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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实际上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这两个概念很多人容易搞混了。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的条件被依法消灭,法律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情况都是比较特殊的。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六种:

第一,劳动合同期满。这种情况是最主流的方式,当然指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达到约定时间。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又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或者劳动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是在《劳动合同法》里提出的;而劳动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明确规定的。如果国家推动延迟退休,首先会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修改,但是劳动合同法就没有必要了。

根据人社部门多次对外界的答复,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跟用人单位的关系就转变为劳务关系,而不再是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

第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这种情况很明显,劳动者的主体都消失了,劳动合同不终止就怪了。当然几乎不可能存在劳动者继续正常劳动,而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劳动者主体会消失,用人单位的主体也一样会消失。只要任何一方主体消失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也就出现了。

五、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这种情况不同于破产或者倒闭,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章程宣布提前解散。不过即使是这样,用人单位一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处理好社保和债务关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这个是防意外条款,万一出现了一些新发生的事物,或者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的话,也可以通过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方式规定有关情形。

根据上面六条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不属于例外情况。可是按照上述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来对照。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规定,单位还要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回单位继续工作,直到退休。

多数情况下,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劳动者一般都是在单位工作很久的老年职工,差不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种情况下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是不能拒绝的。用人单位也不能故意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责任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时间自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

所以,一般建议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条找出自己维权的合法依据,这样一般用人单位都不敢欺负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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