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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了他在《信条》里的帅点,就看懂了“最烧脑”的诺兰

就像《信条》中的情节一样,如果罗伯特·帕丁森一开始就知道拍摄《新蝙蝠侠》会令他成为巨石强森之后又一位患上新冠的超级英雄扮演者,他还会继续原来的人生轨迹吗?

换成别人也许不会,但他的答案一定是:会。

对于这位前性感男神来说,对他星途至关重要的两部电影的命运似乎总是纠缠在一起,据说《信条》开拍那天,他正式成为新一任“蝙蝠侠”。

而就在《信条》在决定票房成败的中国市场上映的第一天,同时也是《新蝙蝠侠》重新开拍的第三天,据《名利场(VanityFair)》报道,这位正冉冉升起的下一代好莱坞巨星感染新冠,电影被迫再度停拍。

也是在这一天,当《信条》在内地市场票房接近破亿,豆瓣评分最新8.1,许多专业影迷在影评中写道,“第一遍看不懂诺兰很正常,但我get到了罗伯特·帕丁森的帅。”


尼尔这个角色的确太帅了,尤其是影片结尾,当影片男主发现他即将遭遇的死亡命运时,他淡淡一笑,留下一句"What's past is past",然后依然选择前往他再也回不来的“逆向世界”,并最终以面对宿命的从容与坦然,如男主看到的未来一样,为男主挡下子弹舍生取义。他最后无限温柔平静回眸的一瞬,也成为这部冷静烧脑寓言里最动人的时刻。

那些对《暮光之城》中的帕丁森冷嘲热讽的老牌影迷也无法不被这一幕征服,从2008年的《暮光之城》,到漫长的蛰伏过后在2019年5月确认出演《蝙蝠侠》,再到凭《信条》征服全世界,罗伯特·帕丁森甩掉暮光男的标签,花了12年。

再没人有资格说他只是靠一张脸征服少女心的性感男神了,能阻挡这位叛逆新蝙蝠侠的也只有新冠了。

为什么每个人都说,看《信条》终于get到帕丁森的帅点?

到底如何理解诺兰的《信条》?可以把这部2亿美元力作理解为类似于《盗梦空间》+《记忆碎片》,最终用一个007+碟中谍式故事讲出的阐述“量子逆转”科幻概念的影片。

但还有一个更简单的理解影片的方法——

看懂帕丁森饰演的尼尔的帅,就看懂了这一次诺兰所有的时间叙事“诡计”。

在这部叙事结构也是TENET式的影片中,如果用《黑客帝国》中的人物关系做一个对比,那么相比《黑客帝国》中到结尾才搞清楚状况的男主,类似墨菲斯的尼尔才是整个故事中最理解“信条”的人。

从尼尔第一次和男主在影片中相遇就知道男主爱喝可爱开始,这场相遇就如同一道恍如隔世的弧光,正是这道光,拯救了世界。

作为配角,尼尔在整个故事中的角色意义,就是经典的好莱坞式救赎。粗略估算一下,尼尔至少拯救过男主六次。

第一次,在歌剧院人质解救中,利用逆时间子弹救下男主。第二次,自由港男主准备枪杀未来的自己时,尼尔劝说他枪下留人。第三次是男主和凯特被劫持到塔林港时,他带队伍救下二人。第四次,他在萨特引爆银色汽车后,将男主及时拖出。第五次,萨特死亡时,引爆启动,又是他绳索将男主拖出来。

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他用身体为男主挡下子弹,完成最后的救赎。

可以说从影片一开始尼尔就惊艳亮相,他身手了得,意志坚定,眼神中充满自信与神秘,说出的每一句台词,都让人感受到意味深长。

每次男主命悬一线也就是世界命悬一线的时候,他就用各种又拽又酷的方式来捞回他。

也难怪尼尔会成为《信条》中最圈粉的角色,如此闪耀的男主型配角,别说在好莱坞电影中几乎没出现过,甚至在诺兰电影中也很少见。

更何况,这个面孔还是导演诺兰给自己找的新替身。

在帕丁森的剧照下,总有类似“恭喜成为新一代复刻版诺兰”这样的留言,和《盗梦空间》的莱昂纳多一样,帕丁森的确长得像诺兰,但诺兰真正在影片中的尼尔身上代入的,其实是一种时空逆转中的宿命般的献祭之美。

无法否认的是,直到影片最后一幕,很多人才真正能感受到尼尔的帅点,他开创了一种新的好莱坞宿命英雄形象,有别于传统的苦大仇深,尼尔更帅气,也更坚持自我,由内向外,无时无刻不在散发一种温柔又快意的气场,哪怕要死也绝不皱半点眉头,如果一定要用一种形象来形容的话,我认为是中国武侠电影中的游侠儿。

