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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三女在蓬莱偷苹果,当天从家中搜查出2300斤

2019年9月22日, 蓬莱市于庄村村民王某到小门家派出所报警称:自家在213省道路边果树园中的苹果被盗四五百斤,价值一千元左右。

10月7日,西张庄村村民张某报警称果园的苹果被盗四五百斤,同日,西刘庄村董某报警称果园的苹果被盗一百余斤......

当前正值苹果销售高峰期,苹果就是果农的命根子。侵农案件关系民生,一直是公安部门的打击重点。案发后,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联合调查,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由于案发正值售果季,人员复杂、车辆众多,办案民警通过“农村天网”工程,在调阅大量视频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案发地点周边交通情况,通过碰撞对比,终于发现嫌疑车辆的信息,经视频持续追踪,获取完整的作案视频。

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民警确认系列案件系同一团伙所为,并且初步掌握了其作案规律,团伙成员驾车从黄县窜至于庄,利用黑夜时机,盗窃果农苹果,然后返回黄县,团伙作案手段隐蔽,分工明确,反侦查意识较强。

10月18日,民警根据线索,发现嫌疑车辆在小门家于庄附近出现,市公安部门在于庄路口附近将安徽籍犯罪嫌疑人闫某放(男,34岁,安徽省太和县人)、潘某侠(女,43岁,安徽太和县人)、杨某玉(女,46岁,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刘某(女,35岁,济宁市人)抓获,当场查获哈弗suv一辆及被盗苹果200余斤。

经小门家派出所和刑警大队联合审讯,该四人对自2019年9月至今,夜间驾车到于庄附近,在213省道两侧盗窃果农苹果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该团伙累计共盗窃苹果5000余斤,价值人民币20000余元,当天在犯罪嫌疑人的家中搜查出被盗苹果达2300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放、潘某侠、杨某玉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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