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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举报后续,交警:一个都不能少!

遵守交通规则,应该是人人都要做到的,现在,绝大多数的交通参与者,出行时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但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有交警或监控在的地方就遵守,在某些没有监管到的区域就“放飞自我”,然而,交警蜀黍联合广大热心群众,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

这么做其实也是为了,倡导交通参与者互相监督,警民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环境,在这里蜀黍还要说一句,为了提高大家的举报质量,希望大家多多利用行车记录仪、手机等,视频举报方式

之前一期关于群众举报,交警蜀黍进行处罚的推送,大家还记得吗,回顾一下↓

网友举报交通违法,看,有人已经遭了!

上一期主要是聊到两辆出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被网友举报,交警蜀黍进行处罚,由于都是出租车,小编受到了满满的质疑,其实是典型案例放在一起希望引起重视,所以....这一期,咱什么车都一起看,群众举报,你也可以!

01

川TQ1123,机动车斑马线掉头

12月12日,熊猫小警收到来自网友的举报,有小轿车斑马线掉头,压实线,不礼让行人,川TQ1123,12月12日晚上8:57,西康码头往老城区方向。比较标准的举报内容,表扬~收到举报后,熊猫小警立即将举报转至辖区大队,第二天驾驶员即收到通知到交警大队,进行相应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1款(第1种行为);处以罚款150元。

02

川TKX281,小货车单行道逆行

12月13日,网友举报:该车大兴收费站单行道逆行,川TKX281,同样的,隔日上午,驾驶员也收到了交警蜀黍的通知,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1款第6项;处以罚款50元。

03

川T31935,客运车违规下客

12月15日,网友举报:育才路口,卫校旁边,金杯车车牌号川T31935,右转弯道上违规上下客,今天中午,直属一大队的交警蜀黍,便对当事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效率“杠杠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2012修订)第65条第1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处以罚款50元。

处理完成后,熊猫小警还会在朋友圈进行公开,收到了网友们的热烈反响,来看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看来大家还是比较支持群众举报的形式的,这样其实可以说是,“防不胜防”但是,若自身遵守交通规则,那便完全不用怕任何的监督,身正不怕影子斜嘛~

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如影相随,一个错误的决定,一次冒险的违法,可能导致一个悲痛的结局,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来源丨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

编辑丨雅安交警·警察公共关系暨融媒体矩阵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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