当然这个角色的魅力也要感谢诺兰用实拍赋予影片的动作魅力,比如那个令帕丁森震惊的实拍动作特技。

根据他的回忆,在那个爱沙尼亚高速公路上的场景里,“我们在一条高速公路上行驶了5英里,路上有数百辆车。约翰·大卫坐在副驾驶上克里斯托弗·诺兰就跟在摄影机后面。‘第一次不要太紧张。‘我安慰自己,约翰·大卫转向我说‘你是一个真正的好司机还是什么的。’所以当我以每小时80英里的速度在车间穿梭时,我感觉很糟糕,而诺兰却表现得像这样完全正常。”

结果就是我们看到帕丁森扮演的尼尔像疯子一样在路上开着车狂飙。

但这么个不要命的角色最终却安静地走向命运的终结,我们才真正发现,真正让赋予尼尔这个人物魅力的,正是这种强烈的对比。尼尔赴死,并不是什么英雄主义,而恰恰是笃信——"What's past is past"。

超越诺兰在电影中布下的逆熵、时间倒转、钳形运动、祖父悖论等所有物理学迷局,这才是影片真正的内核——“我们相识是在我的过去,你的未来。”

是未来的男主(信条组织的领袖)招募的尼尔(真实身份是长大后的女主儿子),派他穿越回过去,指引年轻时候的男主完成拯救世界的任务——以牺牲自己为代价。

他对自己的结局也早就知晓,却依然义无反顾。只有看懂看透这部电影,才能明白那个云淡风轻的告别有多动人,也只有看懂了那个未来的尼尔和过去的男主的告别,才算真正看懂了这部电影。

从暮光男到新蝙蝠侠,他亲手撕下了顶流偶像的标签

看到影片中的尼尔,很容易让人对帕丁森产生误解,看上去他也是见人杀人见佛杀佛的“爽文男主”“开挂人生”剧本。但这位昔日顶流性感偶像本人的演艺路,却是在有限的生存空间里死磕出自己的事业。

追溯起尼尔种强大气场的原由,可以从帕丁森过去的经历中找到脉络。很长一段时间对他的评价外界归结起来是一个字:帅。

但在我看来,真正创造出一个平行宇宙暮光男的是另一字——敢。

对于很多观众来说,《暮光之城》是帕丁森的处女作,但实际上早在2005年,他就凭借《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的的悲情优等生塞德里克一角进入大众视野。

对于从小入读英国贵族学校,有着刀削般的性感脸庞的帕丁森来说,这个赫奇帕奇学校的优等生角色仿佛为他量身定制。

影片上映后,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当明星的滋味:在伦敦街头,曾被影迷屡屡认出,要求签名合影。他还被誉为裘花的接班人。

但接下来的故事才是改写帕丁森命运的关键:他决定到好莱坞去碰碰运气。

来到洛杉矶后,天天睡在经纪人沙发上的帕丁森终于得到了一次试镜机会:他跑到《暮光之城》导演的家,和已经被确定为该片女主角的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读了一段台词。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他俩共同创造了好莱坞最成功也最肤浅的奇幻偶像电影。

对很多观众来说,就算到今天最熟悉的帕丁森的角色依然是有着英俊高冷的面庞,“大理石般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吸血鬼爱德华。

吸血鬼题材的奇幻恋曲,令全世界少女疯狂,而他和女主角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因戏结缘的爱情,同样成为好莱坞顶级八卦。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在拍摄《白雪公主与猎人》时出轨导演被拍后,帕丁森一度选择原谅,直到女方再传出轨。两人分分合合,最终结束了这段令人疲惫的绝美爱情。

两人的事业也由此分野:斯图尔特转了性向,事业上依然是各大电影节上的宠儿,和李安、伍迪·艾伦等知名导演合作,还主演了《新霹雳娇娃》。

而帕丁森的选片的标准反而越来越小众,从《暮光之城》结束到成为蝙蝠侠的将近十年时间里,在主流观众眼里,他几乎就是过气偶像的代名词。


但这或许才是真正的帕丁森。

现实中他既不是霸道总裁,也不是标准的少女偶像。

实际上打小他就不是标准的五好学生。他曾被永远地赶出了希律学院,原因是被抓到卖成人杂志。

成为顶流偶像后,他又妥妥地成为一名《暮光城》“黑粉”。

主持人:“很多演员在拍完一部电影时,都会从片场带走点东西作纪念。你有没有带点啥?”

帕丁森:“我的节操。”

主持人:“好多人都说,哇,暮光之城就像个童话一样浪漫耶!”

帕丁森:“这明明是个噩梦啊!”

粉丝:“爱德华我可以!”

