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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们,请收好这份租房安全“小知识”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又是一年毕业季,刚毕业的你,租好房了吗?如何防范房屋租赁纠纷,租到“心水”房屋?日前,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介绍了相关注意事项。

一、房屋是否会有不能出租的情况?

答: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房屋权属有异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并非所有房屋都可以租住,依法承租房屋,莫贪图便宜。切莫承租法律禁止的房屋,这样才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租房时应注意哪些细节?

答:在租房时,以下细节很容易被承租人忽略:

(一)看房应该注意的细节

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状况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进行仔细地了解:检查房屋内部的水龙头、电灯、煤气等能否正常使用;家私家电是否齐全、是否都能使用;周边环境是否能满足自己的生活要求,如喜欢宁静的生活环境,请不要选择靠近路边或者铁路附近的房屋,对于楼下有经营餐饮等商业活动的店铺,可先行了解其营业时间,避免入住后因环境嘈杂,影响生活。

(二)核查房屋基本情况

承租人对于出租人的身份信息、房屋产权、房屋性质、房屋状况应一一核查清楚。出租人是否具备对房屋的处分权,非产权人本人签署合同,应要求签署人提供得到产权人授权或其转租证明,以免遇到“假房东”。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房屋出租等;核查房屋性质,对于公租房、廉租房等房屋是不得转租、转借,所以对于这类保障性住房承租,应通过官方渠道申请,请勿通过第三方承租。

(三)主动告知及与出租人协商租房细节

如承租人有合租、养宠物、办理工商登记等需求的,一定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并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对于房屋免租期、租金交付时间及方式、承租人是否重新装修或添置家电等情况,应尽量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将约定写入租赁合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签订租赁合同细节

承租人要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合法承租房屋。首先,要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的约定;其次,就是合同约定内容不能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再次,双方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解除合同的具体条款,避免权益受损后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例如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双方在签订、变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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