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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咨询:辞职后如何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2日讯(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元)咨询:我工伤等级为六级,辞职后怎样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答复:按照鲁政发[2011]25号文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由工伤保险支付本人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单位支付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烟社保发[2015]号文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到参保的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工伤职工的,打印拨付单后,将工伤职工的待遇拨付到所在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烟台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财务凭证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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