罗伯特:“现实里这货肯定妥妥的杀人魔吧,说不定哪天绷不住了,就开始大杀四方了。”

他不享受成为偶像的感觉,尤其不喜欢坐飞机,因为坐飞机意味着去机场,而机场总有一大群见到他就会情绪失控、大喊大叫让他在他们的脖子上咬一口的粉丝。

电影一拍完,他立马一心一意拍摄起各种“毁容”作品。

2010年的《记住我》,他成了一个胡子不剃头发不理的丧系青年,从此和帅气吸血鬼彻底告别。

并开始在小众文艺片和不知名商业中沉浮,类似大卫·柯南伯格《大都会》这样的作品口碑一塌糊涂,但帕丁森认为“那部电影是我真正想要做的东西。有些人能懂,有些人不懂。”

直到2014年,他才凭借出演的《星途》,首次随剧组踏上戛纳电影节的红毯。

从此他也在胡子拉碴的糙汉路线上越走越远,这意味着他首先要面对自己在好莱坞日益被边缘化的残酷现实。

但这个昔日的当红偶像依然想要坚持自己内心的声音,他艰辛自己努力的每一步都在消除一些刻板印象——

在许多观众眼里,他在镜头上的价值仅表现为一具完美的男性胴体。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展露自己的帅气、性感就可以了。

但他要的是让观众看到另一个自己。

14年的《沙海漂流人》和16年的《迷失Z城》反响平平,可就在好莱坞和观众都几乎忘记帕丁森这个名字的时候,2017年,他在萨法迪兄弟的电影《好时光》中变身铤而走险帮弟弟越狱的底层不靠谱青年,影片获得第70届戛纳电影节最佳影片提名,他本人也获得第33届美国独立精神奖、第22届金卫星奖等的最佳男主角提名。

《综艺》评价说,他在《好时光》演活了角色古怪甚至压力重重的肢体语言和逃亡中的紧张状态。IndieWire 在影评中说,帕丁森的能量推进了整部电影的前行,和在《暮光之城》中沉默的角色不同,他这一次演绎出了一个不顾一切,与命运相争的角色。

漫长岁月播下的种子,总算到了结果的时候。可就在人们以为他会回归神颜的时候,他却又在19年的惊悚片《灯塔》里带来了更加苍老和胡子拉碴的造型。

这一次《卫报》给了五星好评:“威廉·达福和罗伯特·帕丁森的表演给人极大的震撼——特别是帕丁森,表演得越来越好了。”

也是在此期间,《人猿猩球》的导演马特·里夫斯说服DC重启《蝙蝠侠》新电影的消息传遍好莱坞。

帕丁森是英国人,不像美国人对美漫超级英雄那么狂热,但从小到大他拥有过的唯一的超级英雄制服就是蝙蝠侠,他因此向导演毛遂自荐好几次。

当他终于得到了为影片试镜的机会,媒体就曝出了“帕丁森将出演蝙蝠侠”的消息。

当时他正要去戛纳宣传新片《灯塔》,在洛杉矶飞往法国南部的飞机上,急得不停google自己的名字,看看是不是有消息显示华纳已经把他踢了。搜索了一个多小时,旁边的人跟他打招呼,他才发现旁边坐着的是《碟中谍》5、6、7、8的导演克里斯托夫·迈考利,“我之前没跟他会过面,天啊,过去一小时他在看着我google我自己!”

但华纳没因此干掉帕丁森,从戛纳回来后,他终于来到试镜场地,费了好大劲穿上蝙蝠侠战衣。不久后他就接到导演的电话:你就是新一任“蝙蝠侠”!

几乎在同一时间,他还被诺兰找去拍摄了自己的新电影,这就是《信条》。

"What's past is past",凡属过往,皆为序章

帕丁森也曾向媒体透露,在拍摄《信条》时,为了试镜蝙蝠侠,向诺兰撒谎请假。而身为华纳”金童“的诺兰一句话就戳破了他的谎言:“你是要去试镜蝙蝠侠,对吧?”

但就算他得到了这个角色,还是有七万五千多人签署了一份反对他成为新蝙蝠侠的请愿书,表示“这是毁童年,毁梦想”。对此帕丁森倒是很淡定:“老实讲,这些言论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恶毒。而且当一个不被看好的underdog要有趣得多,人们对你期望值为零。”

Underdog的意思是:赛前不被看好的那一队。

不知道那7.5万人看了《信条》中的帕丁森又会怎么说?他还会是Underdog吗?

