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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配角林雪,混迹半个香港电影圈,55岁的他凭什么活的多姿多彩

有一种表演者,观众时常会在电影或电视上面常常可以看到他,但是叫不出他的名字。

演技却又深入人心也让人记忆深刻他的表演,以至于观众常常记得这个角色,却记不住电影的名字,是万年绿叶、金牌配角,但是却拥有无人可夺的光彩。

林雪,就是这样一片小小的表演中的绿叶。

林雪这个名字,相信观众都不陌生。出道以来至少出演过100部以上电影的香港演员,人称「林肥」、「肥雪」、「肥叔」。在港片式微的今天,数量之多,令人咋舌;质量之好,又叫人拍掌。

他当仁不让成为继吴孟达后的新一代的香港配角之王。

从《枪火》、《PTU》、《食神》、《功夫》⋯⋯在所有脍炙人口的经典港片中,都有他的身影,因此金马奖主持人陶晶莹是这样介绍的:

“演过200多部电影,他几乎住在电影里了!”

在电影圈打滚了30余年的林雪,是观众最熟悉也最陌生的配角演员,也是媒体不大会特别关注的对象。

“我就是把主角配好、把角色发挥好,就算只一秒,也是一秒的角色。”他在综艺《吐槽大会》上这样讲。

假如说《豪门夜宴》是许冠文周星驰两代喜剧之王象征性的交接,那么,1999年的《喜剧之王》也算吴孟达和林雪两代配角王的一个分水岭。

其实,本来《喜剧之王》里场务角色原型正是林雪,由周星驰亲自为其量身打造。但林雪考虑再三,最终还是接了杜琪峰的《再见阿郎》,所以才辗转换了吴孟达。

林雪并不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

15岁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天津,后来跟随父亲举家迁往香港。

那个年代,天津和香港之间的差别是巨大的,当香港的繁华夜景第一次映入眼帘时,曾经梦想过,但是现实生活的压力一下子打破了他的幻想,香港的繁华并不属于他。

他们一家,挤在用木板临时搭建的贫民窟里。

那里是三不管地带,没水没电,生活困苦。

小学没毕业的林雪,没受过科班教育的林雪,一路以来都是透过生活经验在累积角色能量与学习着的。

林雪曾公开承认他很好动,做工厂的事觉得非常枯燥,两三个月就做不下去了。

朋友便介绍去油麻地果菜市场做搬运。

那时他才十五六岁,每天凌晨2点开工,早上10点收工。

正如他在综艺节目中说的一样:

“我觉得挺合适的。做搬运,你推得多就赚的多。

那时候大人一辆车推20多箱西瓜,一个西瓜十几斤,一箱2个,一箱二三十斤。我一车推30箱,八九百斤,推动都需要别人帮忙,但停就麻烦了,想停都停不了,有时候撞到人,还被别人煽一两巴掌。

我广东话说得不好,那时候我外号叫“上海仔”,在果菜市场都蛮出名的。现在回想起来,别人疼我皆因我勤奋,不怕亏本。

搬一箱西瓜一块,我一天能赚百元。那时候百块钱很厉害的,我父亲去电子厂工作,一天都是四十多块工资。

这段经历,后来出现在尔冬升电影《新宿事件》里。

林雪在这部电影里扮演一个混在日本新宿街头的中国人,拍摄电影时,为了追求真实感,导演把摄影机藏起来,让林雪在新宿街头卖电话卡,结果,很多路人以为他真是干这行的,卖电话卡时真有人给他钱。尔冬升导演说这个角色非林雪莫属,因为只有经历过这种生活,才能演出这种小人物身上的心酸和不甘。

正是那句话——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14岁那年,林雪跟着父亲从出生的天津搬到了香港,希望追求更好的生活与教育。

但新移民的生活没那么简单,为了生存、证明存在,林雪顾不上读书,他做了搬运工、家具学徒、送货员,当过街头小贩也当街头混混,跟警察周旋、跟伙伴们一起闹事。

混在香港街头的那些日子,他认识了当时有名的一些武师,比如林正英和洪金宝。

一次,他在路上鬼混着,遇到了电影前辈林正英的武行师傅,把他喊了过去。

“师傅要我别把时间浪费在没用的东西上,他问我:你一个10几岁小孩在这跑跑闹闹还行,有想过20几岁了怎么办?30几岁、40几岁呢!”

林雪记得自己的回答是:“我40几岁要做老板、当大哥啊。”

师傅没多说话,只要他一起来做电影。

“我想,有工作,有工资,小时候我就爱看电影,那里头很神秘的样子,就看看吧,试试吧。”

“有时候他们会把剧本放在旁边,我就去偷看,看着就有些见解,慢慢积累,就觉得我好像也能演戏。”

从这以后,他开启了演艺之路。

灯光、场务、剧务、制片、摄影......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林雪一干就是许多年。

林雪已经算是电影圈的人了,但是离真正的演员,还是很远。

直到1986年,电影《开心鬼撞鬼》剧组开工,经过朋友介绍,林雪认识了导演杜琪峰。混熟以后,他要求导演给他一个角色。

“没台词,行!只要在镜头面前这么走一走就行。”

经过一番死缠烂打,林雪如愿以偿,出现在电影当中,没有台词,一晃而过。

这是林雪第一次在电影中露面。

林雪好天真,以为「做电影」就是要他去当演员,岂知是个什么都得做的场务,扫地、抹桌、搬凳、派饭。

“我就一直邋邋遢遢搬东西,风里来雨里去,做的是苦力。”

