家庭无法从被告人那里得到及时赔偿。得知此情况,大悟县检察院主动联系颜某某,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将救助金15000元发放到了颜某某手中。

救助金发放之后,检察官没有就此放手,考虑到颜某某家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不能仅靠着这点救助金过日子。结合颜某某家庭情况,经过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请来了种植草药的技术人员,教会颜某某种植草药技术。检察官也不时了解他们家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提些建议、聊聊家常,鼓励他走出伤痛和阴影。目前草药产销良好,一家人不再为生活开支发愁了,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没想到在打完官司之后,我们还能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我母亲的药费有着落了,我家那几亩地也种上了名贵草药,实在太感谢检察官了……”颜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大悟县检察院激动地说。

图为:村民颜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大悟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湖北检察机关认真对待每一起救助案件,打造以经济救助为核心,法律援助、社会资助、心理疏导等多方面全方位救助相结合的救助体系,以个性化、差别化帮扶,帮助救助对象真正从困境中走出来。

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在基层,让群众感受到法治温暖。”湖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说。


作者丨蒋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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