拿到角色后帕丁森接受记者采访,别人问他如果新《蝙蝠侠》扑街了,他会去演什么?他答:“那种片吧。”然后加一句:“艺术一点的那种。”

高度自律带来的紧绷感,和松弛的幽默,似乎一直是相悖的,但在这个昔日性感偶像身上完美融合。

公众的记忆总是相对的,《信条》之前,人们看他的眼睛都不自觉蒙上一层吸血鬼爱德华的滤镜。

但大众从未真正认识这个人。

他3岁开始学钢琴,4岁开始就读于塔尔豪斯私立男校,5岁开始学古典吉他,12岁转入哈罗迪恩私立学校就读,同年成为平面模特,出道前曾在家乡组过乐团, 15岁时加入了伦敦巴恩斯剧团,并出演某些角色。

2004年,他得到了电视电影《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一个配角角色,当时正值结业考试前夕,他把厚厚的复习资料装进行李箱,孤身一人飞往南非完成拍摄,回到英国后,顺利通过了考试,完成了自己对父母的承诺。

人们很难相信,一个昔日性感偶像的人生,能够干净利落地像《信条》中的尼尔。然而事实是帕金森永远保持着一份超越偶像爱豆的清醒。

24岁他人气巅峰时,谈到与21岁的斯图尔特的恋情,想到的却是未来的情形:“当《暮光之城》的热度完全消退,媒体就会对我们的恋情失去兴趣。到时候也就没什么好报道的,再也不适合登上头版头条,也不适合拿去制造噱头什么的了。”

对于这个角色他说的是,“尽管《暮光之城》回报巨大,但拥有一个人人都认可的角色定位,往往可能失去得更多。这也是演员们往往不想要的。就像没有人会相信我能扮演好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像歹徒之类的。”

于是他转身走向文艺片,从好莱坞消失,当他带着蝙蝠侠的角色归来,作为诺兰的黑暗骑士三部曲男主角的克里斯蒂安·贝尔说:“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很有趣。你们看过他演出《好时光》了吗?他演得实在太棒了!”

这一刻,努力终于得到报偿。

因为《暮光之城》,帕丁森本可以走一条更偶像、更流量的人生路。他的成就源自于此,他的局限也源自于此。

但他走的却是一条克制自省、费力不讨好的路。他只要动用自己颜值的十分之一就让少女们乐翻天,但他连这个也不要,他要艺术。而在演到了自己想要的角色之后,出人意料地,他重回好莱坞,并迅速接续了一条通往巨星的路。

你要说他未卜先知吧,当然不是。他演过十多部文艺片,鬼知道《好时光》爆了呢,如果没爆又会怎样?

时光是不可能从头来过的。

但他终究是遇上了。至于现在,赵本山饰的丁连山有云:“人啊此一时彼一时,过什么河脱什么鞋,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

此一时彼一时,蝙蝠侠和诺神的爱同时加到一个人身上,命运的善意,没有必要拒绝。

帕丁森其实不属于绝世美男,不喜欢他颜的人,也会很不喜欢,他也有一个外号“嫩牛方”,大意是说他的脸又方又大跟肯德基的嫩牛五方很像。

但是现在看过《信条》的人会说:他就是很帅呀!

那其实是岁月历练却带给他眼睛里的力量。十年前的吸血鬼偶像爱德华,断然演不出如今的尼尔的神采。

问题是:接下来会怎样?好莱坞已经很久没有诞生出,像阿汤哥、莱昂纳多、皮特那样一代巨星,他会是下一个吗?

新冠或许为一切画上了休止符,但肯定不是终结符。

当年他演出吸血鬼的时候,没有人会相信他能成为诺兰的新王牌,他做到了。

可“开挂人生”的形容听起来爽,却太轻巧了。《暮光之城4》在2012年大结局,他坚持了四年才演到好的角色,又过了三年才拿到蝙蝠侠。从刻板印象角色到更突破的角色,也许还要再有十几年的探索。

但按照《信条》的观点,命运就像两股不同方向的河流,彼此看对方都是相反的,时间最终让一切命运成真。

如果回到帕丁森故事的起点,是什么?那时他只有六七岁左右,在贵族学校里发现了一些活蜗牛,其他富家孩子过去经常玩蜗牛,他们常常会把蜗牛踩碎,而帕丁森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残忍的暴力了,他站起来挡在所有人面前,保护那些黏糊糊的软体动物,让他们远离学校得到生还。

那一刻,他仿佛成为拯救者尼尔,又像蝙蝠侠。总有一天,他会遇到一个叫诺兰的男人,去完成自己的命运。

在日后的岁月里,他必然要经历那些从吸血鬼到蝙蝠侠和诺兰新王牌的起起落落。而一切命运的答案或许就在他自己当年的回答里:我喜欢经历挣扎,通过痛苦的方式学会新的东西,经历风雨后,才会觉得自己获得了许多。所以,我不知道我会告诉自己什么,也许会说:享受这段旅程吧。

那一刻命运已经写定,懂的人终会在一部诺兰电影里,get到罗伯特·帕丁森的帅点,而看懂了他的帅点,也就看懂了“最烧脑”的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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