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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万人围观心理咨询中的「母子爱情」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


3月17日,贺岭峰教授以直播的形式和大家进行了一个公益督导。

他提供了一个咨询案件。(该案件经过修改,不违反咨询师伦理)。


案件内容:一个38岁母亲,在19岁的时候生下来一个儿子,结婚4年后,丈夫去世。独自抚养儿子长大,现在母子生情。 目前,来找咨询师的原因是母亲怀了自己18岁的亲儿子的骨肉,现在已经七个月了,对于孩子是否要生下来,前来求助咨询师。


在直播中,贺教授的表示:


母子乱伦问题很简单,他们享受了生活的美好,性生活和谐,咨询师们不要将单纯的问题搞复杂了。应该更加关注来访者的所需要面对的问题,而不是去关心其他的问题,更不可以去指责她。


这个直播在业内算是掀起了不小的风波。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


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这种现象,所以当家庭生活真的会促使亲人发生关系,那么法律禁令也无能为力,家庭范围内的活动通常都是既坚定又连贯的,即使是法律的抽象训诫也无能为力。


按照这种情况,贺教授的说法有一定的正确性。如果对当事人来说“母子爱情”不是一个问题的时候,作为咨询师来说,他无权做来访者要求以外的事情。


事后,有些咨询师对贺教授的说辞进行了批判,认为这是一个小众的价值观,具有误导性。


我也不认同这种贺教授的建议,并不是因为道德感,而是贺教授说的那句话:“问题很简单”。


我不明白简单在哪儿?


人类史上,「血亲之间不可乱」是人类发展史上的重要成就,它和其它道德禁忌一样,在许多人身上已经成为遗传的天性。


另外,孩子的心灵成长是绝对离不开父母的教养的,父母的教养方式是间接影响到孩子的。


所以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一点都不简单。


为此,我熬肝看完了几本书。


想从「母子爱情」的成因及人们为什么如此反感,来探讨一下这样的案件。(在咨询中,这样的案件不多,但也不少。)


毕竟只有理解才能更好的帮助!




我将文章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母子间爱情的成因。

第二个部分:人们为什么如此反感关系的混乱?


如果第一部分让你感觉到不适,可以直接跳过看第二部分。


母子间爱情的成因


因为不了解贺教授案例的全部内容,我大量的借鉴了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这一小说中的莫雷尔太太和三子保罗的例子。


我将母子间的爱情成因归结为四点:

  1. 被过早唤醒的儿童的性本能。
  2. 俄狄浦斯情结的未被抑制。
  3. 具有心理病态的父母,对孩子表现过分的情爱。
  4. 青春期时,父母的管教。


1.被过早唤醒的儿童的性本能。

如果双亲对儿童的有过多的情爱,那么就有可能过早地唤醒其性本能(在青春期的生理状态未到达之前),致使其心荡神驰,都会在生殖系统里表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建议一岁需要断奶,母乳有性化的特征,并非喂的越久越好。)

假如儿童在这个时候,有幸躲过这一劫,那么他成年后的情感会指导他去选择自己的爱恋对象。

因为性成熟的向后拖延,让他们仍有相当充分的时间去建筑防止乱伦的堤防和其他一些对性抑制的途径。

这一选择自然也导致了血亲之间不可乱的道德律令。这样一来,便让其对象在选择活动时,排除他童年所爱恋的人。


2.俄狄浦斯情结的未被抑制。

弗洛伊德很早的时候就提出过俄狄浦斯情结(恋母情结)。

这是在每个男孩在成长过程当中,都会产生的情结。

“恋母情结”是儿童性欲发展的高峰,也是性心理和人格发展的关键时刻。

当然,它只会发生在潜意识状态中,不会被觉察,承认与肯定的,所以不会有意识的执行。


俄狄浦斯情结是来源于希腊神话《俄狄浦斯王》,一个弑父娶母的故事。


俄狄浦斯是底比斯王拉伊俄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儿子,幼年遭到了抛弃。只因拉伊俄斯受到了神谕的警告:这个未出生的婴儿将来会杀死她的父亲。


执行命令的仆人,动了恻隐之心,将他送给了一个牧人,牧人又将他送给了科任托斯的国王玻吕玻斯,他成了王子。


俄狄浦斯长大成人后,从神明那里得到了必将弑父娶母的神谕,他以为玻吕玻斯就是自己的“生父”。


他离开了他自认为的家乡,途中,他遇到了拉伊俄斯并且两个人发生了争执,杀了国王。


他去了底比斯王国,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出于感激被底比斯人拥戴为王,并让他与伊俄卡斯忒结婚,此后很长时间他统治着底比斯国,并和伊俄卡斯忒生育两儿两女。


不久后,底比斯瘟疫流行,人们请求神谕。


神谕说只要把谋杀拉伊俄斯王的凶手驱逐出境,瘟疫就会止住。


最后,俄狄浦斯知道自己是杀死拉伊俄斯的凶手,又是拉伊俄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儿子。极为震惊,刺瞎了自己的双眼,离家出走了,神谕得以实现。


  • 人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结呢?

