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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友为他产女,生下才3天他就跑了!时隔4年法官协助讨回抚养费

一男子在孩子出生三天后,抛下女友和孩子杳无音讯,女友只好独自抚养孩子4年。而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他有履行能力却一拖再拖,拒不履行。11月26日,被强制转换至法院后,他才意识到错误,付清了此前欠下的8万余元抚养费,并交纳了1万元罚款。

据了解,原告黄某和被告李某均出生于1997年,原为男女朋友关系。2014年11月,两人非婚同居,年仅17岁的黄某意外怀孕。李某曾许诺黄某,待生育子女以及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便进行结婚登记。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2015年8月,黄某生下女儿3天后,李某却不管不问,出走无踪。黄某寻找李某无果,便独自抚育女儿至今。期间,黄某曾几次联系李某,要求他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但均被李某拒绝。多次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无果后,黄某于今年年初到云岩区法院起诉。

今年4月15日,云岩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黄某与李某的非婚生女由黄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两人的非婚女年满18岁为止。此外,李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两人的非婚生女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8万元。

不过,到了6月份李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黄某便向云岩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云岩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令狐健介绍,他们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贵阳息烽县大水井村经营了一家养殖场,养殖场有生猪50头,完全具备履行能力。

李某的养殖场

他们找到李某做思想工作,李某最终和黄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同意遵照此前的生效判决,分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此前拖欠的费用。

然而,直到10月李某仍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黄某又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11月26日,令狐健等3人来到息烽县大水井村村委会,等了4小时终于等来了被执行人李某,他拿着8万多元现金刚走进村委会,看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的母亲后,双方发生口角,李某随即变卦,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并扬言“宁愿坐牢也不给钱”,随即转身要走。令狐健等人做工作时,李某及其父亲推搡威胁法警法官,阻碍执法。最终,令狐健等人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将李某强制转换到法院处理。

“阻碍正常执行工作,而且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判决,已经涉嫌拒执罪。”令狐健说,经过普法和做思想工作,李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由于本人法律意识淡薄,顶撞执行法官、言语恶劣,态度不端正,在此向法官说声对不起,希望给个改正机会,得到法官谅解……

考虑到李某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对他进行严肃批评后,最终对他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当天,李某支付了与黄某非婚生女几年来了抚养费8万余元,还缴纳了1万元罚款,并承诺以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张鹏 丨编辑:兆赫丨审校:忻玖丨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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