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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逃税最后没有坐牢,知道为什么吗?

大家还记得范冰冰逃税最后没有坐牢,知道是为什么吗?

在2018年6月初 收到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之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展开调查。到目前为止,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调查结果了。

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中获得的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已经纳税,其他的2000万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纳营业税以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范冰冰及其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企业少缴纳税款2.48亿,其中偷逃税款1.34亿

那么很多人有疑问,为什么最后她没有坐牢呢?

最后江苏税务局根据相关条令 ,对范冰冰及其单人法人代表的公司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 ,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的罚款,计2.39亿。对其单人法人代人的两个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0.65亿。

共计金额:8.8亿 !!!!!

这8.8亿什么概念??? 相当于你每天中500万的彩票(理想状态下到手500万),你需要连续中奖176天。也就是差不多6个月的样子。这只是缴纳的税哦。那赚的应该是这个金额的多少倍了~

想当年,刘晓庆的金额只有196万,刘晓庆可是在监狱中度过了400多天的时间。 那面对8.8亿,很多人觉得是不是太轻了?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都《刑法》里都能找的到答案~

在《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中规定,只要按税务机关要求补缴了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第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因为是逃税的初犯,而初犯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这个条款大家都亲切的称之为冰冰条款。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说到这里我们来探讨一下8.8亿现金有多大的体积,多大的重量

一张100元的新钞重量是1.15克。那么一个亿就是1150000克=1150KG=1.15吨

那么8.8亿相当于10.12吨啊~~~~~


说到这里,虽然我是穷苦人家。长这么大见过的现金也没有超过50万,更别说挣这么钱了。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不要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做一些“危险”的行为。每个月的工资也都交了税,虽然缴税的时候觉得为什么这么多,但是在目前看来我觉得这个是应该也是必须交的。正因为国家有这些钱,才能在疫情发生的时候,全国一心,奋力抗疫。才能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获得了巨大的成果。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撑,没有这些国家的建设,我们谈何安小家。我这个说的不是大话,真的觉得国家真的强大。我作为一个湖北人,真的感受到了中国的强大~我真的很自豪我是中国人。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咱们评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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