当时的苦,被现在的他笑得傻气,好在他喜欢看热闹又缺钱,好在片场的工资是天天发放,这让林雪不走了,后来还毛遂自荐,说自己能演,要杜琪峰给他个角色

从《再见阿郎》开始,林雪从场务转为演员,他什么都演,为人客气幽默,懂得衬住主角又不抢戏,跟剧组工作人员也处得和气,最后成了香港电影圈的万年配角,熬到了今天,成了黄金绿叶。

林雪不怕被别人看,但却从不避讳说自己难看,总说自己胖得不灵活,每次拍片,他已跑得气喘吁吁,导演还是喊卡,说他怎么老用走的。

他手撑着肚子,说那是一般腰带围不起来的宽,还说自己爱穿这一身运动装扮是懒、是胖得没衣服好找。

他自卑,又自信,说到底他还是想被人喜欢,想被人像个孩子哄着。

林雪还懂得自嘲,他称自己为「放下扫把演戏,脱下戏服扫地」。

观众经常在银幕上看到一个胖子的身影一闪而过,偶尔有几句台词就是万幸了。众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众人看不穿。

林雪坚持跑了十年的龙套,依然不放弃自己的演员梦。

据说当时杜琪峰拍摄《孤男寡女》前,有段时间比较拮据,他想先去澳门拍《再见阿郎》但是资金出了问题。

林雪这个时候就跟杜导说:“我不要钱,你让我演,给我两个便当就成了。”

结果林雪又做剧务又做演员,从头跟到尾。

可以说,林雪深厚功力的演技,是在不断磨练中形成的,而他与杜琪峰的情谊,更是在合作中铸成的。

各形各色的人物,各类人等,在林雪胖胖身形的诠释下毫不冲突,也因为混迹过香港底层社会,那说话的气口、行走的神态很接地气,很多影评人称他的演出足能代表正统港味。

问他秘诀,怎么会有如此演技?

他指着窗外的街景,说要多走出去玩、去不同地方,因为生活里会有很多角色可以学习与见识,“我还没碰上在生活里没遇过的角色,啊,有的,外星人吧。”他幽默得好自信。

15年来,林雪曾三度入围金马奖最佳男配角。

《枪火》中猛吃花生、负责改造枪枝的黑道份子;《PTU》中嚣张又迷糊、被人砸破头又掉了配枪的警员‘’还有《老笠》里唯利是图、一毫钱也不肯少赚的便利店老板。

值得一提的,入围金马奖多项大奖的另外两部片:《树大招风》与《三人行》,林雪也都有让人难忘的演出。即使外界广赞他黄金配角的称号,他仍呵呵笑着也不谦让:

”是啊,因为我⋯⋯我努力嘛!”

的确,10几岁就在江湖里打滚,理应什么场面都见过。

“所有人面对事情会有的反应啊、感受啊,我都看在眼底的,时间长了,竟也变成心底的一部份,好像是性格的分裂,在心里就一格格的摆着,后来,面对角色,只要回头去提出来,那些角色该有的性格模样就出现了。”

最后,所有角色都成了他的一部份,所有人物性格,也代表了一部分的林雪演技。

对很多人来说,电影是梦想的代表,是浮于空的,却是穷尽力也得要攀上去完成的一个梦的所在,是美、是艺术的殿堂。但对林雪而言,电影是自己真实人生的再现,是现实的再证明,更何况,那还能为他的理想买单、被粉丝喜欢。

“其实,一直支持我把这行业做好的,很大一部分来自自己仅存的那一点点虚荣心,因为有人看、有人表扬。”

有人路上遇到,会喊:“雪哥,来拍照。”

还会说,“你演的那什么什么角色如何又如何精彩。”

那样一哄、一说,林雪就开心得不得了。“对啊,我就是小孩子。”

近两年,他开始着手写日记。

把十几岁到香港的点滴都写了下来,把他与妻子的感情,把第一次到台湾金马奖后所发生的不知所措都记了下来。

“你知道,在第一次金马奖入围之后,有一大段路我走得很难受,那些过去想望的、摸不到的,突然都在身边了,人在那状态,是不知所措的,那像个磁墙,会推你、会吸引你,你得控制好正负极的距离,但,我没有。”

过去有媒体曾数度报导林雪疑因欠赌债而远离香港,林雪从不正面回应,只是在聊到过去难受的那一大段,他自问着、自省着:

为什么好好的路,走得曲曲弯弯的?我失去很多朋友,犯了很多错误,不是小错误,是好多的、足以致命的那种,既然可以走到今天,回头看,想总结一下。

其实这也是一种忏情,一种自传。

这些年也跨足电影监制的林雪,起心动念,想把这些难受与不堪拍出来。

我想说,总是演别人配角的林雪,这回想要扎实做自己电影的主角。

惋惜的是,每次都匆匆,都与影帝擦身。

一路看林雪演过的角色,那好像是最初,他从电影场务、从晃悠一秒而过的龙套,成了有角色姓名、有台词的配角一样。

也不禁感慨,岁月匆匆,我们也老了!

诙谐的动作,捧着肚喃,呵呵又笑了起来...

那笑,让人不由得回想起《PTU》的结局画面:当一伙员警忙着替大意迷糊掉了枪的他瞒天过海、满街找寻,还卷入枪战,他竟是在枪战烟硝旁的垃圾堆里找回配枪。

最后,他晃着枪,对着同事任达华灿笑,就是那一刻,好孩子气,好放松。

同样,也正如「林雪」本名,他命中注定的就是可喜暖人的大叔吧。

肥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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