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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头目陈浩天被捕!香港警方捣毁暴力分子武器库,发现弓箭头盔口罩等物品

继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上月侦破"港独"炸弹工厂和物资库,沙田警区昨日在火炭一工业大厦,意外踢爆"港独"组织另一个武器库,搜出一批攻击性武器和物资,拘捕7男1女,包括已被特区政府取缔的非法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他们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无牌藏有爆炸品及无牌售卖第一部毒药。大批"黑衣口罩党"闻风分别包围沙田警署和工厂大厦现场,阻止警方押解疑犯回警署,防暴警出动守护现场。

消息称,沙田警区人员昨日巡经沙田火炭坳背湾街喜利佳大厦,发现数名男子形迹可疑,怀疑有人企图爆窃,于是上前截查,有人声称在上址工作,警方于是根据线索登楼调查,在一个单位发现存放可疑物品,于是由沙田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

检弓箭头盔口罩等物品

探员在单位内发现弓箭、头盔、口罩等物品,类似的武器在过去的数次暴力冲击警方防线时曾出现,警方怀疑现场单位是有"港独"背景的暴徒其中一个物资仓库。

探员随后在现场扣查8名男女,当中包括非法组织"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警方昨晚陆续由现场带走疑犯。大批"黑衣党"戴上口罩,在网上鼓动同党到现场盲撑,试图阻止警方带走疑犯。

数百人叫嚣 木板堵大闸

另有数百人则包围沙田警署叫嚣"放人",又用木板堵塞警署停车场大闸,阻止警方押送疑犯回警署。

另一方面,警方出动防暴警到火炭现场戒备,护送警车离开现场,至今日凌晨双方仍在对峙中。

据悉,荃湾和火炭区的工业大厦,近年一直是"港独"组织的物资仓集中地。2016年至2017年,"港独"组织"本民前"的总部亦设在火炭一个工业大厦内,近年则转移到荃湾区。"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则在不同仓库轮流摆放物资,以防被"一铺清仓"。曾有人以环保物资的名义作掩护,2016年"旺暴"后,警方新界南总区重案组,曾搜查葵涌一工厦单位,搜出利刀和化学物品。

至7月20日,即"民阵"发起游行前夕,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在荃湾德士古道隆工厂大厦一劏房单位,捣破"港民阵"的物资仓库和炸弹工场,探队在"民阵"游行前采取行动,持法庭搜查令入内搜查,检获数公斤TATP烈性炸药,另有10枚土制燃烧弹、一罐电油、3支镪水、弹叉、利刀、铁通及头盔、印有"香港民族阵线"的T恤、手套、反修例标语和扬声器等。

这是本港警方有史以来检获的最大批TATP炸药,不排除狂徒用来向警方发动致命攻击。

警方在该案中先后拘捕4名男子,包括卢溢燊(27岁),人称阿汤,是"港民阵"的主脑之一。其余疑犯分别为绰号"蓝精灵"的"学生独立联盟"骨干邓梓聪(25岁)、25岁"港独"分子侯×宇,以及28岁男子陈×杰,四人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其中卢已被落案起诉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目前还柙候讯,其余3人准以保释候查,8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延伸阅读:

“港独”组织头目受邀公开演讲 林郑月娥回应

2018年8月5日报道:香港外国记者协会邀请宣“独”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出席午餐会并“讲述理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活动后会见媒体,强调对于“港独”的立场与言论自由没有关系。

林郑月娥表示,很尊重国际媒体,尊重外国记者协会在香港的活动。希望对方亦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

林郑月娥强调,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集会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一定要依法才可享有这些自由。特区政府依法遏制鼓吹“港独”行为,这与“影响言论自由”扯不上关系。她表示,对于任何鼓吹“港独”的言行都不会容忍,一定会依法遏制,因为香港是法治社会。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批评,香港外国记者协会不应以言论自由为幌子,公然邀请“港独”分子演讲,正如该会“不会请黑社会头目讲黑社会的主张,不会请恐怖分子教人如何劫持飞机”一样,“外国记者协会应该知道‘港独’是绝对的和清晰的红线。”

梁振英指出,主张“香港独立”就是主张分裂国家,明显地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他重申,自由没有绝对,言论自由也没有绝对,西方国家也有严格限制言论的法例和政策。

外国记者协会公然邀请陈浩天播“独”,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已公开表明,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独”势力公然宣扬和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触碰了“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违反中国宪法、香港特区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损害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我们坚决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处理有关问题。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外部势力为‘港独’分子散布谬论提供讲台。

香港特区政府宣布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2018年9月24日宣布,决定根据《社团条例》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此命令已于同日在香港宪报刊登,即时生效,“香港民族党”从此为一个非法社团。

李家超在会见记者时说,“香港民族党”于2016年3月28日成立,其公开纲领严重违反香港基本法。该组织成立两年多以来,一直采取实质行动并按计划逐步实现其纲领,包括申请注册成立公司,将违法纲领写进公司组织章程;其召集人报名参加立法会选举,争取资源和海外支持以及扩大宣传平台;通过报刊、电台、网上渠道进行宣传,针对年轻人开展“中学政治启蒙计划”,及摆设街站、筹集资金、招募会员、出版刊物;多次到海外联系外地组织寻求合作和支援,向本地及外国记者演讲、去信外国政府宣扬“港独”立场等。“香港民族党”的纲领和目的、计划和行为,明显危害国家安全。

他表示,“香港民族党”曾经多次公开表示,会采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包括使用武力以至武装革命、渗透社会各界等争取“港独”,甚至呼吁其支持者使用武力。这些言行威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已不只是政治口号,其宣扬仇恨和歧视的行为,也已威胁他人权利和自由。

李家超强调,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是谨慎全面的决定,既考虑了《社团条例》的条文,也充分考虑了香港基本法所涵盖的权利、《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适用于香港的其他法律规定,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的需要。

他重申,香港市民享有结社和言论自由,但这些自由不是没有限制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李家超强调,管理或协助管理非法社团,以非法社团成员身份行事;参加非法社团的集会,向非法社团付款或给予援助;明知而容许非法社团利用其地方举行集会,诱使或邀请他人成为非法社团的成员,为非法社团牟取社团费或援助等,均属违法。一旦触犯,将受到包括罚款、监禁两年至三年的刑罚。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文汇报 观察者网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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