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安徽一市发布最严管控:每户每两天可派1人出门

安徽一市发布最严管控:每户每两天可派1人出门

2月3日,蚌埠市印发《关于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自2月3日24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将对全市范围内未达到封闭要求的小区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根据通告要求,全市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不要外出。

同时,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阻亲戚、带动朋友、呼吁邻里,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通告强调,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详情如下

↓↓↓

关于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已对部分小区进行了封闭管理,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决定自2020年2月3日24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在全市范围内,对未达到封闭要求的小区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市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不要外出。对出门采购时间不得作出硬性规定,避免人群集中。

二、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阻亲戚、带动朋友、呼吁邻里,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告。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重点公共场所将进一步采取的防控措施

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了第9号令。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9号令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提出了“七个一律”的管理要求:

(一)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一律在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提示牌,履行防控措施告知责任。

(二)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一律禁止活禽与野生动物交易。

(三)所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一律不允许进入。

(四)所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体温≥37.3℃不允许进入。

(五)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一律加强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在营业期间,对电梯、扶手、门把手等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和台面、地面等公共场所每两小时清洁消毒一次,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公示消毒记录。

(六)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开办者一律要组织一支专门的管理队伍,领导带班,佩戴袖章,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管理。

(七)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一律实行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制管理,明确场所主体责任人,细化社区工作人员、监管人员、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责任。对有条件的单位要协助设立党员先锋岗(队)。

为了督促企业落实“七个一律”防控要求,各县区强化网格管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强化督导落实,关停违规单位,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具体做法是: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实施最严格的网格化管理,分类建档立册,实行“一案一策”,健全完善疫情管控措施。

(二)持续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要坚决果断处置,确保处置在早、在小。

(三)对违反防控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予以暂停营业。

(四)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日常巡回督导检查,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落实“七个一律”防控措施。对督导工作中发现问题的,现场督促整改并通报各县区,限时反馈。对落实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农村乡村疫情防控将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近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了第8号令,其中针对农村疫情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8号令有关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对农村疫情防控提出20条指导细则:

一、人员管控

1、行政村组建由村干部、党员、村医等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实行行政村、自然村、村民组、家庭逐级包保,落实落细包村、包片、包组、包户、包人等五包措施,将网格化管理细化到最小单元。每个自然村设立防控小组,开展返乡人员排查、巡逻、设卡、隔离、执勤等工作。

2、村防控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早晚两次测量体温,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

3、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警示锥桶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村庄,否则必须完成居家隔离观察14天。

4、每个进村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进出人员登记。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5、对活畜禽市内短途运输车辆,以及蔬菜、饲料等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查验有关证明、做好驾乘人员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应予以通行。

6、开展对本村外来返乡人员的动态摸排,对近期从湖北和其他地区返回人员,或与湖北方向人员有过接触史的村民一律登记造册。

7、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老年协会、文化礼堂、农村餐饮饭店、棋牌室、麻将馆、游乐健身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红白喜事不得聚餐、聚会、聚集,一律从简,同时报乡镇备案。

8、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内大喇叭、微信群、敲锣、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

9、重视农村贫困人口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独居五保户和患有基础性疾病贫困户的防疫宣传和保护工作。

二、人员隔离

10、从外地返乡人员,一律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湖北方向返回人员监督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监控按一户一组人员配备,进行24小时值守。

11、对居家隔离人员,严格落实“八个一”要求。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毒1次。

12、对隔离人员每天早晚自测体温2次,并报村防控人员。如有发热等异常及时报告乡镇,安排120急救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13、各村应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教育、法律宣传、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

14、隔离期满后,需由村医专门进行体温测量,如无异常,报请乡镇按规定程序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15、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乡镇采取相应措施。

16、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不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

三、废弃口罩处置

17、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

18、分类投放:每个自然村在原生活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容器,标注显著标识(口罩回收),容器设塑料袋内衬,收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在监督居家隔离警示线内,设置标识显著的专门容器,容器内衬塑料袋,规定隔离人员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袋后投入专用容器。

19、分类运输和处置:严格落实垃圾运输密闭化管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运至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每天固定上门收集,专车运输至乡镇指定处置点,专用运输车辆做好消毒工作。

20、垃圾清运消毒:各村对垃圾、口罩投放点和容器做到日清日消,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

城市社区防疫措施十条

按照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8号令要求,根据我市目前已开展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现将城市社区防疫措施总结为以下十条。

一、细化社区疫情防控网格,每个网格建立一支由社区工作者、卫生检疫、公安、城管、物业管理人员组成的专班队伍,并建立相关人员联络机制。

二、强化小区人流进出管理,对普通居民出入实行包楼包户管理,建立社区、小区、楼栋、家庭逐级包保责任,并明确责任人,分别在显著位置公示包保责任人相关信息。

三、小区门口制发告示,设立检查站点,对进出人员做好排查登记、测量体温。

四、严控外来人员进入,要求社区居民谢绝亲朋好友来访。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如有需要由本人到门岗领取。

五、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对已进入的外来车辆、人员,全部登记,及时向当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六、要求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对不戴口罩外出的居民进行劝解,务必使其戴口罩出行,继续加强宣传,提高居民防护意识;(举例:龙子湖区有8个人因没有戴口罩外出被传染)。

七、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一对一”关怀和服务,帮助其解决隔离期间生活实际困难,并及时公示关怀责任人相关信息。

八、小区走廊、楼道、电梯等公共场所实行定时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障辖区内公共场所环境整洁。

九、小区内广播早八点到晚八点要不停播放科学防疫相关要求和应对知识,以及本辖区的疫情防控情况。

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不来、不去、不聚、封闭、防护”十字方针。

另外,蚌埠市还发布通知: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

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蚌办〔2020〕1 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其他公职人员 2 月 9 日之前一律在家办公。

二、工作人员居住地楼栋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一律在家办公并向单位报告。相关情况由所在单位统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实行零报告和动态报告制度。

三、各县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由各县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并统计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共产党员都要服从社区安排,帮助做好政策宣传、被隔离居民情绪疏导等工作。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2月3日

来源:中安在线

【直播】战“疫”— 安徽24小时

从1月24日年三十上午开始,截至今天上午11点,中安在线推出的【战“疫”— 安徽24小时】已经连续直播240小时,感谢广大网友关注,请继续支持。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10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