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寿光街头,两名男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寿光街头,两名男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2020年1月17日晚上20时42分,寿光市公安局圣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在寿光市文圣街与银海路交叉口北路东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圣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但到达现场后只发现燃放的烟花爆竹碎屑,违法人员已离开现场。

圣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燃放现场及周边进行排查,结合信息平台综合研判,很快就确定了违法嫌疑人为曹某(男,27岁,吉林省长春市人)、姜某(男,20岁,吉林省长春市人)。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民警最终在一二手车交易市场找到了该二人。两人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分别给予曹某、姜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分别给予曹某、姜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磊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296204.html