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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学生寝室死亡,校方:给家属安排离校40公里的酒店,不让进校

孩子在异地求学,最让家长担忧的莫过于安全问题。

近日,江苏南京一女大学生在寝室昏迷去世一事广受关注。死者周某某是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的大二学生,事发当天是周六,周某某因发烧吃了感冒药后,就在寝室里休息,在两天后的周一,周某某没有去上课。周二那天,室友发现周某某深度昏迷,并立即送医救治。其父母接到辅导员的通知后,携全家人立刻赶往医院,但见到的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周某某的家属质疑,周某某周一没有去上课,为何没有老师过问,因此坚持认为学校不能免责。学校一开始避而不谈,把家属安排到离校40公里的酒店,并且拒绝家属进学校大门,几天后校方尝试与家属沟通但未果。

在公安机关排除了他杀、自杀、中毒的可能性后,校方希望进一步查明死亡原因,提出了尸检的要求。但被周某某的家属拒绝了,他们不谈责任,只是一味地向学校索要限定金额的赔偿,同时还聚集数十人多次围堵学校的校门和办公场所。

此事发生后,疑似是周某某姐姐的网友,在网上发文叙述此事的经过,但昨天下午,记者发现网上的帖子均已被删除。目前,周某某的具体死因以及双方是否和解,暂未可知。

虽然死者为大,但我们也要尊重事实真相。此案中周某某家属的态度成谜,既死咬着学校不放,声称学校要为周某某的死亡负责,得赔钱,又拒绝尸检。倘若真的是想讨要个说法,尸检无疑是划定责任人的最佳选择,要不然对学校不公平,没有根据,凭啥要人家承担责任。

至于家属让学校担责的理由是:学生周一没去上课,老师竟然不管,就更加没有说服力了,其逻辑可以理解为,因为老师没管,所以才造成了孩子的死亡。上过大学的都知道,老师不一定每节课都要点名的,有时候是几个专业一起在一个大教室上课,如果要挨着一个个点名的话,恐怕名字还没念完,就该下课了。再者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对自己的健康应有最基本的衡量和保护,难道老师除了上课,还要负责看护学生吗?

家属的真实想法,我们无从得知,但有人说这又是一起讹诈事件。在实际生活中,的确不乏学校背黑锅的事例,很多家长都持有学校要为学生的一切负责的观念,一旦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出了事,不问青红皂白,就跑到找学校要说法。学校要是推责或者不能给出满意的答复,有家长就开始在学校里撒泼闹事。

家长找学校问责的想法不难理解:孩子在学校死亡,不管因为什么,总要学校负责,这其实是出于人类在不幸面前趋利避害的本性,能让学校赔钱,总比一个家庭自己承担失去孩子的痛苦要好,虽然符合人性但对学校是很不公平的。

如果要认定责任所要赔偿,肯定是要尸检,所以支持学校的做法。家长应该配合调查,不能什么都不清楚,就要求赔偿金钱。针对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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