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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殴打丈夫及公婆离婚后拒交女儿,法院将强制执行

几天后,上海宝山法院法官将和原告杨先生一起前往哈尔滨,将杨先生的女儿带回上海。

1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杨先生曾两度起诉离婚,这期间他的妻子金女士殴打了杨先生及其父母,并将女儿寄养在东北。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后,金女士没将女儿交给杨先生,杨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已获法院支持。

据宝山法院介绍,2012年,杨先生与金女士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4月1日登记结婚,2013年10月11日生育一女。两人婚前缺乏了解,没建立起稳固的感情基础,婚后在观念上存在较大差异,无法正常沟通和交流,矛盾不断。

2018年6月,杨先生曾起诉离婚,并从双方共同的家中搬出,此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法院判决不予准许。

判决后,杨先生与金女士感情继续恶化,金女士还辱骂和殴打杨先生父母,同时去杨先生单位吵闹并殴打杨先生,造成其面部多处抓伤。为此,杨先生及其父母多次报警。

杨先生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再次起诉离婚。2019年7月8日,杨先生在提起本次离婚诉讼时,为维护申请人及父母的人身安全,还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宝山法院依法出具(2019)沪0113民保令7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金女士对原告及其家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金女士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杨先生及其父母;禁止金女士进入申请人杨先生工作场所吵闹。

法院同时提醒原告杨先生,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经查,自2018年6月双方分居后,被告金女士将女儿带至外地,这期间大部分时间,将女儿寄养在哈尔滨其姐姐和黑龙江伊春其父母处,金女士自己在南京某地工作。

而在本案第一次庭审中,金女士称,分居后一直带着女儿居住在宝山区行知路某房屋,女儿一直在宝山区幼儿园读书,否认其姐夫是其姐夫,否认女儿由他人代养,甚至在承办法官与其姐夫视频通话时,仍否认认识其姐夫。

直到第二次安排开庭,在原告杨先生提供幼儿园出具的“2018年9月曾到园上课7天,之后至2019年7月期间全部缺席”的证明时,金女士才承认,分居后为女儿请假一年,将女儿带回了哈尔滨和伊春。

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原告杨先生与被告金女士离婚;离婚后,婚生女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女儿18周岁止;并将财产依法分割。

判决生效后,金女士未将女儿交给杨先生,女儿还在东北,杨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已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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