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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聚餐喝酒后驾车,醉猫只能在拘留所过大年了

还有几天,就是新春佳节,该是万家团圆的时候,可对于孙某来说,却做不到了。近日,孙某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企石交警依法刑事拘留,得在拘留所过大年了。

为打好2020年春运夜间路面防控战,1月17日晚,企石交警在华光路设卡布控,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当晚约20时30分许,司机孙某酒气冲天驾驶一辆摩托车被夜查人员查获。后经抽血检测,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12.38mg/100ml,涉嫌醉驾。

孙某对醉驾行为供认不讳。孙某坦承,自己是一名保安,单位年终聚餐,同事纷纷敬酒,不喝不行,敬来敬去,也就喝高了;加之侥幸心理在作怪,认为当时头脑还清醒,认为运气不会那么差,不会碰到交警。谁料,还真的碰上了。

当孙某被告知要被刑事拘留,要在拘留所过年时,这只“醉猫”唉叹不已、后悔不已。他表示对不起家人,新春佳节,本该万家团圆,他却在拘留所里过大年。

负责该案的向警官说,孙某不仅醉酒驾驶,还无证驾驶,其摩托车也是无牌的。目前,孙某已被企石警方刑事拘留。

酒后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企石交警表示,年末岁尾、春运春节期间,探亲访友、聚餐聚会,喝点小酒,本无可厚非,但在觥筹交错之后,切勿酒驾醉驾,要牢记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有酒莫劝驾驶人。侥幸心理,害人害己;漠视法律,必被惩处。

全媒体记者 刘志斌 林朝丰 通讯员 吴海啸/文

企石交警供图

全媒体编辑 贾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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