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气的羽绒服也能成为潮人的最爱
什么是冬天?
冬天就是你买了一柜子漂亮衣服,临出门时想了想,还是裹上了床头的那件羽绒服。
羽绒服在严寒中算得上是最硬核的抗冻“神器”。我们根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温暖舒适的羽绒服,寒冷的冬季应该怎么度过。
但是对于羽绒服,我们总是又爱又恨。虽然它的保暖效果一直毋庸置疑,但羽绒服这件单品在过去一直被视为“时尚禁区”。
潮人们在无形中一直被灌输着“穿羽绒服就是在踩雷”的概念,它既臃肿又笨拙,与时尚圈向来倡导的纤细时髦相差甚远。
其实这几年不少时尚品牌已经开始褪去傲娇和偏见,将目光投向实用主义之王的羽绒服,越来越多时髦的设计开始出现,羽绒服的色彩和图案也日趋丰富。
在欧美,羽绒服已经成为了潮人的最爱,不仅从影视圈火爆到嘻哈圈,而且还出现在了各大时装周上。
不管是oversized羽绒服,还是短到胸口、带着超长抓马袖的超短款羽绒,又或是一本正经的基础款,它们都能被潮人穿出别样的风采,打破人们认为羽绒服就是土味象征的偏见。
在时尚圈里,所有单品的兴起都并非空穴来风。羽绒服在历史上从来就不是简单的抗冻神器,也曾几度以时髦的姿态亮相,成为潮流的象征。
险些被冻死的发明
关于羽绒服的历史,这里有一段有趣的故事。
虽然现代意义上的羽绒服诞生于1936年,但实际上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就懂得用羽毛制品来保暖。不过由于工艺不完善,古人只是简单地将鹅毛鸭毛塞进棉布套中。
这种制品并不舒适,人们穿上它时,全身沾满羽毛不说,还自带一股羽毛的骚臭味,就像一只“行走的大鸟”。而且在当时鸭和鹅都算得上珍稀,只有王公贵族才能享用到羽毛制品。
随着科技的发展,真正以羽绒作为填充物的服装出现在1936年,发明人是美国人埃迪·鲍尔。
令他萌生发明羽绒服念头的,是一段颇为惊险的经历。
1936年冬天,正值壮年的鲍尔和朋友为了生计外出捕鱼。
1月的天气天寒地冻,他们收获颇丰,捕捞的货物重达90斤。为了方便搬运,鲍尔脱下厚重的羊毛外套,只穿着羊毛衬衫和羊绒内衣从峡谷里爬了出来。
由于货物过于沉重,鲍尔因为体力不支掉队了,于是他停下来休息。装鱼的袋子和长时间行走的汗水在他停下来休息之后没多久就被冻住了,鲍尔不仅无法移动,体温也越来越低。
在这生死关头,鲍尔拔出配枪,鸣枪示警,他的朋友闻讯赶来,帮他脱离了困境。
经历了这次生命之险后,鲍尔决定发明一种既保暖又轻便的衣物,以在极寒的户外取代厚重的羊毛外套。
鲍尔的叔叔参加过日俄战争,他告诉鲍尔,在战争期间,俄国军官都穿着羽毛填充的大衣,在严寒中保暖。
这给了鲍尔灵感,他创造性地将羽绒被所用的绗缝技法运用到服装面料上,将羽绒绗缝在夹克内里,一举解决了之前羽绒制品羽绒下滑与分布不均的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羽绒服就这样诞生了。1940年,鲍尔将绗缝鹅绒外套正式命名为“Skyliner”,并申请了专利。直到现在,世界各地羽绒服制造中的“锁绒技术”,都来自鲍尔当年做出的贡献。
鲍尔发明了绗缝羽绒服后,并没有被大众所接受,而是被军方看中。当时正值二战,美国空军聘请鲍尔为飞行员设计飞行外套,帮助他们抵御高空飞行时的严寒。
1942年,鲍尔为美国空军设计出了第一款羽绒服,名为“B-9”飞行风衣。之后,他开了一家工厂,源源不断地为军队提供这款羽绒大衣。
因为极佳的保暖性,“B-9”受到了美军士兵的喜爱。1945年,当飞行员回国时,他们成为了鲍尔公司的第一批核心客户。埃迪·鲍尔的公司开始大规模生产民用羽绒服,并迅速发展壮大,奠定了羽绒服实用主义至上的基调。
从小众到潮流
埃迪·鲍尔只是将羽绒服视为功能性服装,并不重视它穿上是否好看。在埃迪·鲍尔的影响下,大多数人也认为羽绒服只是户外发烧友的专属服装,因此鲜有普通人在大冬天穿着臃肿的羽绒服。
