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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一律不能入楼入户充电

当前,各类小商铺、小门店、小作坊越来越多,这些“九小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频繁,致灾因素多。消防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九小场所”存在五类火灾隐患:一是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违规采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将住宿场所和生产、生活、经营、仓储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做有效防火分隔,在逃生窗口处违规设置铁栅栏,未设置单独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二是消防设施器材缺配损坏,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材。许多“九小场所”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足或者选型不符合要求,有的经营场所虽已配置了灭火器材,但因员工未经过专门的培训,不会操作使用,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不能正常运行,形同虚设。三是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一些“九小场所”片面追求美观,大量采用木材、聚氨酯泡沫纤维制品、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这些材料一旦遇到明火会迅速燃烧蔓延,并释放出一氧化碳、氰化氢、氯化氢等有毒气体,使人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会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电器设备使用管理不当,有的经营者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未对电气线路进行套管保护。五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一些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防火巡查检查不落实,发现隐患整改不及时,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消防部门提醒,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的住宿场所与生产、生活、经营场所必须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立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搬离,不允许违规住人。场所内装修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难燃、阻燃材料,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建、加层,住人、经营,严禁在顶棚墙面大量悬挂粘贴易燃可燃装饰物。经营者必须按照每75平方米一个4公斤规格的要求配备灭火器,且起配数不能少于两具,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还应配备灭火毯、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消防水喉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电气线路一律采用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必须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另外,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不能入楼入户充电。(YMG记者 庞磊 通讯员 曲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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