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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浴室摔得头破血流,顾客索赔8万遭拒

近日,一张姓女子向记者反映,2019年12月21日下午,她在广州粤侨亚朵酒店洗澡时,不慎摔倒导致头部受伤。事件发生后,张女士以未铺设防滑垫为由,向酒店提出索赔8万元,却被拒绝。

涉事酒店坚称,事件发生后已将张女士送医处理,并免费让张女士在酒店居住休养。酒店愿意以保险方式做出相关赔偿,但张女士要求的8万元赔偿不能接受。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仍需进一步协商解决。

在酒店洗澡摔倒头破血流,怎么赔?

据张女士反映,2019年12月21日下午,她到广州出差入住粤侨亚朵酒店,因酒店拖鞋为布料材质,她便光脚进入浴室进行沐浴,不料洗澡时在浴室摔倒,导致头部受伤。

“我当时昏迷了一会,醒来后发现地上有血,赶忙叫服务员。”张女士回忆,酒店工作人员随后陪同她前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头部伤口长6cm,缝五针,检查包扎花费共计3000余元。之后,酒店让张女士免房费暂住休养,并垫付医疗费。

就赔偿问题,酒店方主张走保险程序进行赔偿。1月2日,保险公司向酒店方出示初步判断,酒店和当事人各付30%和70%的责任。不过,对酒店给出的保险理赔方案,张女士并不认同。

张女士表明,当天下午酒店房间未提供防滑拖鞋,防滑垫也卷起来放在角落,并未铺设。“酒店不仅没铺防滑垫,卫生间还有一圈突出的尖锐平台,没有这个台子,我也摔不了这么严重。”经过计算,张女士向酒店索赔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8万元。

保险理赔,责任认定有问题?

针对张女士的诉求,酒店方面表示不能接受,坚持赔偿走保险程序。据张女士爆料,酒店方在进行保险理赔程序中她并未参与。且张女士与保险公司联系后,发现理赔流程为线上审核,酒店提交的理赔材料中,照片显示,酒店浴室铺设了防滑垫,张女士认为酒店方提供了虚假照片。

根据酒店提交的电子资料,保险公司初步判断,酒店有小心地滑告示,配有防滑垫,客户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应负注意义务。酒店方在告知方面存在不足,负30%责任。客人主张酒店设计有问题,应由对方举证。

1月6日下午记者尝试联系酒店方负责人确认保险理赔申报问题,但并未得到答复。据张女士反映,目前,广州粤侨亚朵酒店卫生间均已铺设防滑垫。

针对上述情况,广东法制盛邦律所合伙人陈亮律师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侵权责任法,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商家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若履行义务配备不规范、操作不达标,导致消费者发生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陈亮律师还表示,此事件中酒店应该是向保险公司购买了消费者侵权责任险这类保险品种。具体如何理赔,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按照保险法,发生此类事件后保险公司要进行积极理赔,其中责任比例划分依证据而定。

【记者】吴扬 徐勉

【视频】吴扬

【实习生】蒋安琪 顾翠栋 石旭刚

【作者】 吴扬;徐勉

【来源】 南方探针南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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