不过与埃迪同时代的美国时装设计师查尔斯·詹姆斯显然不认同这种理念,他在1937年就将羽绒服与时尚挂上钩。
查尔斯·詹姆斯曾设计过一件外形如雕塑的羽绒外套,其构造原理与羽绒被被套相同。
在查尔斯·詹姆斯的非凡剪裁之下,这件羽绒服造型蓬松圆润,珠光白的缎面在不同光影的折射下散发着华贵的气息。
不过由于设计理念过于超前,这款羽绒服没有被大众接受,直到90年代才风靡起来。
继查尔斯·詹姆斯之后,无数时装设计师都力求将小众的羽绒服设计为新潮的服装。
70年代初期,设计师诺玛·卡玛丽与埃迪·鲍尔一样,在身体受到了刺激下制造出了羽绒外套。
那年,诺玛·卡玛丽和朋友在纽约郊外露营。她在半夜入厕时,由于寒气逼人,她便把睡袋裹在身上冲向树林。就在那时,她的脑海中萌发了一个睡袋羽绒服的创意。
与鲍尔设计的“面包块”羽绒服不同,诺玛·卡玛丽设计的“睡袋外套”颜值极高,庞大的羽绒服犹如睡袋般将身体完好包裹,却又带些oversize的时髦意味,一经问世便得到许多名人的青睐,改变了人们对羽绒服土气的偏见。
不过在设计师们的努力下,羽绒服只是从一个小众转向另一个小众,只有明星们会穿这些在当时看起来离经叛道的“睡袋外套”。
羽绒服真正在全世界流行起来,要等到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来自美国的羽绒服在意大利时尚买手客的引领下,成为了米兰Paninaro青年文化的重要元素。
这些年轻人不爱意大利传承下来的优雅和端庄,偏爱穿Timberland,Fiorucci和Best Company等休闲街头的服饰,一件色彩鲜艳的羽绒服更是他们的心头爱。
Paninari的风潮并没有持续很久,但是它却标志着羽绒服不再是一座丑陋的移动城堡,还能成为年轻人的潮流服装。
之后,羽绒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不同场合和领域,逐渐被世界各地的潮人所接受,不再只是户外发烧友的专属。
尤其是在美国,从90年代开始,说唱巨星吹牛老爹(P.Diddy)和 Notorious B.I.G. 等人更是将羽绒服变为都市街头文化中的标志性符号。
无数嘻哈歌手从那时候起,穿着如棉被般厚实的羽绒服,彰显自己的叛逆和不羁。
一些羽绒服品牌也和潮流品牌合作,推出联名款羽绒服,广受年轻人欢迎。羽绒服自此从单纯的功能性服饰演变为保暖与时尚相结合的潮流圣品。
我们对于羽绒服的期待,不该只是抗冻那么简单
不过在国内,由于羽绒服引进的年份较晚。大多数厂商与早期的美国厂商一样,不注重羽绒服的外形设计,只注重其功能性需求。
因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外观臃肿的羽绒服。年轻人将其视为“时尚灾难”,他们在冬天宁可选择“美丽冻人”,也绝不将羽绒服穿上身。
即使迫于无奈必须得穿羽绒服,大多数年轻人也只是无脑追捧加拿大鹅这种保暖性强的功能性羽绒服。
殊不知除了加拿大鹅,还有The North Face,MONCLER等保暖与潮流皆具的羽绒服。它们走心的设计,让人不自觉遗忘掉羽绒服原本“丑陋的模样”。
其实生活条件越好,人们对美的追求就越高。近年来天气越来越暖和,办公场所的环境也越来越舒适,御寒已不再是人们穿羽绒服的惟一目的。
纵观羽绒服的发展史,它早已从功能性的保暖神器转变为潮人张扬个性的符号。那些追逐个性、腔调不同的潮人,总能把羽绒服穿出自己的风格。
曾经让人避之不及的单品,现在时尚博主们喜欢它,时尚编辑们穿着它,设计师们也在重新设计它的轮廓和风格,各种款式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
就像T恤衫之于夏天,风衣之于秋天,羽绒服永远是冬天时装最耀眼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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