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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可申请3万元救助

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贫困、需要手术治疗的,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后,自费金额须达到5000元。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rcf.org.cn/),从“天使阳光基金”页面下载最新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核盖章后,寄送至县(市)级红十字会审核,经省级红十字审核后报中国红基会。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除定向捐助外,受助人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报销以后,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标准如下: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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