人在幼年的时候就会产生性欲/利比多。只是这个时候的性欲指向的是自我性。

比如:口欲期:婴儿通过吮吸母乳来满足。肛门期:通过排泄获得快感。


当进入性器官期时,儿童虽然只有三到五岁,他们开始有一种探索和求知欲望了。(这里的求知欲不是本能)就像这个时候孩子会问爸爸妈妈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在这个时期,他的力比多直接开始向外界转移。 而对于儿童来说,他们接触最多的就是母亲,母亲用自己的乳房喂养了他们,在口腔期的时候已经具有了母亲(对象性)力比多的满足的性质,所以男孩到这个时期格外偏爱自己的母亲,而对占有自己母亲的父亲,表现出怨恨。


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王》这个故事之所以感动我们,因为那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命运,是它使我们把最初的性冲动指向了我们的母亲,而把最初的怨恨和第一个谋害的愿望指向了我们的父亲。简单来说,就是小男孩排斥父亲,企图占有母亲全部的爱。

但是我们往往比这个国王幸运,我们因为成功地克服了对母亲的性冲动,忘却了对父亲的记恨,没有成为精神神经症的患者。


如果说与母亲的联结是内在力量的源泉,同样也是混乱的根源。

那父亲呢?父亲的任务就是协助母亲和孩子的分离的。


即便有恋母情结的存在,关系中仍不应该少了父亲的存在。


对于孩子来说,母亲是属于父亲的,如果想要得到自己的母亲,就是弑杀自己的父亲,然后自己是弱小的。 父亲会惩罚自己,会阉割掉自己,因为父亲比自己强大。

在这种情感的纠结下,对于母亲的爱恋,和对于父亲的嫉妒,同样也害怕自己被阉割掉,让孩子内心充满焦虑感。

在经过严重的内在挣扎后,认清现实后(自己无法替代父亲),他将对母亲的冲动逐渐压抑,恋母也随之消失。

否则,就容易产生病态的结局。


反之来看,很多过于紧密的母子关系中,我们都很难看到父亲的身影。(论父权存在的重要性)


比如说,劳伦斯的小说《儿子与情人》描述了莫雷尔太太与她的三子保罗之间的畸恋。

保罗是莫雷尔太太和莫雷尔的三子,就像现在众多“丧偶式教育”家庭的孤儿“寡”母。

保罗的父亲,从未尽过自己丈夫和父亲的责任,白天工作,晚上在酒馆喝酒。经常和莫雷尔太太吵架。(其实,这个地方并不是真的未尽到父亲的责任,而是莫雷尔太太有意识地养成孩子们对父亲的厌恶态度,导致了父子间的关系疏远)

母亲表现出的弱者状态,导致保罗从小就开始能感知母亲的喜怒哀乐,如果母亲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那么他的心也很难定下来。他的心灵总在关注着母亲。

对此母亲也常常向保罗倾诉自己的烦心事,而作为孩子的保罗,也尽力耐心的听,帮她分担烦恼。后来,他们不知不觉中,无话不谈,亲密无间。

这种成功替代了父亲其丈夫的角色,让他由爱萌生了一种责任和志向。


小说中有一段内容,展现了他们双方的畸恋。


“再说我从未···你知道,保罗···我从未有过丈夫。真的,从来没有过。“保罗轻轻抚摸母亲的头发,吻着她的头颈。


“放心吧,我不爱她。(指米里安),妈”保罗柔声地说。他低下头,难过地将脸埋在了母亲的肩膀上。


母亲长久的,热烈地吻着他。


莫雷尔反复强调了对丈夫的怨念和对儿子的爱,加大了保罗对父亲的恨意,也不断激活了他潜意识中的俄狄浦斯情结,使之外化。


3.具有心理病态的父母,对孩子表现过分的情爱。

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孩童与任何照料者之间的互动,都会源源不断地给他带来快感区的满足。

比如,早期口腔期的吮吸欲。在父母的养育过程中,过分的溺爱会引起孩子的性早熟,从而造成危害。而那些具有心理病态的父母,比起正常的父母更容易对孩子表现出过分的情爱。他们的这种行为也会让孩子染上心理症的症状。


