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
世间的很多大祸,都是源自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源头。
或是一次失职,或是一次谎言,或是一次贪念,或是一次放纵,足以酿成一场无法收尾的大灾难。
郭德纲在近期的《坑王驾到》中,为我们讲述的一个传奇小故事——《一文钱》就是这样的一个悲剧。
前前后后丧生的十几条人命,都因为最开始的这区区“一文钱”。
故事发生在嘉靖年间的景德镇。
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拿着一文钱,替身体不舒服的妈妈出门买姜和糖,大算沏水喝。
小孩子嘛都贪玩,半路没有抵制住诱惑,和邻居小孩儿玩游戏最后还打闹起来,事情到这里其实都是正常的,但是,从肚子疼的妈妈发现了孩子没去买姜开始,逐渐走向悲剧。
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死就在一念间
当时肯定也没有高级的育儿观念,这个妈妈也不是很会处理孩子间的关系。
看见俩孩子打起来了,一手往回拽着自己的孩子,一手就抬手打人家的孩子,打了两个耳光。
她自己也没多在意,回家之后继续数落自己孩子不懂得照顾娘。
要说虽然不是特别成心欺负孩子,但是潜意识还是自私的,比怎么不抬手打自己孩子而是打人家呢?还是怕自己孩子挨欺负。
人家家长知道以后自然就不干了,还赶上邻居家孩子妈是有名的母老虎。
她听完来龙去脉之后,撸胳膊挽袖子,站在十岁小男孩这家的门口就开始骂街。
赶上打人孩子这家妈妈作风也不是很严谨,有的没的添油加醋的就都骂出来了,邻居们出来劝的、看热闹的,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不少人。
这个时候呢,十岁男孩父亲正好回家,站人群外面可就都听见了。
人就是这个样子,也听过一句两句风言风语,也有自己的猜测,再加上当面的听见几句对得上的,可就彻底信了。
他扭头而去借酒消愁,喝完了酒晚上回家,媳妇就过来抱怨被骂的事情。
男的在气头上,借着酒劲儿,就给了女的绳子,把她推出门外,让她上吊死去。
这女的一时羞愤交加就真的一冲动,吊死在附近一户人的门前!
其实,在这段开篇故事里面,似乎没有大恶,都是日常小恶小摩擦。
一个因为难受,再加上跟孩子生气,打别家孩子撒火;一个不吃亏,不想办法和平解决,诽谤谩骂激化矛盾;一个大男子主义又不相信老婆,借酒劲儿胡说八道。
几件小事都得到了最极端的演化,于是出现了第一条人命。
一时糊涂反害己 贪念一起酿大祸
第一户发现女尸的邻居,因为一时害怕就没有报官,也不敢生张,就偷偷把这具尸体扔到了别处。
而第二位发现的做小买卖的老人,也选择了继续扔掉。
这两个人看似老实,其实都藏着私心,他们不关心这具背后的冤屈与潜在危机,只考虑眼前自己的利益。
这种人可能在没有机会和必要的时候不会害人,但是无法与其共事,因为发生任何意外,他们必然首选自保,甚至是出卖你而自保。
而这位做小买卖的老人自己岁数大了,搬不动,于是承诺了小伙计:
你帮我搬着这个扔了,我不会白了你。
所以小伙计才不顾害怕去帮忙。
但是呢,事后这个看似老实忠厚的大爷,却怎么也不给钱,再加上老太太的帮忙,就一来二去从推搡演变成大打出手,小伙计失手打死大爷,又在老太太和邻居的追逐中,误入河中而亡。
大爷一时贪利,不舍得兑现承诺。
小伙计也贪利,为了一点儿小钱就大打出手,终究凄惨收场。
其实这种事情看似夸张,在生活中却也时有发生,不少悲剧的源头都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或是一次谎言,或是一次失误,或是一次懒散,或是一次贪念,或是一次疏忽,由一个摩擦终于引发不可收场的结局。
之后的故事因为人的贪念作祟,向更为魔幻处发展。
还是因为这具女尸,在再次被抛尸后,被一个财主家抬走。
当时当地的两大财主家正在争抢一小块地方,由口角,演变成手脚。
在大打出手的时候,一方用捡来的这具去污蔑对方杀人,又哭又闹。
而不料,对方更狠,回家真的杀死两个人,转回身污蔑这边,赢了官司。
在“分享胜利果实”之时,由于猜忌和贪心,又想坑杀孙子,事情败露,将以前的事情也都抖落出来。
怎料,当时的县衙是个糊涂官,就把所有人收监了事,而又赶上监狱瘟疫,全都一命呜呼。
至此,由一文钱的开端竟然害了十几条人命!
正是:
善恶终有报 人间有轮回
不信抬头看 老天饶过谁
故事如此,生活亦然。
如果每个人都能控制住自己看似小小的贪念和小小的恶,会阻止很多大灾难的发生。
如果,可以控制自己过分的口腹之欲,不吃不售野生动物,就能减少很多病毒出现。
如果,可以控制自己过分的胆怯,不哄抢口罩不过度恐慌,资源得到合理调配,就能有更多的人和物资支援武汉。
如果,可以保证自己忠于职守,就不会出现很多失误。
如果,可以做到基本的坦诚真实,就不会有信任危机。
古代的很多故事评书看似离奇,其实并不是迷信,所谓的天道轮回,还不是自己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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