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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的福利 | 育儿假实施两个多月,已经有人享受了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2019年10月,宁夏将“共同育儿假”写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消息一出随即引发热议。由于该政策在全国尚属首创,无先例可循,尽管支持者众多,但还是有很多人对政策的落实心存疑虑。

  那么,育儿假自去年11月1日实施以来,情况如何?它与产假、哺乳假、公休假等是否有冲突?10天育儿假包含周末两天吗?1月7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部分人已享受育儿假,其中女士居多

  “我的孩子是2017年11月18日出生的,去年11月1日育儿假刚刚实施,我就填写了请假条,并上传孩子的出生证明,经领导批示休了10天育儿假。”常女士在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工作,去年她卡着点享受了10天育儿假,今年她还准备继续请育儿假。“这样我又能休息10天陪孩子了。”但常女士在企业工作的丈夫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也提出了申请,但被领导拒绝了。”常女士说。

  杨女士是某事业单位员工,有两个孩子。今年元旦,1岁多的二宝突然得了急症,因为没有人照看,她便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单位领导提出请育儿假,没想到立刻得到了批准。“我是我们单位第一个提出申请的人,这个育儿假真是解了燃眉之急。”杨女士说。

  此外,还有数十位网友给记者留言,为自己的单位点赞。网友小李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单位工作,所在单位还专门发文鼓励大家休育儿假,让人倍感温暖;在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局工作的张女士说,他们单位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请10天育儿假,其中包括男同事。

  但记者观察发现,这些已经享受育儿假的市民中,大部分是女同志,男同志所占比例很少,而且基本都是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那么,育儿假实施以来,全区情况如何?男女申请比例各占多少?据自治区妇联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育儿假正处于全面推行阶段,具体数据正在调研,还没有完全统计。

  育儿假连休10天,与其他假期不冲突

  共同育儿假出台后,让身在职场的育儿父母多了一个喘息的机会。有人询问:休了产假和公休假,还能休育儿假吗?

  据自治区妇联工作人员介绍,育儿假与公休、产假都不冲突,也就是说,就算你已经休了产假和公休假,还是可以享受育儿假的。不过,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10天假期属于连休,周末的时间也算在内。有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中小学教师,具体怎么执行?该工作人员表示还不清楚,但原则上教师也有10天共同育儿假,与寒暑假不冲突。

  共同育儿假是个风向标

  怀胎十月,本就艰辛,更艰辛的则是生育后的养育和看护。“共同育儿假意在倡导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让夫妻双方共同担负起育儿的家庭责任,不错过孩子的成长黄金期。”宁夏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周文盈说,生育是一件大事,需要政府、企业与个体共同承担责任,特别是企业的人力成本和鼓励生育的宏观政策之间,应该有良性的互动、动态的平衡。护理假是地方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而共同育儿假是一种倡导和宣示,是希望先把这种观念输送给社会,在理念上先行,最后落地生根,而不是直接加重企业负担。

  “总之,共同育儿假哪怕只是鼓励性规定,依然具有风向标意义。实施过程中,我们会针对一些问题再想出落实办法,尽力去推行。”周文盈说。(记者 邱曦 王若英)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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