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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一名副局长醉酒驾车的“代价”

“我每天都在忏悔自己的罪行,

受党教育这么多年,

为什么不能克制那份侥幸?

为什么要去挑战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

近日,文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到看守所回访秦永时,谈及对死者伤者家庭造成的伤害,谈到家人为了赔偿四处奔走、变卖家产,他几度哽咽,泪目掩面。然而,这一个个“为什么”显然来得太迟了。

秦永,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因醉酒驾车肇事,致行人一死一伤,为逃避法律责任,又找好朋友李XX顶包(另案侦查)。文山市纪委监委于2019年12月给予秦永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事件回顾:

2019年7月23日,秦永开车参加一次私人晚宴,席间,虽然有人劝他不要喝酒,他自己也表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他还是喝了两杯白酒。

散场时,原本想找代驾的秦永,见一直下着雨,想到饭店离家不远,代驾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就心存侥幸开了车,最终酿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后,秦永一边处理事故,一边打电话找来不是公职人员、也未喝酒的朋友李XX过来“顶包”,但事情很快就被揭穿。

后悔已晚!

这种教训希望能警醒人们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我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对不起死者伤者,对不起朋友,对不起家庭……我一定认真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泪盈盈的秦永摇头叹息:“不摔跟头不知道痛,有些错误犯下了就一辈子也回不了头。希望我的教训,能警醒人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执纪者说】

追踪秦永违法犯罪的思想源头,主要是主观意识上尚未形成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想做纪法外的“自由人”,完全背离了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应有素养。最终破坏司法公正,挑战纪法权威,成了真正的“造事”者。喝酒开车、醉酒肇事的代价是巨大的。从法律上看,醉驾致人重伤、死亡的,酒驾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从此失去人身自由;公职人员酒后驾驶,会面临党纪政务处分,如果一个家庭中父母因醉驾被判刑,子女在报考军、警校、公务员、入党时,政审会受到限制。

忏悔召唤不回生命,眼泪也填补不了过去。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任何时候都要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加强“八小时以外”自我监督管理,规范日常行为。只有把纪法“两把尺子”时刻装在心里,一量到底,人的一生才会完美。

(文山市纪委监委 周雪 张信翼 王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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