就像前面的《儿子与情人》,莫雷尔太太经常表现出对儿子的爱和对丈夫的鄙视。

曾经的莫雷尔太太是个中产阶级的小姐,她当过教师,知书达理。

在丈夫追求她时,她并没有考虑下嫁给一个目不识丁的矿工,会让她失去她曾经拥有的一切。

对于丈夫的失望,曾经中产阶级优待的失去,她无法离开丈夫,她需要丈夫来维持家庭生活。

这些挫败感,让她失去了对现实的种种期待,她开始建构她理想的自我了。(在对丈夫的失望,代表着她成为菲勒斯的欲望轰然倒塌,这个时候她的象征界的理想的认同是挫败的,于是她转而去认同了理想的自我。)

她把爱和期望寄托在了儿子的身上,因为儿子是不会反抗自己的,儿子是顺从的,儿子也是个男人,儿子能够帮她实现她理想的自我。

她抓住(可能无意识,也可能是有意识的)了保罗对自己的依恋。 当在丈夫那边受挫的时候,她将自己的作为女人的爱与欲望,转向了儿子,以期望从中获得安慰。

在教育上,因为鄙视丈夫的目不识丁,莫雷尔太太垄断了孩子的教育权,她教三个儿子鄙视父亲的粗俗,简陋的生活方式,并且鼓励他们通过知识和意志来改变社会地位,进入中产阶级。


孩子们成了实现莫雷尔太太的理想工具,她把自己的理想和生活观投射到自己孩子的身上,她让孩子成为了她的受害者,她理想的牺牲品。她拒绝让孩子自由的发展个性,让孩子终日围着她,他们因此丧失了男子气概。


作者劳伦斯也曾说过,他认为这是现代文明普遍的弊病:“现在,母亲和孩子的关系从来都不是母子亲情。这种关系是母亲蓄意建立的一种批判关系。母亲在居于理想主义者和生命管家的新角色傻姑娘,实际上,从未允许孩子从深处的动力中心有过一刻不假思索的反应…可怜的小东西成为了她母亲理想的牺牲品。”


4.青春期时,父母的管教。

在正常情况下,儿童的爱恋对象选择会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次大约是在三岁到五岁的时候(恋母情结期), 到达潜伏期到时候,便会突然终止或者渐渐消失,其性目的是完全纯碎的儿童式。

第二次从青春期开始,这个时期最为重要,他决定了日后性生活的明确形式。


儿童对象选择结果,往往影响深远,它们或是被保留下来了,或者是潜伏期潜伏了一段时间,再于青春期重新出现。但是因为这两个时期逐渐形成的潜抑作用,它们不会在青春期有所发展。

而青少年的全部性活动都仅限纵情的幻想中,这些幻想大多数是不以实现的。他们会按照不同的性别分别受到父母的吸引,也就是说儿子总喜爱母亲,女儿总亲近父亲。

因为道德禁忌和潜伏期的压抑,这种明显的乱伦幻想会被克服和放弃,那么青春期中最重要的精神历程得以完成。前提是脱离父母的管制。


在这个阶段,某些人也不能摆脱父母的管制,那只能不情愿或者不安全地撤销对他们的情爱有些干脆,就不撤回了,那就意味着恋母得以延续。


进入青年后,当保罗遇见了第一个爱人米里安。莫雷尔太太内心充满了怨恨和嫉妒,她害怕米里安代替她占据了保罗的心。

当保罗回来晚了,她“会心烦意乱,会对他忿忿作色。”并将米里安贬低为“那种勾引男人灵魂,直弄得他魂不守舍的女人。”

最终保罗和米里安的爱情关系发展到高潮的时候,莫雷尔太太用自己赤裸裸的感情征服了儿子:


她一把抱过他的头,把脸埋在他肩头抽泣着。这一举动和她过去判若两人,保罗感到心如刀割。


“我真无法忍受。我可以容忍另一个女人—可决不是她。她不会让我得到一席之地,一点也不会。”


保罗立刻对米里安恨之入骨。


事实上,莫雷尔太太绝对不会让其他的女人拥有保罗。 他利用他对保罗感情上的控制,将保罗拉回到了自己的控制权中。


(很可惜保罗的放弃,如果和米里安在一起不会导致他日后的悲剧。 青春期欲望对象的选择是可以压抑早期的原欲爱恋对象。)


莫雷尔太太剥夺了保罗爱另外一个人的努力。


“她生育了他,爱着他,保留了他,他也对她回报着他的爱。因此,他不能自由地走进自己的生活。不能真正地去爱另外一个女人。”


