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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拟推新国标:养老机构内不得兜售保健品,要防烫伤、防走失

养老机构内禁止兜售保健食品、食物水温要低于60℃、失智老人随身携带GPS定位装置……接下来,养老机构或将迎来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新华社发(郝群英 摄)

据民政部11月4日消息,民政部近日组织起草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该标准在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方面提出多项防护要求,包括防压疮、防坠床、防烫伤、防跌倒、防走失,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内容。

在食品药品方面,标准要求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今年初,民政部也曾表示,重点排查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严禁假借养老服务场所推销保健品。标准还要求定期检查,防止老年人误食过期、变质的食品和自备药品等。

为防止养老机构发生老人烫伤事故,标准要求养老机构内,老人进食、饮水和漱口时,所接触的食物和水温应要低于60℃;洗澡前应调节好水温,盆浴时先放冷水再放热水等。

为防止老人走失,标准要求养老机构要重点观察、巡查有走失风险的老年人,交接班要核查。失智老年人居住活动区域应有防走失措施,如密码门锁(断电后可自行打开)、GPS随身定位装置,老人外出要办理手续且有人陪同。

据悉,今年初,民政部发文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但养老机构在管理与服务中缺乏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利于防范和应对服务安全与风险,而该标准填补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空白。

标准起草组表示,制定强制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规范,将有利于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监管,并作为检查、考核、执法、处罚依据。因本标准内容均涉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与风险防范,标准起草组建议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采写:南都记者 胡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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