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不让承包施工,就不供水!江苏一自来水公司因垄断被罚没205万

不让承包施工,就不供水!江苏一自来水公司因垄断被罚没205万

1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通报,江苏宿迁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房地产企业签署自来水安装施工合同,被当地执法部门罚没约205万元。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是继天津自来水集团后,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发布的第二起自来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供水行业本身具有的天然垄断属性,使得供水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无选择性、公益性等特点。在处罚决定书里,执法部门提到,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城区唯一的自来水供给企业,在当地供水市场上具有绝对支配地位。同时,正源自来水公司还负责宿豫城区的自来水供给以及自来水工程的施工、验收,基本上掌握着当地供水市场的“命脉”。

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给商品房安装供水设施,首先需要向自来水公司申请供水,再安装施工,这是两个独立环节。不同于自来水供应市场,自来水安装施工的市场是自由开放的,申请供水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也可以在这一市场内进行公平竞争。

江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正源自来水公司利用其在供水和自来水安装工程验收中的支配地位,将自来水使用申请和安装工程申请捆绑起来,作为供水、立户条件,强制要求房地产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自来水安装施工合同。房地产企业为了顺利验收,避免延误工期,只能被迫接受当自来水公司的安排。

不但如此,正源自来水公司还“巧妙”地在营业大厅公示的服务流程里,添加了“自来水安装工程施工”,误导申请单位以为自来水安装工程施工的是申请用水服务的一个环节,进而签署自来水安装施工合同。此外,正源自来水在提供自来水安装工程时,自行决定工程所涉材料供应商,造成房地产公司在施工单位、工程材料等方面完全没有自主选择权。

对此,江苏市场监管局认为,正源自来水公司作为供水公用企业,没有正当理由滥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限制房地产企业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权利,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此举违反了《反垄断法》。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江苏市场监管局责令正源自来水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76414.23元,同时处以2016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约877640元,合计罚没款约205万元。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201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