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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假如给你一个机会,你会成为为民除害的《城市之光》吗?

“江歌案”的尘埃落定。我们有幸见识到这个世界最无耻的两个人 —谎话连篇的刘鑫,以及阴险狡诈的陈世峰。都不用刻意去找,网上随便点开一个相关新闻,底下的评论几乎都是对两人的声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你一个替天行道的机会,你会如何选择?可以在这部电影里找到答案

因为刘诗诗在电影中的表现不是特别好,邓超不断的走搞笑的路线,所以当时对这部电影没有很高的期望。

​可有的时候还真不得不信这个邪,我不敢说《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有多好,但是对我来说已是意外之喜。那感觉就像是在很久没穿的外套里发现了一些零钱。



整个故事是两个天才之间的较量,一场随时转换身份的“猫捉老鼠的游戏”。方木(邓超饰),一个落魄的犯罪心理专家。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年轻时的天才光环,饱经沧桑的内心变得复杂而敏感。 ​

江亚(阮经天饰),一个外表温文尔雅,实则冰冷偏执的连环杀人犯。他自诩“城市之光”,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驱散隐藏在城市之下的黑暗。

他选择的目标,都是深陷社会舆论且有悖传统道德的“人渣”——强奸幼女的变态、逼死学生的老师、赶走母亲的逆子、颠倒黑白的律师...你看上面的这些人,每一个都有取死之道,如果你听到他们的死讯,说不定还会拍手称快,大吼一句:死得好!

但“死得好”不一定“死得对”。

碌碌无为的警察和替天行道的罪犯,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城市之光”?

影片前半部分的设定有几分《七宗罪》的味道,江亚犯案时追求的那种仪式感与凯文·史派西饰演的John如出一辙。

​区别在于,John遵循的是天主教教义,而江亚则信奉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古老信条。

随着故事推进,影片的气质又转向了另一部我们熟悉的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因为都是普通人化身为正义的英雄,以暴制暴。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里的城市就像蝙蝠侠里罪恶的哥谭市,但江亚毕竟不是蝙蝠侠,他只是一个执行者。他是城市中所有人负面情绪的结晶,网上的每一条评论都是他罪恶的养分。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他更像是蝙蝠侠与小丑的混合体,兼具正义与邪恶。​或许在超级英雄的电影中,法外制裁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在现实就成了一个极其纠结的问题——

当法律无法制裁我们眼中的“罪犯”时,该如何追求心中的公平与正义?

这是这部电影想要探讨的终极问题,也是当今社会最尖锐、最深刻的矛盾。

好人行善可能需要成本,但坏人作恶却能够逍遥法外。公法的不作为,极容易催生出公众对私刑的崇拜。

​还记得那句流传甚广的“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吗?听上去似乎没什么毛病,但里面的潜台词不正是对“天降正义”的一种召唤吗?以前,人们相信的是“因果循环,天道轮回”,而现在人们希望有束光能够从天而降驱散阴霾、照进深渊,最好能将恶魔送进地狱。


缓慢的程序正义再也无法抵消城市之中的戾气,所以大家才会寄希望于网络舆论。这也是“城市之光”在“私刑正义”之外关于正义的另一项探索:集体正义。江亚在电影中玩过一个“游戏”,类似于网络投票,当参与人数到达一定的数值,一个“恶魔”就会从世界上消失。

​我相信每个参与其中的个体,都觉得自己的是正义的,那么这种“正义”是否应该被认可或纵容?

以暴制暴,能让沾满鲜血的罪犯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而那些信仰暴力的人,最终也将死于暴力之手。

江亚主动发起这场网络暴力的同时,方木所代表的警方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而是整个社会的戾气。

要知道,当某个人一旦占据了道德制高点,民意是极易被煽动的。

​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互联网将有同样想法的多数人汇聚到一起,所到之处无一幸免。

然而多数人的正义就一定是对的吗?即便是对的,我们就有资格辱骂、人肉、骚扰,甚至审判对方吗?

“挟民意以令律法”,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之一。


尽管如此,世界上的绝大部分人还是都有一个向善的心,但如果“路见不平”都想用投票的方式来审判某人的话。那这个世界,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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