保罗为此焦躁不安。他没有意识到母亲在自己的成长路上起的负面作用。

当莫雷尔太太说:“你还没有遇到合适的女人。”

保罗说:“只要你健在,我永远不会遇到合适的女人。”


总结:

从这四点来看,即便是性心理,对孩子成长影响有很大关系的还是父母。

无论是童年时期,母亲照顾时的情爱,这本身就是一股强大的能量,与父亲的竞争关系,及日后父母对孩子的管束,都对性对象的选择有重要的影响。

若母亲不在孩子的教导过程中,过多的放纵自己的情爱和占有欲,也并不会导致儿子陷入了她那畸形的爱中。(我觉得这算是母亲对儿子的一种性诱惑。)

教养中,父母的存在及夫妻关系,对孩子也有很重要的影响。

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干扰(或损害),都将对他成年时的性生活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如果双亲之间不时发生争执,或者他们的婚姻不愉快,他们的儿子便很有可能在性的发展中发生错乱,甚至出现心理症。

就像在一些歇斯底里症的同性恋患者中发现的,那些因为父母离婚,分居或过早死亡而失去父母一方的孩子,其全部爱情皆被剩下的一个所吸收,因此决定了这孩子在日后选择对象时所期望的性别,终于导致了永久性的性颠倒。




第二部分 为什么人们无法接受这样的感情?


目前,人们对血亲之间乱来的反感是不假思索,油然而生。即便我们的法律并不对其约制(法律反对婚姻,不反对单纯的性交往)。这种道德禁忌深入骨髓,就像是一种遗传。

毕竟它表达了人们的一种模糊情感:如果不对「血亲之间不可乱」加以禁止,那么身份的界限就变得奇怪了,父亲不再是父亲,母亲不再是母亲,孩子不再是孩子。

当贺教授在提到那位母亲称自己的儿子是男朋友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阵憎恶。这种结合引起了我内心的一种恐惧感。我难以接受平辈之间的关系和长辈之间关系的混乱。


家庭,就像具有某种宗教性质一样。


一旦成了家,即便是平等的夫妻,对待双方都会有一些尊敬。

夫妻的功能与亲属的功能,也具有一些不相融性。

当一对夫妻真正形成了一个家庭后,确切地来说,也是当有孩子而后,家庭的性质才算是完满,也开始被家庭的道德所影响。


父母与子女,兄弟与姐妹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被伦理监控着。

在这个家庭的成员,相互学习尊敬,尊敬具有一定的禁欲宗教色彩。

虽然人性总是难免参杂着一些“本能”性的存在,不过家庭感情,往往是独特的。


对待妻子的爱和对待子女的爱,就是具有不一致和对立性的,以至于我们不需要寻找什么逻辑,它就是如此自然且习以为常的。

比如,对于孩子来说,无论父母怎样变化,都会像“神”一样,让人产生一种崇敬且不容侵犯。父母对于孩子也是,不仅仅是本能自发的爱,也是带有一定的义务在其中。


血缘让家庭成员联合起来,让其中的人爱和被爱。

家像一方圣土一样。


性,它排除了所有的义务和规则。这里没有义务和规则,更没有道德的说法。男女相互结合是为了从中寻求快乐,他们在一起,是因为他们愿意如此。

这种行为,因此给放纵拓宽了道路。它更像是一种没有责任的世俗享乐,不具备半分约束力,在这样的世界里,双方的兴趣及欢乐,才是此间的支配法则。


如果说,家庭是尊敬,义务,神圣的集合体,那么性关系就是激情,放纵和世俗的集合体。


两者充满着激烈的对立。


近亲的交往,是庄重且排斥其它意义的。试想一下,如果去追求一个应该报以尊敬的人,那不可能不让双方原有的感情变质或者消失。


如果将亲人与性关系合二为一,那将给人带来极为强烈的道德混乱感。这样的混乱感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在这些我们既有的观念中,自然,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男人使其母亲成为其妻子,这就是我们拒绝的原因。



后记:花了两周查阅资料,总算是写完了。会写这样的一篇文章,是我的一个观念在作祟。

我始终认为孩子对世界的认识,是从父母眼中看到的。 如果孩子行为有什么异常,那多半是父母出了问题。

对于这个案子,贺老师表达的是:“不要想复杂了,这个案件不要牵连到性。”

但是,「母子之间的乱」本身这就是一个性关系问题。这个儿子的做法,不难保证有没有其母的教导影响。

如果不加以干涉,那么可能对母亲来说不是问题,那儿子日后不会像《儿子与情人》中的保罗一样,成为受害者吗?

母子之间的爱,是爱,也不是爱,

它混乱不堪且无序。

让人心生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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