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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开庭:死者母亲索赔175万,被告方要求追加校方责任

10月29日下午,"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在北京昌平人民法院南口法庭开庭。受害人母亲李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向被告王某及其家属索赔175万元。庭审时,被告方要求追加校方为第二被告,来追究校方责任。

阿姚

2016年5月,在一个看似平静的夜晚中,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内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奸杀案。受害少女阿姚(化名)被同校同学王某杀害,花季盛年就此陨落。

16岁的阿姚因想考托福只身来到北京上学,平日基本一月回家一两趟,母亲眼中的她乖巧懂事,积极乐观,本该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可少女对未来的憧憬、母亲对孩子的寄托,都在那个夜晚被捏的粉碎。5月20日凌晨,李洁从校方得知女儿失联消息,连夜驾车从山东赶往北京。当日上午,李洁得知女儿遇害噩耗。

涉事教室

当日上午,王某投案自首,承认杀害阿姚的犯罪事实,但否认强迫阿姚发生性关系。王某坚称,阿姚是自愿和他发生性关系,但是事后却反悔要告知老师,所以他情急下将其勒死。

对于王某的说辞,李洁表示不接受也不认同。李洁表示,女儿曾对她透露过被王某找麻烦,但是当时她未在意。而为了给女儿正名讨公道,李洁四处调查搜证据,并对检察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

本案件分别在17年6月26日、18年12月27日进行一审、二审,最终法院认定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阿姚的葬礼

10月29日,阿姚的母亲发文表示,案发当晚至今,杀人犯王某都没有对其犯下的恶行认罪、忏悔,而其母亲作为家长也没有流露歉意。

而对于赔偿金问题,她也回应,"175万的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法律中有迹可循,这不是对我的经济损失赔偿,也换不回女儿生命,只是通过(175万)赔偿才能衡量出其作为监护人的失职,其母虽然没有杀人强奸,但是却养育出了强奸杀害阿姚的人,这责任不向她讨,向谁讨?"

10月29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在北京昌平人民法院南口法庭开庭,受害者家属索赔175万。据阿姚母亲表示,被告方曾提出,要我们去追究新东方外国语学校,被告方要求追加校方为第二被告。

阿姚

据了解,被告方以案件是在学校发生为由,表示是学校疏于管理造成的事件,所以他们认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应该全权负责此事。而对于被告的说辞,死者母亲表示,学校的责任和这个诉讼无关,她会另行解决。

综合红星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王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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