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散布肺炎疫情谣言,邢台一人被行政处罚!

散布肺炎疫情谣言,邢台一人被行政处罚!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戮力同心、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之时,有人却散布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众恐慌等不良社会影响。

清河县公安局处理一起发布新型肺炎疫情谣言案

2020年1月23日11时许,清河县公安局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多个微信群中出现一条关于清河县确诊一名新型肺炎疫情的语音谣言信息,语音内容“县医院的那个疑似病例确诊了,跟他接触的,他家里的人都被隔离了,俺小区里刚让俺们放出来,不让随便出入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清河县公安局立即对原始信息发布人进行落地调查,正在调查中,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的违法人董某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认在网上发布了不实言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董某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公安提醒:

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对于散播肺炎疫情谣言等不实信息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00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